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l希l同l当年曾帮王光美做了一件好事,最后却是如此下场!
作者:佚名
来源:南风窗 凤凰网 等
1997年9月,北京市委原书记陈希同被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审查,查明有侵吞贵重物品、腐化堕落、牟取非法利益、严重失职等问题,报中共中央批准,被开除党籍。1998年7月31日被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以贪污罪、玩忽职守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6年。
陈希同被查是罪有应得。不过,在陈主政北京时,也做过一件好事,就是替王光美把蒯大富赶出北京。
陈希同受审
蒯大富,江苏滨海人,1967届清华大学化学系学生。在“文ge”中,蒯大富是北京红卫兵造反派的五大领袖之一。1967年在打倒刘少奇运动中,制造了“智擒王光美”这一轰动全国的大事件,由此很快当上上北京市革委会常委,并任首都大专院校红卫兵代表大会核心组副组长。之后随林彪登上天安门,也登上了个人政治的高峰。
“文ge”后蒯大富被判有期徒刑17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先后被关押在北京和青海,出狱后到了北京工作。
以下内容为蒯大富口述的关于他迫害刘少奇、王光美夫妇的一些细节。
到了1967年4月,那时戚本禹的文章《爱国主义还是卖国主义》已经发表了,正式点了刘少奇的名。4月3日和4日,中央文革接见我们。会上我写了个条子递给总理:“总理,清华大学同学强烈要求批斗王光美。”总理把我的条子拿给江青、康生看了看,就对我点头说:行,你们订个计划,我同意你们批斗。这样,我们就定在4月10号再次批斗王光美。
社会上传言那次给王光美穿旗袍、戴乒乓球项链是江青的授意,这不准确。要是说那次跟江青有什么关系,江青确实说过一句:王光美当时去印度尼西亚穿的衣服都哪去啦,丢尽了中国人民的脸。这是江青在接见我们后闲扯的时候说的,项链的事她没说。戚本禹当时在场。我当时就觉得应当让王光美穿旗袍。戴项链是“捉鬼队”的主意。
当时由“捉鬼队”到中南海把王光美揪出来的。他们开一个大轿车去,到中南海领人。到了刘少奇家,他们就问:你上印度尼西亚穿的衣服哪去了?王光美说我也不知道哪里去了,就把一把钥匙扔过来了。她家的衣箱特别多,那些同学也挺聪明,很快就找到那个箱子,把那身衣服找出来了。那是夏天穿的衣服,如果里面穿毛衣,再套到身上就非常困难,但是也勉强穿上了。
那项链就是普通的项链,太小了,下面根本瞅都瞅不见。也不知道谁灵机一动想起来,就用乒乓球拴上一长串,所以就搞了两串乒乓球。那也是“捉鬼队”的同学的恶作剧,确实带有侮辱人的意思,很不好。
因为这些事情,王光美对我非常反感。我刑满后,有一年调到北京工作,当时全家都已经来北京了。据说王光美知道后,给陈希同打电话,说我对老同志有刺激。陈希同就下令,把蒯大富驱逐出北京。
但谁也没料到,陈希同的这一举动,虽然给蒯大富关闭了一扇门,却让他又找到了另一扇通往成功之门。
《南风窗》杂志曾刊登了一篇文章,披露了蒯大富在北京的相关遭遇。文章称:
当时,尽管有朋友规劝他们不要进京,以免引来麻烦,但想着大展拳脚一番的蒯大富,还是让人风风光光地用专车接进了北京。此后,一个多月时间不到,形势突然发生了变化。他们的公司怎么也注册不下来,据传还有指示要客客气气地将蒯大富请出北京。蒯大富当时表示,可以不当董事长、总经理,自己就在北京支起牌子擦个车、修个鞋、开个小茶馆儿,但没被允许。
“走的时候就比较惨,没来得及跟我们商量,老总和他太太又拿车把我们送回山东。10几个小伙子,开着个装肉的冷餐车,把我们的东西往纸箱里一塞,把门一锁就走了,像逃难一样。”
在北京没能干出一番事业的蒯大富,回到山东感到没脸继续呆下去,又折到江苏去,结果那边也对他关门谢客。这样四处碰壁,蒯大富却并不感到已经陷入绝境。
1994年,数度辗转来到深圳,蒯大富和他的清华同学联手经营一家音响设备工程公司。第一单,接的就是从前一位老部下的业务,这是一家国营单位,他为他们装了一层楼的音响系统,老部下则替他报了黑价,1000元成本造价被报到了1.4万元,当场提成给蒯大富1.5万元。当时的中国,万元户还寥寥无几,拿到这么一笔巨款,蒯大富感到“非常恐怖”。
当年的深圳,老清华毕业生据说就不下5000人,差不多都占据着相当重要的位置。蒯大富名声在外,上门拜访,人人买面子,和他同学合作4年半,总业务量做到了9000多万。按约定,他应该从中提成90万,但那同学掏钱如同割肉一般,最后只给了22万外加一套房子,总计40来万。
蒯大富后来选择了单飞。商海漂浮十几年年,他已经是个腰缠万贯、事业有成的商人,高调得仿佛得到了新生一般。这从他那一大摞与各界名流会面的影像中可以看出来。
“三十年河东,斗私批修,灵魂深处闹革命,革命尚未成功;三十年河西,成家立业,身体力行搞经营,经营初见成效。”
2005年,蒯大富60岁。在深圳,他大宴宾客,高调庆生,座中有吴桂贤、韩爱晶等人物。这一幅横批为“六十大富”的对联,当时就张贴在宴会厅的门楣上,像是在公开宣告着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