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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乐平冤案律师团,将以故意杀人罪控告原审法官

2016-12-28 刘莹莹 莹莹观世界

 江西乐平冤案,历经十几年,终于在20161222日经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后,宣判:“原审被告人黄志强、方春平、程发根、程立和无罪”。

 

同一天,四名饱受折磨的被冤之人,无罪释放了,身戴红花,众人簇拥,迎接他们的家人喜极而泣,围观的吃瓜群众欢欣鼓舞,鞭爆齐鸣,热闹非凡,也许这一刻,来的太迟,但终于还是来了。

 

我坐在电脑前,看着网络里的消息,不禁也觉得世界忽然明亮了很多,那一天连窗外的阳光都显得无比的刺眼,内心温暖如春天。不用言语,暗自感恩。

 

时间一天天过去,尽管四名被告人已经顺利出狱,回归社会,但毕竟离开正常的生活太久,重新开始生活不仅需要家人的帮助,也更需要社会的帮助。当然这漫长被冤的岁月,也需要来自国家的赔偿,虽然这些赔偿买不回流逝的青春。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四款的规定,四名被告人有权依据该法律条文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赔偿请求。谁都要为自己犯的错负责,国家也不例外。

 

近日,看到网络消息称,“乐平‘5·24’案后续:5名当事人已委托原律师团本周启动国家赔偿与追责”。

 

文中描述:1226日,乐平‘5.24’案律师团成员之一——张维玉律师,正式代理方春平关于国家赔偿的申请以及对‘5.24’案中办案人员追责的工作。乐平‘5.24’案另外三名当事人黄志强、程发根与程立和的委托书,也将陆续送到相应律师团成员手中签约”。


张维玉指出,对当年“5·24”案的办案人员、检察院批捕人、公诉人以及两次宣判死刑立即执行的景德镇中院法官,都将以“故意杀人罪”进行控告;同时对原审改判黄志强等4人死缓的江西省高院法官,也将以“徇私枉法罪”进行控告。



其中,张维玉律师坚持认为,江西高院没有调取或者检察院对江西省高院依法调取的材料不予提供,存在违法之处。

(而这份材料是决定乐平案走向的一份十分关键性的证据,就是警方在案发现场提取的物证,3枚烟蒂,通过鉴定烟蒂上的DNA来源于方林崽的可能性大于99.99%。但这份鉴定报告竟被隐藏了3年之久,直到2016年4月江西高院决定再审后,江西省检察院审查案卷材料,发现有份文件提到这一报告后,才要求乐平市公安局补充提交,警方才予以提交。)

 

对于被指控“故意杀人罪”的国家工作人员,其罪名是否成立,也是需要通过法庭审理,需要通过公正裁判的,对此,我们只能拭目以待。不经法庭审判,谁也无权定罪

 

张维玉律师还透露,除了“钟颖律师、朱广阳律师”因个人原因退出外,其他6名代理律师将继续代理此案的国家赔偿和追责事宜,并在本周提交国家赔偿申请与追责控告文书。虞仕俊和唐天昊也将继续为汪深兵代理国家赔偿和追责事宜。

 

这些律师用自己的行动践行了“为当事人负责到底”的承诺。也许在未来的追责道路上,还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但是相信已经经历了太多磨难的你们,一定还会一如既往,最终守得云开见月明。

 

乐平冤案能取得最终的胜利,离不开背后默默坚持的律师团,据开炫律师事务所公众号发布的“动态︱坚持不懈,守得云开见月朗—我所主任虞士俊参加乐平‘5.24’案律师团纪实”一文中,透露整个乐平冤案,有虞士俊、何辉新、钟颖、秦雷、严丰华、朱春莲、周建平、张维玉及助理张凯、朱广阳、贺少林、赵建国、胡广华、王飞、徐昕、张赞宁、刘文元、汤忠赞、何秋英、简益平、许志勇、李和平、滕彪、李春富、李方平、邬宏伟、杨慧文、尚满庆、黄思敏、齐磊、任飞翔、范国刚、朱应明、陈以轩等律师参与。



估计这还不是完全的统计,看着一个个熟悉不熟悉的名字,感觉十分感慨,没有这些人的大力推进,就没有乐平案的今天。漫长的十几年,这些律师是如何在最困难甚至绝望的情况下,坚持过来的,你我局外人不得而知,但可以从网路中、微信中略知一二。已经是被他们的精神深深的打动。作为律师,对当事人无怨无悔付出,不得不说,他们是推动中国法治的“领军人物”不管认识不认识这些律师,但不影响,我们记得他们的名字和事迹,并在日后的执业生涯作为自己的指路明灯。

 

权利意识的增强,让每个公民学会了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仅仅是合法权益,生活在这个世界上,人人渴望的都是平安、幸福的生活,但当自己受到伤害时,还是会举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

 

因为我们都不再相信野蛮暴力,我们相信法律,这是每个人期待法律能够公平正义的根本原因。人人都需要依靠这把武器来保护自己,今天的法律保护不了他,明天的法律也保护不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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