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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知识答题
1.区党政工作部门、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等单位的正职领导干部或者主持工作1年以上的副职领导干部是否属于经济责任审计对象?(注:《三亚市天涯区区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第四条)
是
否
2.区法定机构的主要领导干部或者主持工作1年以上的副职领导干部是否属于经济责任审计对象?(注:《三亚市天涯区区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第四条)
是
否
3.区国有和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含金融机构,以下统称区国有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不担任法定代表人但实际行使相应职权的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等主要领导人员是否属于经济责任审计对象?(注:《三亚市天涯区区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第四条)
是
否
4.上级领导干部兼任下级单位正职领导职务且不实际履行经济责任时,实际分管日常工作的副职领导干部是否属于经济责任审计对象?(注:《三亚市天涯区区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第四条)
是
否
5.经济责任审计可以在领导干部任职期间进行,也可以在领导干部离任后进行。(注:《三亚市天涯区区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第五条)
对
错
6.区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由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商 提出审计计划安排以及年度审计建议名单。(注:《三亚市天涯区区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第十二条)
区委组织部
区审计局
7.被审计领导干部遇有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死亡等特殊情况,以及存在其他不宜继续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情形的,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商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等有关单位提出意见,报 批准后终止审计。(注:《三亚市天涯区区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第十四条)
区委组织部
审计委员会
总 编丨王菲菲
审 核丨符丹露
编 辑丨邢玉如
来 源丨区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