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勒流人,国家叫你大胆“生三胎”!

匠心勒流 2022-11-29
点击蓝字 | 关注我们

最新消息!

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7部门发布

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

从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

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等7方面

提出多项具体措施




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


推进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各省、市、县级均应设置1所政府举办、标准化的妇幼保健机构。
加强0-6岁儿童和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率。
提高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业从事儿童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的医生配备水平。
扩大分娩镇痛试点,规范相关诊疗行为,提升分娩镇痛水平。

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


2022年,全国所有地市要印发实施“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
拓展社区托育服务功能,完善婴幼儿照护设施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
支持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
在满足学前教育普及的基础上,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2-3岁幼儿。



完善生育休假和待遇保障机制


各地要完善生育休假政策,从保障职工生育权益和保护生育职工健康权的功能定位出发,帮助职工平衡工作和家庭关系,促进公平就业和职业发展。


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同步参加生育保险。


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保障其生育权益,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列支。



强化住房、税收等支持措施


各地在配租公租房时,对符合条件且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可根据其未成年子女数量,在户型选择方面给予适当照顾。


实施好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构建生育友好的就业环境


用人单位可结合生产和工作实际,通过与职工协商,采取弹性上下班、居家办公等工作方式,为有接送子女上下学、照顾生病或居家子女等需求的职工提供工作便利,帮助职工解决育儿困难。


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孕妇休息室、哺乳室,配备必要母婴服务设施,更好满足孕产期、哺乳期女职工的需求。


※点击文末左下方【阅读原文】了解《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全文。







就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

国家卫健委于8月17日上午举行新闻发布会

介绍有关情况



到2025年

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

婴幼儿托位数要达到4.5个


发布会介绍,“十四五”规划《纲要》对此专门作出部署,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释放生育政策潜力,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发布会上提到,到2025年,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要达到4.5个


此外,“十四五”期间,中央预算内投资将支持10个左右儿科类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支持儿科类国家医学中心建设,集中攻关解决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和重大疾病解决方案。



婴幼儿无人照料是阻碍生育首要因素

将重点围绕5个关键词下功夫


发布会上透露,城市中超过1/3的家庭有托育需求,但供给明显不足,特别是普惠性服务供不应求。各方研究和国际经验也表明,发展托育对减轻家庭负担、提高生育意愿,具有显著效果。为此,指导意见重点围绕5个关键词下功夫,也就是“基本、普惠、投资、收费、减负”:


基本,就是强化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就是着力增加普惠性服务。投资,就是加大投资支持力度。收费,就是规范各类服务收费。减负,就是减轻机构经营负担


对此,你怎么看?

欢迎在评论区跟我们分享


= END =


往期回顾


顺德区在外省返顺纳入社区管控人员中发现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什么是主动报备?顺德区各村(社区)24小时防疫热线都在这!


近期从西藏、新疆、海南等地来(返)佛人员请尽快报备→(内附勒流最全核酸采样点)


利剑出鞘,打击养老诈骗勒流在行动(二)

编辑:匠心勒流微信编辑小组

材:新华社、共青团中央、央视新闻、健康中国

声明:1.如需转载本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原创图文,请在后台联系小编处理。2.除标注原创的图文外,本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图文版权均归原作者所有;如因来源不详,而无法标记来源和署名的,版权仍归原作者。3.凡本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图文侵害到相关著作权所有人,或原作者不希望转载,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予以删除。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