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策医疗董事长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事涉一笔1.43亿元的违规交易
通策医疗(600763.SH)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吕建明先生,于昨日(11月1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1120220021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因吕建明先生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吕建明先生立案。
经公司初步了解,立案相关内容主要涉及壹号基金浙江通策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信息披露方面,具体请参见公司已披露的《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浙江证监局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整改报告的公告》(2022-051 号)。
本次立案事项系对吕建明先生个人及涉及上述事项的披露问题进行的立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公司经营管理、业务及财务状况正常。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机构相关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后续进展情况的信息披露义务。
通策医疗在今年8月收到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其中就涉及壹号基金的合规问题。浙江证监局指出,上市公司及相关人员存在“关联交易未披露”、“财务资助及投资出资情况披露不准确”、“上市公司独立性欠缺”等三大问题。
以“关联交易未披露”为例,浙江证监局认为,“2021年10月19日至12月30日期间,通策医疗与实控人控制的企业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1.43亿元,但公司未按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且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背后指向通策医疗2021年下半年参与的一项壹号基金的出资事项。
同时,“财务资助及投资出资情况披露不准确”,也与壹号基金的出资有关。浙江证监局经查明,上市公司于2021年10月19日向壹号基金出资1.43亿元,吕建明于2021年12月30日出资1.5亿元;其他方截至2022年7月1日累计出资1.5亿元,尚有5000万元出资款未到位。
这一事实情况,与通策医疗投资壹号基金的公告中披露的“货币形式逐期同比例出资”的内容,并不符合。
合规性问题被监管关注后,今年10月,通策医疗还披露了对浙江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的整改报告。
整改报告提到,上市公司已于今年9月15日正式发函,要求壹号基金管理人规范运作投资决策程序。
此外,根据《合伙协议》要求,吕建明已向壹号基金支付546.2356万元作为滞后出资的违约款,截至目前,壹号基金已根据合伙协议的规定将该违约金转给上市公司作为优先出资的补偿。
尽管已出具上述整改报告,但如今,通策医疗董事长吕建明仍然收到立案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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