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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爷的官司告诉你:说过的情话,差点就得兑现。7000万啊!

点知香港 点知香港 2021-05-31



一笔陈年旧账,勾出一桩陈年情事。情已逝,账还在!


23日,一条简短的快讯为这桩陈年情事划上了句号:


周星驰被旧爱于文凤追讨7,000万分红的官司早前在高等法院聆讯,法官今日(23/12)裁定于文凤败诉,并要向周星驰支付讼费。

官司已延宕逾月。11月初,周星驰旧爱于文凤入禀法院,称2002年与周星驰拍拖期间,星爷承诺请其担任财务顾问,投资获利可获10%分成。这笔账,至今未兑现,算起来有7000多万港元。


一方是知名艺人,一方是香港名媛。双方延请知名律师对阵,就这7000万元该不该付,在法庭上唇枪舌剑,证词更是八卦多多,成为近期城中热话。


疫情期间,政府三令五申要保持“社交距离”。这桩官司,或许会给“零距离”的情侣们提个醒:


即便热恋期间,有些话是不能随便说的,有些承诺是不能随便许的。


实在逃不开许诺的场景,记得,宁可承诺一万年!



1周星驰,俊采星驰的星爷!


如果你背诵过《滕王阁序》,那你一定还记得其中一句“雄州雾列,俊采星驰”,大意是指“洪州境内建筑如云雾排列,有才之士如流星奔驰驱走。”


如果你曾经生活在南中国的粤语文化圈内,你一定还记得“坐低,饮啖茶,食个包。”(“坐下、喝口茶、吃个包子。”)“你讲嘢呀”(“你在说话吗?”)一度成为身边的口头禅。


如果你曾在上世纪九十年代街边的录像厅,或是本世纪头十年的大学宿舍电脑中挥霍过青春,你一定记得看过无数次的“赌圣”“逃学威龙”“唐伯虎点秋香”“国产凌凌漆”“大内密探零零发”“审死官”“大话西游”“喜剧之王”,片中人的落寞与寂寥,一如当时百般聊赖的你。


那时候的你看着这些电影的某个桥段,一直笑一直笑,最后哭了。这是周星驰和他的电影,也许一路伴随你。




2那么,谁是于文凤?


于文凤是周星驰的女友。2010年两人分手。 于文凤,香港建设“熊谷组”家族于镜波的小女儿,早先是周星驰的影迷,后来逐渐成为他的好友,两人更曾被媒体多次拍到亲密同游的照片。1998年12月两人被媒体在香港铜锣湾拍下与星爷在一起的照片后,于文凤“正牌女友”正式浮出水面,此后星爷与女星的绯闻也开始减少。2009年9月22日,有媒体曝光周星驰已经携女友于文凤见长辈,两人关系得到进一步确证。于文凤还是星爷的‘星辉’公司财务大臣。



圈重点—熊谷组!这可是当年建起赫赫有名的深圳地王大厦的大财团。



没错,于文凤就是熊谷组的太子女,妥妥的白富美。出身名校的于文凤,父亲是香港建设集团(前称熊谷组)创办人于镜波,1998年有报道曾指于镜波白手兴家,1949年来港,身上只有几十蚊,到后期成了一代富豪,家族至少拥有30亿的财产,但于家人至今非常低调,出门打扮相当朴素,亦是香港隐形富豪之一。



作为豪门千金的于文凤从少由父亲和胞兄学习物业发展和建筑等知识,更曾加入她兄长于树权的证券物业公司,负责风险评估。由此可见,她是典型的富家千金,为人不但精明能干,投资方面更是眼光独到,颇具其父之风,更传周星驰的房地产生意之所以成功,于文凤亦有不少功劳。


3没错,告的就是你星爷!


周星驰于文凤再次被热搜,是在这多事之秋的2020年,对于周星驰来说,也是多事之秋的一年。


先是在6月时被传出对赌协议失败,不得不抵押豪宅给银行用于贷款。11月又因为一笔陈年旧债与前女友对簿公堂。据港媒消息,从11月18日,香港法院连续多日开庭审理,周星驰及于文凤也在不同场次庭审中露面,引发媒体关注。


令人唏嘘的是,庭审曝光的内容,也许一路击溃你内心的那点温柔与信任。


据报道,于文凤通过律师表示,于文凤和周星驰在1997年至2010年恋爱。2002年,周星驰与于文凤签署协议,于文凤担任其公司财务顾问,月薪2万港元,双方在同年圣诞节商谈后达成于文凤分成10%的协议,投资产品包括多只基金和房产,周星驰至今仍拖欠7000多万港元。



4于文凤:周不信婚姻故选择分红


于文凤在庭上透露,她与周在1998年相恋,二人既是情侣,也是业务拍档。于直言与周初相识时,甚至不是周的影迷,拍拖后当然也有看周的电影。她曾在港交所及其兄长的公司工作,认识周后,曾在周的公司帮忙,每月只领2万元收入。她除了帮忙处理版权事宜,亦有陪周睇楼,及在多项投资中协助及给予意见,如在“天比高”的投资中,她就曾助周与银行斡旋,接洽菱电等公司合作。
于亦提到,他的兄长亦曾问她会否与周结婚,她直言觉得周不相信婚姻,故周在2002年圣诞谈及想送单车给她作礼物时,她提出:“唔要单车,要10%分红。”她指周答允了。周的律师却指这“承诺”是于与周二人在山顶豪宅,望着维港景色下所作的情话,于絶口否认,更指那个女人不是她,可能是别的女人。
于的律师指该承诺属商业协议,故于曾参与的多项投资,亦应可分享利润,即使有些基金仍未出售,法庭亦可下令一旦出售后需分红予于。

 

5热恋中的情话能否成为呈堂证供?


代表周星驰的资深大律师则否认周星驰在2002年协议同意分配10%的投资利润给于文凤。他称,两人2002年在寓所共度圣诞夜时,周星驰提出给对方10%的投资利润,这笔钱充其量只是馈赠,且是周星驰热恋时的“情话”,并非商业决定,也没有任何法律上的约束力。



周星驰律师称,于文凤曾用周的钱投资失利至少1300万元,形容于犹如“采摘樱桃”,对周损失的款项“扮睇唔到”。律师指,周星驰给予资金于文凤投资,如“嫲嫲给钱孙儿打麻将”,全出自爱意,毫无商业目的。周星驰一方否认两人属商业伙伴,强调曾度过开心日子,关系如大部分男女,当女方嚷着“要这个、要那个”时,男方都会唯诺答允,但不代表男方所答允的均有法律效力。


6法官:对话情景如恋人讨论圣诞礼物


12月23日,香港高等法官高浩文颁下判词,裁定于文凤败诉,驳回其入禀申请,于文凤须支付全部讼费。

法官高浩文在判辞指,于文凤声称周星驰是在一次电话对话中答应让她分红,周却称是在其山顶大宅露台,看着维港夜景时许下承诺,法官认为,无论这协议是在电话或是露台所作,重点是两人是否有意令这承认成法定协定。他认为这承诺所作的情景非很正式,两人当时又是恋人关系,这对话更是在2002年近圣诞的时间发生,法官认为更似两人在讨论圣诞礼物,不似会是会将之转成一个有法律效力的承诺。此外,法官亦接纳周的律师所言,口头协议缺乏商业的意味,双方亦一直未有就此制定书面的协定,看似未有意把这口头承诺转成一个令她可享有分红的协定,认为该承诺并法律约束力。

也许那个戏中说出“爱你一万年”“我养你啊”“我经已爱上咗你”“我为秋香”等经典甜言蜜语的剧中人,也只有在面临金钱考验时,才会还原成世间一个普通的成年男子。



7“我猜到了开始,却猜不到到这结局”


《大话西游》里有一段被后来奉为经典的对白,观音要给至尊宝带上金箍时说:我要再提醒你一次,金箍戴上之后你再也不是个凡人,人世间的情欲不能再沾半点。如果动心这个金箍就会在你头上越收越紧,苦不堪言!观音接着说:在戴上这个金箍之前,你还有什么话想说?



至尊宝双手拿起金刚圈,停在半空,想了片刻说:“曾经有一份真诚的爱情摆在我的面前,但是我没有珍惜。等到了失去的时候才后悔莫及,尘世间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此。如果上天可以给我一个机会再来一次的话,我会跟那个女孩子说‘我爱她’。如果非要把这份爱加上一个期限,我希望是一万年!”


后来紫霞仙子重伤说:“我的意中人是个盖世英雄,有一天他会踩着七色的云彩来娶我,我猜中了前头,可是我猜不着这结局……”,至尊宝一边要抓着她,一边抓着唐僧,头上的紧箍越收越紧,痛得獠牙横生。



当年演紫霞仙子的,就是周星驰的另一位前任朱茵。据传,1992年刚从演艺学院毕业的朱茵就和周星驰在《逃学威龙II》中相识,之后又演出《大话西游》,现实生活中,朱茵承认她与星爷有过三年的“地下情”,但最后以分手告终。如今两人形同陌路,朱茵更多次表示不会再和周星驰有合作机会,和周星驰早已“恩断义绝”,“再见也不是朋友”。朱茵更表示,经历之后,才学会懂得珍惜。



|结局|


旧爱于文凤的“旧债新讨”,大概也是沾了人世间的半点情欲。


虽然,星爷赢了,但无论如何,当年的那番情话,终将以官司的形式,深深地刻入他的脑中,心中,甚至骨中。。。。。


周星驰今天未到庭领取判词,但透过律师萧一峰表示,感谢传媒关注及采访,亦希望透过今日裁决令事件可以画上句号。并预祝各位------

圣诞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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