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 | 高考加分优惠项公布啦!这三类考生报考省内学校可加20分!
天涯发布
服务人民,传播天涯正能量,共建精美天涯
关注
日前,省教育厅印发的《2018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可享受加分优惠的考生等相关内容予以明确。据了解,今年共有九大类加分优惠项,其中烈士子女等三类考生报考省内学校可加20分,农村独生子女报考省内学校加5分。省考试局陆续公布加分优惠项考生名单,接受社会大众监督。
(一) 有下列情形的考生,报考省内外学校增加20分投档。
1、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在少数民族聚居市县或少数民族聚居乡镇,且在这些地区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同时在这些地区的市县报考的少数民族考生。
2、烈士子女。
3、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二)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报考省内外学校增加10分投档。
(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报考省内外学校增加6分投档。
1、归侨、归侨子女和华侨子女。
2、台湾省籍考生。
(四) 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在少数民族聚居市县或少数民族聚居乡镇,本人高中阶段在非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学校就读并毕业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省内学校增加10分投档。
(五) 驻三沙部队半年以上且到高考报名时仍在三沙部队工作的官兵子女,报考省内学校增加6分投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报考省内学校时增加5分投档。
1、农村人口独生子女。
2、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在少数民族聚居市县或少数民族聚居乡镇满五年(引进的优秀人才和现役军人子女的户籍要求满三年),本人在少数民族聚居市县或少数民族聚居乡镇所在市县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就读满三年且在这些地区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同时在这些地区的市县报考的汉族考生。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取其最高分值,且不能累加。高考加分仅限投档时使用,在录取时是否使用,由招生学校自主确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参加高考并达到有关高等学校投档线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1、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
2、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
3、因公牺牲的军人子女。
4、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
5、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
6、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
7、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
8、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
9、烈士子女和现役军人子女报考军队院校。
为了更好地满足海南省考生对高校招生咨询的需要,使网上咨询活动更有针对性,海南省考试局与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合作,将于6月26日9:00-17:00开展“2018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咨询海南省活动专场”。
届时,请广大考生登陆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进入“海南省网上咨询活动”专区进行咨询,全国各重点高校负责招生工作的老师将就广大考生的提问进行解答。
欢迎关注“天涯发布”
○
天涯资讯第一平台 领略天涯魅力
○
中共三亚市天涯区委宣传部
请留下你指尖的温度
让太阳拥抱你
记得这是一个有温度的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