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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讲堂】超车:可能与对面来车有会车时,发生事故如何定责?

2018-01-17 昆山交警


交通法规充电时间


为了提高大家的交通安全意识,更加熟悉交通法规,警花妹妹将会陆续推送各类常见事故认定科普知识,请大家仔细阅读,并扩散给你身边的人哦~


{  今日话题  }

超车中发生事故如何判定责任



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时超车的情况


发生交通事故后如何判定责任呢?交通事故全责图解为你解析,以下是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时超车的情况,究竟该如何划分责任的演示,供广大驾驶员参考。        

路段情况:普通道路上


事发现场: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时相撞


责任判定:超越前车的一方负全责


违法处罚:“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时超车发生事故”罚款100元,记3分


法律依据:事故责任认定的法律依据为《安全法》第四十三条第(二)项“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之规定。


下图中红车超车时撞上了对向车道的黑车,所以红车负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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