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应对偷窥老问题,却来造一个新法案的谣?
开头先立个Flag,就是要撕一下那些博眼球吸流量的造谣营销号。笔者原来对微信公众号的文章从来不较真,多数本来就是为了消遣,有戏说、有鸡汤、有搞笑,明显不靠谱的,不转就是了。只是这次大选发现,有些故事编过头了,最后变事故了。
所有不靠谱的文章里面最过分的一类就是仇恨体,先义愤填膺地叙述一件让大家反感的事情,调动起大家的愤怒,然后再不分缘由地指出一个“罪魁祸首”,大家都去抵制或仇恨这个“罪魁祸首”。
这一招往往还很有效,原本人在生气的时候,就不太会仔细去思考,再加上关心则乱,害怕朋友们还不知道,急忙就转发出去了,白白给这样营销号送了流量,直接地说就是送了钱。
最典型就是“Civil Rights”那篇《北加华人妈妈,一天两惊恐》(下简称《惊恐》。
《惊恐》的第一部分说的是有一变态男在Fremont市的图书馆厕所偷拍女孩,被抓后还辩解说自己是女孩。这件事确实是很讨厌、很恶心,有女儿的家长看到这样的新闻一定是急的跳脚了,笔者作为女性,也有在路上被色狼骚扰的经历,所以对这样的变态是深恶痛绝。
然而,文章里直接来一句“自从奥巴马厕所法案提出以来,第一次直接目击有人利用它干恶心勾当”,一没有详细介绍法案的内容和缘由,二也没有案件的后续跟进,就这么把变态出现的原因归结在厕所法案上,实在是误导太深,坑人不浅。
不解释法案内容,顺着别人泼脏水
▲《惊恐》原文截图
开篇就引用了一个朋友圈,普通路人是可能会误会厕所法案的内容,作为编辑却不做功课、不查资料,这不是顶着“Civil Rights”的名号招摇撞骗吗?
奥巴马的行政令明明只是规定了中小学,根本管不到文中提及的Fremont市图书馆,而且事发地所在的加州,早在2013年8月就开始执行在中小学让变性学生按自己性别上厕所的法令(AB266)了[1],并不是奥巴马厕所法案之后才开始这么做的。
确实,很多家长在行政令颁布后表达了自己对“男女同厕”的担忧,但如果仔细去了解法案的话就会发现这种担忧是多余的。奥巴马颁发的就是一个行政令(guidance),主要为了抗议北卡的厕所法,都不能算真正的法律,而且具体的形式是通过教育部给各个公立中小学校发了份信[2],讲述具体的指导思路,里面主要是说不能有歧视变性人用厕所的规则。
“ The Departments interpret Title IX to require that when a student or the student’s parent or guardian,as appropriate, notifies the school administration that the student will assert a gender identity thatdiffers from previous representations or records, the school will begin treating the student consistentwith the student’s gender identity. ”
信里面写的很清楚,不是随随便便男的说自己是女的就可以去女厕,变性学生或他的监护人都要事先通知学校,做好登记的,所以并不是“男生说自己是女生就可以马上去女厕了”,笔者现在反而怕以讹传讹,淘气的男孩以讹为据,跑去女厕恶作剧。
2
拿法案做替罪羊,却不提实质问题
这个偷窥案是在奥巴马厕所法令出台后发生的,但这就能说明是因为厕所法令导致变态吗?
用时序关系来替代因果关系,小编的逻辑考试应该是不及格吧。没有深入调查,没有横向纵向的对比就出结论,不就和某媒指责豆瓣恶意拉低某大片的评分一样可笑嘛!还给关心子女安全的家长一个错觉:废除厕所法案就能杜绝偷窥变态了。
这个问题的实质是偷窥案peeping tom由来已久,自我防范是必须的。湾区当地的新闻网站上搜一下,出来的几个案子都是发生在厕所法案之前,也都不是发生在法案规定的中小学。
▲CBS Bayarea 网站截图
与其抵制厕所法案,家长们还是多多教育孩子如何提高防范意识,不只是在公共厕所,在更衣室、走在路上,甚至在家里都可能被偷窥。除此之外,还可以多关注当地警局信息,多要求警察及保安加强巡逻,等等。
同样的套路,《惊恐》的后半段也用到了,华人妈妈在停车场被黑人用枪指着,差点被抢劫。思路还是把仇恨引导到黑人身上,却不谈美国枪支管理、警力不足、贫富分化等实质问题。这样只能煽动对黑人仇恨,可真正的实质问题不解决,还是会有罪犯,不分种族!
3
没有指出正确的应对方式
按照《惊恐》的描述,在场的保安的确是有问题,可是文章也没有指明问题在哪,最后抓到人还好是警察来的及时。这里小编大概是为了营造一个无助妈妈的形象,突显法案的可恶,而没有说正确的应对方式。
在美国是可以做Citizen’s Arrest(公民逮捕)[3],简单说就是普通人在这样的情况下没有逮捕令也可以抓人,只要注意不采取过激的暴力,可以扣留嫌疑犯到警察来。
这个场景里保安竟然不知道可以citizen’s arrest,绝对是有过失,不知道事后当事人是否有去投诉。这对普通人可能超纲了,可是小编顶着Civil Rights的名号,如果连Citizen's arrest也不知道,不是自砸招牌?
▲各州法律略有不同,这里是加州的
补充
这个场景因为围观者多,嫌疑犯也没武器,只能束手就擒。如果是比较僻静的场合,没人帮助,还是要考虑一下自己有没有这个力量控制对方,不行也不要硬拼,尽量保护自己,记住疑犯的外貌特征就够了。
4
不提出正确的抗议渠道
退一万步说,即使这个法案真的有问题,这样的报道除了把仇恨引向奥巴马,没有任何正面的意义。
如果这真的是个会带来危险的法案,家长们应该怎么行动呢?
除了写信给当地议员、州议员,组织游行这类呼吁关注的行为,最简单还有就是直接向学校抗议。学校都有家长教师联合会(PTA),家长们联合起来,权利还是很大的,可以要求学校厕所外面加监控,或者隔间都封闭起来。
再回到法案本身,也有家长觉得子女和变性人一起上厕所怪怪的,可能有危险,有这样的想法正常,重要的是要沟通。家长可以直接去学校向老师了解子女和变性人的相处情况,看看是否真的值得担忧。很多时候,担忧是来自不了解。
5
违背事实的话语让华人与美国主流脱节
如果找个美国人来和他说,厕所法案让变态有机可乘,男女同厕很危险,估计对方是一脸懵逼的。
这种错误的关联大概只有华人话语里才有,美国主流讨论的更多是法律上的,比如这个法律是不是管得太宽了,还有好几个州的法官都直接先禁止这个行政令了,因为涉及违宪。
目前的走向要么北卡repeal自己的法案,要么就是像同性婚姻一样,让最高院去判。这也不是民主党或者奥巴马要怎么样,就是变性人在争取自己的权利。段子可以随便编,美国人也编,什么“肯尼迪送男人上月球,奥巴马送男人进女厕”之类的,但是我们华人不去具体了解事实,真的就被这么忽悠了,是完全不利于我们融入美国社会的。
▲Google里搜索“北卡厕所法案”新闻标题截图
这样的仇恨体文章,大选开始陆续有来,比如“微软实习只招黑人和西班牙裔”(后来被证实是微软的“女性与少数族裔专属实习项目”),“哈佛MIT黑人扎推,AA真有效”(事实上私校不受AA约束)。这类营销号的常用手法就是引用普通的群众发帖,只要符合公众号自己的政治立场,不经证实便可以拿来添油加醋,偷换概念,避重就轻以增长恐慌,最终转化为分享和流量,而看的人除了满腔怒火,什么也没得到。
说到底,一个法案是好是坏,我们每个人都可以有自己的想法和声音,重点是要明确知道讨论的中心在哪里,知道如何去和对方沟通,才能保障好自己的利益。营销号这样为博眼球乱造谣的文章,只是自己得利,却让多数在美国的华人受到损害,才是我们最需要抵制的。写这样仇恨体的公众号也不只这一家,卖弄恐惧总是有爆点,“反吃瓜”不可能一个个撕过来,最重要是希望读者们之后看到类似的文章,一定不要再轻易地被煽动,理性看待问题,才能一起解决问题。
P.S.最搞笑是此号前两天还发了篇“求助”,说自己之前的文章被举报被删除,可能不能继续会大家“发声”,我们只想说,你的内容如果不造谣、不煽动,就不用担心!
扩展阅读:
《北卡州有望年底废除“厕所法案”,真相也许会让你大吃一惊》一文详细介绍了厕所法案的来龙去脉,文末点击“阅读原文”查看
参考链接:
[1]https://leginfo.legislature.ca.gov/faces/billNavClient.xhtml?bill_id=201320140AB1266
[2]http://www2.ed.gov/about/offices/list/ocr/letters/colleague-201605-title-ix-transgender.pdf
[3]https://en.wikipedia.org/wiki/Citizen's_arrest_in_the_United_States
http://www.shouselaw.com/peeping-tom-law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