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辛普森要被放出来了,他到底犯了什么事?
2017年7月20日,因持枪抢劫、绑架而获刑33年的“世纪审判”主角O. J. 辛普森(O. J. Simpson),在内华达法庭获得假释委员会的批准,将于近期获得假释。辛普森于2007年因持枪威胁体育纪念品商人,索取“自己被盗窃的纪念品”被捕,已服刑九年。四名假释官一致认为他已不具备社会危害性,最早可在今年10月1日出狱。
杀妻脱罪成功,却为要回自己的纪念品而入狱,这是什么梗?
其实,辛普森的故事就是年轻时和神一样的队友打赢世纪大审判,顺利逃脱牢狱之灾,年老时跟猪一样的队友被骗上当,牢底坐穿。
美国人对 O. J. 辛普森的疯狂程度可以用“痴迷”来形容。“辛普森杀妻案”绝对是美国历史上曝光度最高的案件,完胜Netflix上的Avery案。这几年文艺界对该事件进行了重新梳理,比较值得一看的包括FX出品的《美国犯罪故事:People vs. O. J. Simpson》,以电视剧的形式重述了事件,还原度相当高;另一部是体育频道ESPN出品的纪录片《O. J. 美国制造》,使用了当时很多的视屏片段,并采访案件的陪审团、警官和律师。
辛普森到底是不是无罪的?虽然两部纪录片的叙事方式不同,但都同意的一个观点就是:要真正理解辛普森案,必须把它放在那个时代的背景——20世纪的美国仍然是个人种矛盾激化的年代。
1968年墨西哥城的奥运会,获得200米短跑奖牌的两名非裔美国运动员Tommie Smith和John Carlos在颁奖仪式上作了这样一个动作
他们一手戴着手套,光脚,举起拳头,头向下看——这是一个“黑人力量”的标志,也是美国60年代轰轰烈烈的黑人平权运动标志之一。在奴隶制早已被解除的一百年后,黑人不仅在工作和生活中受到歧视,在政治权利和社会公正上也受到不平等的对待,种族歧视者依然用“niggar”(黑鬼)这样充满恶意的词去描述他们。
优秀运动员辛普森
1968年马丁路德金被刺杀。同一年,辛普森获得了代表美国高校橄榄球联赛最高殊荣的海斯曼奖杯(Heisman Trophy)——这个奖项在美国高校橄榄球届的影响力绝对不亚于NBA的MVP,竞争很激烈。
年轻时的辛普森不仅长得帅,跑得快,情商也不错。在媒体面前,他是一名腼腆又谦虚还很幽默的的黑壮帅。相比于当时不少热衷参与黑人平权运动知名运动员(比如拳王阿里),辛普森又主动和他们划清界线,表示“我不是黑人,我是O. J.”
富有市场头脑的美国人立刻发现了辛普森是一位可以化解“人种”矛盾的优秀载体。他出现在广告上时既能得到黑人们的强烈支持,又不会使得白人反感。他火速成为了不少公司的代言人,比如租车公司Hertz、克莱斯勒汽车、新秀丽旅行箱等等,还刷了一遍当年各大广告奖项。
在光荣成为一名刷破2000码跑锋纪录的职业橄榄球运动员后,1979年挂靴的辛普森在好莱坞也混得风生水起,不仅演电影,作体育评论员,品牌代言继续吸金,还抱得美人归。
辛普森与妮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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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年代的洛杉矶
90年代的洛杉矶恐怕是种族问题最尖锐和慌乱的年代了。
1991年3月3日,一名叫Rodney King的黑人出租车司机由于酒驾,和洛杉矶警局几名警官驱车追逐后,被按在路边群殴。在智能手机还没出现时,一名目击者从阳台用录像带把全过程录了下来。这段录像后来被许多电台报道,洛杉矶警局的丑闻闻名世界。
在这场警察殴打黑人平民的事件中,虽然4名警官都被控告袭击罪,当时检察官将此案移在一个几乎全是白人的中产社区Ventura县审理——260名陪审团候选人只有6名黑人,而其中5名都表示自己对陪审这样的敏感的案子无意参加。最后选择的清一色白人陪审团一致同意无罪释放四名警官。
无独有偶在King被殴打的13天后,一名叫Latasha Harlins的15岁黑人女孩在一家韩国把一瓶橙汁放进包里,女店主Soon Ja Du认为她企图偷盗,想从她的背包里夺回橙汁,被Latasha回击三拳,离开店时被Du从背后开枪打死。目击者表示当时女孩手里拿着两美元想要付款,警察也得出结论“Latasha并无偷盗企图”。
在被陪审团判有罪后,Du仅受到了500美金的罚款,5年缓刑和400小时的社区服务的判决,不必坐牢。
两个案件的判决结果在黑人社区上引起了巨大反响,黑人在司法审判上受到的不公平待遇的例子举不胜举,而这两个连续爆发的事件成为了导火索,直接造成了1992年洛杉矶大暴乱。
整场骚乱持续了6天,数千人在洛杉矶市区韩国城打砸抢烧杀,据统计有近55人被杀2000多人受伤,整个韩国城超过2000家商店遭焚烧和不同程度的破坏。黑人把对洛杉矶警局和司法体系的憎恨,倒是全部发泄到了躺枪的韩国城居民身上。当时的洛杉矶警察局局长已辞职,索性破罐子破摔把警队全部撤出了骚乱区。这时候韩国全民兵役的优势就出来了,不少韩国移民在收到一家韩语广播的号召后,自愿抗枪上阵跑来韩国城打起了自卫战,保护自己的社区——以致在最后的伤亡人数统计中, 黑人占到了一半以上,而韩国城的主要居民亚裔被枪杀的只有2名,其中还有一位是被队友误杀的——真正躺枪的是刚好路过社区的白人或西班牙裔。
韩国移民组织自卫队保护韩国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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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场骚乱可以说是洛杉矶历史上永不磨灭的一笔。洛城本就是一个多种族的社区,关于人种歧视这样的问题已经不仅仅是白人和黑人的问题了。然而,大众也意识到了,无论什么案件,在哪里审理,陪审团(Jury)什么构成,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最后的审判结果。
世纪审判
1992年,在辛普森与妮可布朗(Nicole Brown)结婚的7年后,妮可于向法院提交了离婚申请。1994年6月13日,洛杉矶骚乱发生的两年后,妮可与另一位男性友人在家后院被人谋杀,现场残忍至极。当时的首要嫌疑人是辛普森,各种证据,包括遗留在现场属于辛普森的手套、车上的血迹,以及几乎为零的不在场证明。
这场案件是当年最重大的公共事件:体育明星,黑人,白人美女前妻,谋杀,家暴等等各种关键字吊足了观众的胃口。再加上辛普森自己也不是一个省油的灯,自带光环在本应到警局自首的那天硬是与警察在高速上展开了追逐,直升飞机全程报道,连当时总统克林顿讲话和NBA决赛直播都被打断了。当时还算朋友的卡戴珊律师还出来念了一封所谓辛普森的“遗书”,再次强调妮可不是他杀的。
这宗世纪大案的结果大家应该都知道——辛普森倾尽家财聘请了当时最昂贵的律师团队,最后以无罪释放而告终。
关于辛普森为到底是怎么赢的官司,此案一直都被作为最经典案例来解释。
首先,辛普森的“梦之队”律师团提出的理论是由于洛杉矶警局一直看不惯黑人,所以要嫁祸给辛普森。而检方除了当时掉以轻心,也遇到了一枚猪的队友:Mark Fuhrman作为现场的主要执法警官及检方的重要证人,在最后一刻被挖出是一名纳粹的狂热支持者和种族歧视者,在他提供给一位剧作家作为“素材”的采访中,数次以“黑鬼”形容黑人,也阐述了警察如何虐待黑人嫌疑犯的经过,使得他最后不得不引用第五修正案(拒绝在刑事案件中作证)使自己全身而退。
其次,由于之前两宗社会影响力较大的黑人案子“巧妙”地选择了白人陪审团被批判,这次的检察官认为证据确凿,信心十足地把审判地点选在洛杉矶市区审理——在当时这基本是一个黑人聚集的中心,12名陪审员中,有9名黑人(8名女性,1名西班牙裔,2名白人)。在长期被司法不公正压抑的黑人群体中,很多人将此案件定义为反抗的唯一机会。当时的检察官Marcia Clark在很多年后回忆当时的陪审团走出居所,其中有人打起了“黑人力量”的手势,还有人说了一句“This is for Rodney King"(指之前暴打的Rodney King的警察都无罪释放)。也有人认为由于黑人女性认为妮可抢走了辛普森这样成功的黑人男性,从而对她的死并没有过多同情。
最后,当时案件的一个关键证据,现场发现带有辛普森DNA的作案手套辛普森带!不!进!当时检察官团队成员Christopher Darden被激将后突然不按常理出牌,要求辛普森试戴手套,结果在12位陪审员面前更进生动推证了“辛普森是被嫁祸”的理论。后来辛普森的经纪人和律师都曾公开表示,辛普森由于长期受关节炎的影响,一直服用药物抑制,而停药后的直接作用就是会造成关节增大——手套自然是戴不进的。
$33M赔偿与33年监禁
虽然辛普森在刑事诉讼上逃过一劫,但当妮可的家人和另一位被害者Ronald Goldman家人在圣莫妮卡这个以富足白人为主的社区法庭重新提起民事诉讼,辛普森毫无悬念地败了。可惜民事诉讼只管经济赔偿——3350万美元。
在之后的很多年,辛普森虽然名气受损,但依然活跃在娱乐电台和聚光灯下,另一位被害者Goldman的家人表示辛普森一直在转移财产,经济赔偿除了当时拍卖获得的少量资金,大多数辛普森的财产都被转移到海外。
自带光环的辛普森纸醉金迷的生活不够,还出了本书(当然是别人代写的,代写的哥们后来也出来说他认为妮可是辛普森杀的),叫作“If I Did it" (如果我干了)。Goldman的家人听说后大怒,你不仅不还钱还用故人的名字赚钱, 于是起诉获得了该书的版权,索性把“If”中的“f”印得很小,变成了“I did it" (是我干的)。
(左图:《如果我干了》书封面| 右图《是我干的》书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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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辛普森在一位猪一样的队友Alfred Beardsley有误导性的信息中得知一名古董收藏家有许多他当年的物品,比如奖杯,甚至妮可的婚戒。当时在拉斯维加斯头喝得发脑发热的辛普森组织了一伙狐朋狗友拿着枪就去旅馆房间吓唬这个古董商,最后得知这个古董商其实什么都没有。这个案件定罪时法官毫不手软,给辛普森以绑架罪和袭击判足了33年,倒是和当时应该付的赔偿金数额($33.5M)“巧合”。猪队友Alfred倒是整个案件的最大受益人,他在当时发生冲突的旅馆客房里装了个录音器,后来把录音以16.5万美元卖给美国最大的狗仔网站TMZ。
至于辛普森到底有没有罪,在20年前,如果你问一个黑人肯定会告诉你辛普森无罪,而你问一个白人肯定多半认为辛普森有罪。这样一个两级分化的社会恐怕持续了不止半个世纪。
正如奥巴马所言,
“对于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因为这些枪击案而感到不安,因为他们不是单独的一个事件。他们是种族差异在我们司法体系中存在的症状。”
很多时候人种歧视是“制度式”的,就好像种族歧视问题并不是偶尔几个人认为白人至上,而是将人种作为一种社会阶级的分割方式。是贫穷和隔离造成了所谓的“人种贫民窟”区域,大多数美国的白人永远不会完全理解,而黑人却永远不会忘记,这个“白人精英社会构架”的理念不是造成那些暴乱的原因,而是直接的结果。大多数参加反抗的人早已在寻找工作或住所中所受尽种族歧视,而其中最可怕的,就是与充满偏见的执法机关打交道。
在美国的华人恐怕是最不该歧视黑人的。历史反复证明,黑人民权运动的是在这个国家争取民族权利的最有效途径。华人搭着黑人民权运动的便车已经50多年了。如果没有那些先锋,恐怕在之后的几十年去公立小学仍然看到的是“白人请左走,有色人种向右走”的牌子。
摄于堪萨斯托皮卡市
“布朗诉教育委员会“国家历史遗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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