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申请材料有新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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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规定:家长在当地有稳定的工作,有稳定的住所,有稳定的收入,并且缴纳各种保险,如此家长即是这个地方的常住人口,尽管不是户籍人口,但符合这种情况的家长,其子女属于随迁子女。未来上学可按当地随迁子女政策入学或参加升学考试(一般指的是小学、初中和高中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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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2日,小编从市教育局了解到,今年秋季凡需在三亚接受义务教育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必须提前向所在辖区的区教科局提出申请,由区教科局统筹安排。
随迁子女入学
申请时需提供以下9项资料
☑ 1、家庭信息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 2、居住证(如居住证正在办理中,则由公安部门出具暂住登记证明);
☑ 3、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派出所开具的户籍地无监护条件证明;
☑ 4、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个体户需提供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灵活就业人员由暂住地居委会出具灵活就业证明和居住证明);
☑ 5、在三亚购买社会保险的证明;
☑ 6、房产证或与房东签订的租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 7、居委会出具的流动人口信息卡;
☑ 8、子女的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儿童防疫《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小学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及学籍信息表);
☑ 9、子女的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 其父母已在三亚取得居住证的,无需提供上述第3、6、7项材料。
■ 其父(母)已在三亚购买社会保险的,无需提供上述第4项材料。
■ 社会保险证明作为入学安排参考。
■ 在三亚没有购买社会保险的家庭,各区教科局可根据辖区内学校学位情况予以统筹协调。
■ 学籍在三亚且已在三亚各小学毕业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根据辖区中学学位情况统筹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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