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高温,谨防“激情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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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暑 · 烈日炎炎
大暑将至,是一年里最热的一个节气。近来的天气也是热得路边能煎鸡蛋,高温闷热让人也更容易上火冲动。
今天的主题就是夏季高温,心态易燃易爆炸,谨防“激情犯罪”!
接下来要跟大家分享的是两个真实的案例。
不可饶恕
犯罪嫌疑人甲:“我持刀砍我妻子,是因为她经常到外面找别的男人,还不让我管她,不然就跟我离婚。我当时很生气,激动起来就趁她睡着的时候拿刀砍她了,先是朝她头部砍了,后面她醒了要跑,我就追着她砍”。
当询问被害人是否能够原谅丈夫所犯罪行时,其坚决表示“不可饶恕”。而丈夫则表示,自己“万分后悔”。
一个完整的家庭就此破裂,这场悲剧难道不是因为冲动带来的惩罚吗?
想打架吗!
犯罪嫌疑人武某某与犯罪嫌疑人陈某某下班开会时在车间转角处碰撞在一起。事情就这样毫无征兆地开始了:
陈某抓住武某某的衣领:“撞到我不用道歉啊?”
武某某:“想打架吗?”
陈某:“是啊,下班后到厂区台球桌那里等啊。”
武某某:“好啊。”
然后,一场涉及二十多人的持械聚众斗殴案就这样上演了……
以上两个案例,犯罪嫌疑人均是在瞬间产生的犯罪故意,对,这就是激情。
★都是“激情”惹的祸
这里所指的“激情”,可不是以下图片描述的“激情”哦。
“激情”是一种猛烈的、暴发性的、短暂的情绪状态。所谓激情犯罪,是指人在某种外界因素刺激下,因心理失衡而在瞬间实施的犯罪行为。
司法实践中经常出现被告人实施犯罪以后极度的后悔,有的甚至不相信是自己所为;还有的人犯罪后其家人、朋友、同事根本不相信犯罪行为是被告人所为。而这些犯罪的行为往往是在被告人爆发式的、强烈的情绪状态下所实施的。其犯罪过程具有时间短暂,迅猛激烈、难以控制的特点。
法律常识
那么我们应该怎样正确调节心态预防激情犯罪呢?1、净化外界环境,消除不良因素。2、加强法治教育、道德教育,提高公民的法治观念、道德观念。3、开展社会化教育,提高自我控制能力。4、注意心理卫生,培养公民健康的心理品质。5、强化法律约束,严惩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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