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科带头人
1.A类:安家费300万元; B类:安家费120万元。
2.学科团队建设经费或科研启动费100万元。
3.学校提供面积120平方左右具备直接入住条件的住房一套,服务期6年内免租金;或提供住房补贴1000元/月,服务期6年内享受。
4.安排配偶工作。
5.工资福利面议。
(二)博士研究生
1、安家费
优秀博士和紧缺博士65万元,一般博士50万元。
2、科研启动经费
①具有高级职称的博士,自然科学3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25万元;
②其他博士,自然科学2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15万元。
3、工资福利
①具有正高职称的博士享受校内同类教授工资福利待遇,教授津贴按学校相关规定发放;
②具有副高职称的博士享受副教授五级工资待遇,按博士考评及特殊津贴发放办法每月享受800元至1000元博士津贴;
③中级职称以下的博士享受副教授七级待遇,按博士考评及特殊津贴发放办法每月享受800元至1000元博士津贴。
4、住房
学校提供面积45平方左右具备直接入住条件的周转房一套(如房源不足,则不提供),服务期6年内免租金,再提供住房补贴500元/月;或提供住房补贴1000元/月,服务期6年内享受。
5、配偶
①配偶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办理调动手续;
②配偶不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但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参加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安排工作;
③配偶为本科及以下学历且不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实行合同管理,工资福利待遇与学校同类人员一致,办理参加“五险一金”手续。
(三)优秀硕士研究生
年龄在35周岁以下优秀硕士研究生,如果近5年科研成果:文科类(含经济管理类)发表被CSSCI(核心库)检索的论文3篇,或被SSCI收录1篇;医科类发表被SCI检索的论文2篇;艺术类发表被CSSCI(核心库)检索的论文2篇,或个人在中宣部、文化部、解放军总政治部、中国美协主办全国美术作品展、文化部主办中国艺术节全国美术书法摄影优秀作品展、文化部国家美术发展和收藏工程、2017-2021重大题材美术创作工程,中宣部主办的五个一工程歌曲评选、文化部主办的全国声乐展演、中国艺术节之“群星奖”、民族器乐展演、全国流行音乐新人选拔赛,中国文联、中国音乐家协会主办的金钟奖比赛获得等级奖(含入选)3次的,给予科研启动费10万元,配偶是硕士研究生的解决配偶工作。
(四)其他
1、博士已婚不要求学校安排配偶工作的,另增加安家费10万元。
2、博士后出站人员,另增加安家费5万元。
3、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博士,另增加安家费30万元;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博士,另增加安家费10万元。
4、高层次人才引进的安家费发放,学科带头人、博士研究生已取得博士学位的在签订聘用合同、人事档案转入湘南学院后一次性支付;暂未取得博士学位的,先签订聘用合同,待取得博士学位、人事档案转入湘南学院后一次性支付。
5、未晋升教授或副教授的,学校提供晋升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的绿色通道,在政策范围内确保评聘职数。申报国家自科基金、社科基金成功的或已有并及时转入学校的,直接聘为教授职务。
6、年龄在45周岁以下有正高职称而没有博士学位的高层次人才引进,安家费:5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2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15万元。其他待遇参照学校博士引进待遇执行。超过45周岁的,只享受科研启动费。
7、条件特别优秀的,实行一人一策,待遇面议。
8、博士研究生须在2018年12月31日前,硕士研究生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获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