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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烧秸秆再发力 “无烟”天涯更美丽

精美天涯 2022-08-02


禁烧秸秆 保护环境



备春耕时节,秸秆禁烧再次进入关键时期。为做好博鳌亚洲论坛期间的保障工作,天涯区农林局提升禁烧防控级别,加强巡查监督,综合施策,努力做到全区“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留一处黑”。


三亚市天涯区农林局局长林唐华下乡巡视检查秸秆禁烧工作


据了解,为做到工作上不留死角,时间上不留空档,天涯区出动干部职工、安监员、防疫员到各村值班督导,严厉打击露天焚烧秸秆行为。同时还将凤凰片区13个村委会和马岭片区6个村委会的各大田洋划分成29个责任网格,每个网格每个时段都责任到人,落实全天候监控、全地块驻守。


区农林局干部职工和安监员、防疫员一同到田间指导秸秆清运工作


区农林局工作人员向农户说明焚烧秸秆的危害▲


此外,天涯区农林局还联合村委会,出动巡逻车辆和灭火器具,组织车辆及时清运堆积的秸秆垃圾,安排森林防火队随时待命,全力确保春季秸秆禁烧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工作人员帮助农户集中放置秸秆、瓜菜枯藤等▲


区农林局工作人员告诉小编,在工作中他们会向农户说明焚烧秸秆的危害,帮助农户将秸秆、瓜菜枯藤集中堆放,并联系村委会调配车辆及时清运,消除秸秆焚烧源头,把禁烧任务落实到村、组,细化到田间地头。


注意

秸秆不是你想烧就能烧的




为防止火灾发生,减少环境污染,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准确查处此类违法犯罪行为,小编整理了相关法律法规,以便大家了解。


法律法规


一、公民焚烧个人田间、路边、地边、村边、渠边、坑边的农作物秸秆,没有引起火灾的违法行为比较常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对焚烧秸杆的违法行为人一般应当由环保部门处理。公安机关应积极配合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工作。焚烧自己田地的秸秆,火势失控引起火灾,造成其他财产损失的,如农村烧麦秸秆,引起邻地庄稼损毁、树木烧死等行为,可以按照《消防法》关于过失引起火灾来处理。 
       

二、行政案件处理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二)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
      

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三、故意焚烧他人农作物秸秆,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以“故意损毁公私财物”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四、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重大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五、对不听劝阻,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六、各派出所可依据《消防法》的规定,受理、调查后配合消防大队,以消防大队名义履行告知、审批程序。处警告、五百元以下罚款的,由消防大队决定,需要处拘留处罚的,由县级公安机关决定。


保护我们的碧海蓝天

保护我们共同的家园

秸秆禁烧,人人有责

让我们的天更蓝、环境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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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天小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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