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尝美食,赏渔港!勒流浪鳗鱼港项目启动,精彩活动约你欢度国庆

匠心勒流 2022-05-21





百里芳华

庆丰收 感党恩


尝美食,赏渔港!庆丰收,感党恩——顺德农商银行特约顺德区庆祝2021年中国农民丰收节暨“百里芳华”勒流浪鳗鱼港体验活动10月1日在勒流街道稔海村正式启动啦!

活动于10月1日—5日,连续举办五天,
将通过鳗鱼美食主题集市、音乐主题夜、美食体验团等体验活动体现“中国鳗鱼之村”稔海的乡村新颜,展示勒流“百里芳华”建设、城乡品质提升和乡村振兴阶段性成果。


Vol.1

打卡渔港风光

体验百里芳华



顺德是“中国鳗鱼之乡”,勒流街道稔海村有着“中国鳗鱼之村“的美誉。


10月1日晚,稔海村浪鳗鱼港项目正式启动。浪鳗鱼港原为稔海渔民出航打鱼、丰收归来的上落点,周边秀美宜人的风景是一抹别具特色的渔村景致。


今年,勒流街道、稔海村以此为中心,依托周边优越的自然生态环境和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对浪鳗渔港进行升级改造,后续将通过规划发展鳗鱼体验馆、鳗鱼主题公园等,打造集鱼港风光打卡、餐饮美食、旅游民宿、产业观光等功能于一体的“鳗生活“休闲文旅产业带。



“我们希望在构建美丽宜居乡村的基础上,深化乡村振兴的实际内涵,打造宜居宜业、宜游宜乐的美丽稔海村。”勒流街道稔海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周健朋表示,希望通过文旅产业的发展,带动稔海乡村振兴。

活动当天,在浪鳗鱼港的启动仪式上,鳗鱼吉祥物——稔海小鳗正式发布。通过拟人化的设计,稔海小鳗以可爱乖萌的卡通鳗鱼形象,欢迎八方市民游客到稔海观光、旅游。
10月1日,在浪鳗鱼港启动仪式上,鳗鱼吉祥物——稔海小鳗发布(图源:顺德901)勒流街道办事处主任伍成亮表示,浪鳗鱼港项目将计划打造成乡村版的渔人码头,以夜经济带动日经济,以水上带动岸上,通过乡村文旅实现可造血、可经营和可持续发展。

今年以来,勒流街道紧抓“百里芳华”乡村振兴示范带(顺德)精华段建设契机,掀起一轮又一轮城乡品质提升、文旅产业开发热潮。除了稔海村的“浪鳗鱼港”,黄连“文旅小镇”、江义“美丽田园”等文旅项目也是“百里芳华”乡村振兴示范带(顺德)精华段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庆假期期间,市民游客除了可以在稔海浪鳗鱼港打卡观光之外,也可以深入稔海、黄连、江义三个村居开展一段田园文化之旅。



Vol.2

汀见顺德

渔舟唱晚


悠悠的歌声中,一叶轻舟,两忘烟水……这样写意浪漫的场景就在勒流稔海上演。


当晚,勒流浪鳗鱼港体验活动的子活动“汀见顺德 渔舟唱晚音乐夜”也在稔海村亲水篮球场同步启动。江中轻舟之上,两位歌手唱响一曲咸水歌《对花》,拉开了音乐夜的序幕。



除了惊艳的咸水歌开场,当晚的音乐夜可谓精彩纷呈。越乐团、婧婧与爸爸、韦晨等来自广州、佛山、顺德的音乐人轮番登场,为市民游客献唱了《爱是永恒》《情缘巴士站》《叶问宗师》等动听歌曲,为稔海的夜空送上了最浪漫的点缀。



“汀见顺德 渔舟唱晚音乐夜”的上演,让市民和游客在“音乐+场景”的体验中,用“听见+看见”的方式,打卡勒流稔海最美的亲水空间,为勒流稔海塑造新的文化名片和城市名片。


Vol.3

寻味勒流 

美食旅游大V为稔海打call


食在广州,厨出凤城,味在勒流。在世界美食之都顺德,勒流是顺德美食版图中不可缺少的一环,美食自然也是勒流浪鳗鱼港体验活动的重要主角。


同日晚上,百里芳华浪鳗鱼港美食体验团在稔海同步启动。10月1日至5日,包括粤食记、寻味顺德等在内的来自广州、佛山、中山、江门等地的美食、旅游大V组成美食体验团,将畅游稔海,打卡稔海地标,品尝地道的鳗鱼美食、稔海河鲜,为稔海打call,为活动应援,助力勒流餐饮业发展。



与此同时,10月1日至10月3日,勒流鳗鱼美食主题集市在稔海村上宁篮球场举行。众多美食摊位集中展示鳗鱼美食和琳琅满目的顺德地道美食,以及顺德对口帮扶地区的特色优质助农产品。



另外,乡村采风艺术彩绘、轻体育进基层等配套活动分别在10月4日和5日在稔海举行,让市民游客可以全方位感受勒流稔海通过城乡品质提升带来的幸福感、获得感。




附上活动的具体时间表,

期待你到稔海现场探索解锁哦!



最后是馨提示

各位自驾的市民朋友,

可以导航定位到“菊花湾大桥”。

抵达定位地点前,

请按照现场交通指引行驶,

将车辆停入菊花湾大桥桥底停车场




部分来源:顺德901

综合整理:匠心勒流微信编辑小组、念响新媒体

往期推荐

01

●他们为家乡文化打call助力!勒流首批金牌导赏员持证“上岗”啦

► 点击阅读

02

●滴~丰收卡,勒流这场活动带你体验秋收浪漫!

► 点击阅读

03

●快来pick心仪村居!“美丽乡村 园美缔造”勒流四小园评选网络投票启动

► 点击阅读


声明:1.如需转载本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原创图文,请在后台联系小编处理。2.除标注原创的图文外,本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图文版权均归原作者所有;如因来源不详,而无法标记来源和署名的,版权仍归原作者。3.凡本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图文侵害到相关著作权所有人,或原作者不希望转载,请及时联系ilawman@163.com,我们将予以删除。点分享点点赞点在看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