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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讲堂】超车:行经危险路段时,发生事故如何定责?

2018-01-18 昆山交警


交通法规充电时间


为了提高大家的交通安全意识,更加熟悉交通法规,警花妹妹将会陆续推送各类常见事故认定科普知识,请大家仔细阅读,并扩散给你身边的人哦~


{  今日话题  }

超车中发生事故如何判定责任



行经危险路段时超车的情况


发生交通事故后如何判定责任呢?交通事故全责图解为你解析,以下是行经危险路段时超车的情况,究竟该如何划分责任的演示,供广大驾驶员参考。    

路段情况:交叉路口、窄桥、弯道等特殊路段


事发现场:在危险路段超越前方车辆


责任判定:超越前车的一方负全责


违法处罚:“在铁路道口、路口、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交通流量大的路段超车的”,罚款100元,记3分


法律依据:事故责任认定的法律依据为《安全法》第四十三 条第(四)项“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 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之规定。


下图中红车正在超越转弯的白车,所以红车负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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