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吴征
8月2日下午,中国政府网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引起热议。
纵观这个文件,可以说全文都在传递一个思想:打破既有的科技成果评价体系,建立全新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
更直白的就是,对SCI和影响因子对中国科研的束缚进行解绑。
“一破一立”之间,是中国在科技评价这个“软实力”上已经想明白,要去除惯有的受西式科研成果评价指标体系的影响,建立全新的适合中国国情的独立评价体系的大构思。
我认为这是在芯片、操作系统等“硬实力”需要去除西方影响形成独立自主发展之路后,在“软实力”方面的又一个重要动作。
那么,中国目前的科研成果评价体系怎么形成?又是如何受西方影响的?
其实文件中已经透露出一些:
"(八)坚决破解科技成果评价中的“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问题。全面纠正科技成果评价中单纯重数量指标、轻质量贡献等不良倾向,鼓励广大科技工作者把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以破除“唯论文”和“SCI至上”为突破口,不把论文数量、代表作数量、影响因子作为唯一的量化考核评价指标。……"
“破除SCI至上”、“影响因子”作为唯一量化考核指标,就是典型受西式评价体系影响。
而说起SCI和影响因子IF,就不得不提到这套体系目前的拥有方——科睿唯安(Clarivate)公司。
科睿唯安前身是英国汤森路透集团的知识产权与科技部门,2016年该部门被加拿大Onex公司和霸菱亚洲投资基金联合斥资35.5亿美金收购,成立科睿唯安。2019年,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
从科睿唯安对自己的介绍中,可以看出最引以为傲的核心资产是上世纪80-90年代的两起收购:一是1984年收购的德温特世界专利索引(DWPI),二是1992年收购的美国科学情报研究所(ISI)。
DWPI于1951年由Monte Hyams创建,他首次每周对英国专利撰写摘要并出版,1974年,该平台启动第一个在线专利搜索工具。1957年,尤金·加菲尔德博士创建ISI,作为一系列数据库,奠定了现代文献计量学基础和影响力期刊影响因子指标。
所以,无论是对专利还是非专利的评价体系,都是西方上世纪50年代就开始研究的并逐渐实施的体系,拥有了大量的实践经验,并确立了一套全球通行的标准。而拥有这两套体系的科睿唯安,无疑是这个行业的霸主。
中国科研界也是受这套体系影响最深的。
对于SCI和影响因子是如何一步步“控制”了中国学术界的,其实有一些报道中也有提到:
SCI逐渐为中国学者重视,起源于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从1987年起开展的中国科技论文统计与分析工作。在那之前,科技主管部门对我国科技论文发表“心中无数”。武夷山(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副院长)介绍,从一开始,中信所就选择了SCI、ISTP、EI和ISR这四类数据库进行统计,主要是考虑了其综合性和权威性。
武夷山记得,大约在上世纪末本世纪初,出现过北京整个市所有科研机构发表SCI论文数量总和不及哈佛大学一所学校的尴尬情形。现在,情况已大为改观。2014年我国发表的SCI论文数量居世界第2位,10年来发表论文的被引用次数居世界第4位。在论文数量和质量提升的同时,SCI也带来了负面效果,如有些科研院所甚至把SCI指标当成唯一评价标准,发表一篇SCI论文,研究者就能得到数额不等的奖励。大学排名,科研人员个人评价、奖励和晋升,全部都和SCI挂钩。
——《SCI再易主,中国学者必须知道的一件事》
也正是因为形成了惯性依赖,所以当2016年,汤森路透集团传出将这一部分业务出售给科睿唯安时,中国学界对这场商业行为给予了更高的关注,因为其拳头产品关系着中国科研者从毕业到晋升的职业发展道路。以致于博士毕业论文必须被收入进的Web of Science数据库,即SCI数据库,因此也被戏称为Stupid Chinese Idea——愚蠢的中国点子。
在2016年《汤森路透为何一定要卖掉SCI》这篇文章中,对几位专家的采访已经看得出中国学术界实际上早已经看到了“唯SCI论”的弊端:
《科学通报》中文版主编、中科院院士高福:
“(出售)属于正常的商业运作,(对国内期刊)不会有什么影响,(该事件)倒是让国内科学界明白了SCI的本质”。
蒋争凡(北京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教授):
(汤森路透出售SCI等知识产权和科技业务对国内科学界的)影响不好说,但SCI对中国科研起到了正面作用,但也显示出越来越多的副作用。科研工作的评判不仅仅是SCI那么简单。
于军(中国科学院基因组研究所研究员):
(SCI、影响因子)这些指标只有中国人在意。其他国家的人并不像我们这么在乎。
郭立(中国科学院过程所研究员):
本来SCI就是汤森路透的商业行为,却被国内一些管理部门奉若圭皋,现在不过是这块业务转到另外一家公司而已。
某世界著名出版机构高管:
(汤森路透出售SCI等知识产权和科技业务)可能5年内对SCI数据库没有什么影响,因为投资机构不会改变SCI公正性而影响利润,国内科学界暂时也没有特别合适替代的标准。但随着中国科研的发展,SCI盈利能力在5年后就不好说了。
我只能说,这名世界著名出版机构的高管简直料事如神,果真是在5年后,中国决定彻底放弃SCI这套评价体系。
如果不用SCI和影响因子了,那该用什么?
我认为这就是这次《指导意见》出台的重要历史意义,不仅要建立一套独立、可信的第三方评价体系,更是为科研成果的实质定下了基调:一切以要以实用性为导向去评价。
《指导意见》中的十条措施就是未来的中国要重点建设的,先来把十条内容单独提出来看一下:
(一)全面准确评价科技成果的科学、技术、经济、社会、文化价值。
(二)健全完善科技成果分类评价体系。
(三)加快推进国家科技项目成果评价改革。
(四)大力发展科技成果市场化评价。
(五)充分发挥金融投资在科技成果评价中的作用。
(六)引导规范科技成果第三方评价。
(七)改革完善科技成果奖励体系。
(八)坚决破解科技成果评价中的“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问题。
(九)创新科技成果评价工具和模式。
(十)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激励和免责机制。
我认为一些措施的实施不应单独割裂来看,而是多措并举,例如(三)、(四)、(六)这几条总结下来,我认为应该是鼓励探索出一条以市场化评价为主导,政府多方共同参与推动,率先在国家科技项目上试点实施的一种模式。
从西方的评价体系来看,无论是早年的汤森路透,还是其他一些评价指标,都是走的商业化路线。
例如,根据上海交通大学科学史和科学文化研究院穆蕴秋讲师和江晓原教授的研究,从1964年SCI推向市场到1971年的短短七年,ISI的利润平均以每年27.5%的速度增长。
所以,用更加市场化的模式去评估科研成果的市场转化效果,不失为一种借鉴。这种模式下就会将政府主导模式下的一些过于理论化和人情化的因素滤除掉。
在具体实施上,其实还是有很多可以创新的地方。例如第(二)条措施中提到了“基础研究成果以同行评议为主,鼓励国际“小同行”评议,推行代表作制度,实行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
这种同行评议的模式实际上在西方已经比较普遍,像科睿唯安2017年以700万美元收购了一家新西兰的同行评议的机构Publons。
Publons是一个商业网站,为学者提供免费服务,以跟踪、验证和展示他们对学术期刊的同行评议和编辑贡献。该网站于2012年推出,目前声称有超过200,000名研究人员加入该网站,在25,000种期刊上增加了超过一百万条评论。
而这只是科睿唯安近年来全球并购版图中的一小部分,在打造科研界权威地位方面,科睿唯安一直采用全球收购的模式,在快速构筑护城河。四年时间已经在全球7个国家收购了9个学术和专利方面的数据和分析公司,其中就包括对中国专利数据库Incopat的收购。
所以,中国未来不仅面临着要重新建立一套科研成果评价体系的挑战,还有国外巨头在不断整合全球资源以增强话语权的挑战。但是如果看看中国目前手上拥有的牌,与西方的差距,其实与光刻机领域遇到的困难差不多。
就以专利数据库领域为例,中国目前商业化最好的两个专利数据库,智慧芽Patsnap和合享Incopat,后者已经被科睿唯安于去年“悄悄”的并购了。剩下的智慧芽虽然在专利数据上有了初步成果,但是离科睿唯安的“知识产权产品线”的丰富度和深度,短时间内还难以赶上,虽然刚刚获得腾讯和软银的3亿美元投资,但是和科睿唯安动辄近百亿美元的全球大采购相比,要走的路还很长,但这已经是中国专利数据界最好的水平了。
而“知识产权产品线”只占科睿唯安40%的营收,只剩下60%由SCI和影响因子等产品贡献的营收部分,才是中国真正被“卡脖子”的领域。
无论是专利数据,还是SCI和影响因子涉及的论文、文献,实际上都指向了一个共同的资源:底层科研数据。
所以,中国未来一定要对底层的科研数据有自主掌控权。
其中就涉及了对数据的“深加工”和“评价体系”两大任务,我更喜欢把数据“深加工”比喻为操作系统的“内核”,而“评价体系”更像是操作系统的“应用层”。目前的《指导意见》更多的是解决了应用层评价体系的问题,但是如果最核心的数据深加工如果不彻底解决,这就将成为一直卡住中国科研脖子的根本性问题。
如果看看科睿唯安及早年汤森路透的模式,就可以发现,“数据”才是他们所有业务模式的核心,他们实际上是一家数据服务提供商。无论是德温特DWPI对专利数据的重新改写,还是SCI建立起来的一套索引规则,其核心都是对原始数据的深度处理和加工,并形成规则体系,逐渐才建立起来的评价体系。
所以,在“数据”资源已经成为未来的“石油”和“黄金”的形势下,这场针对未来“数据”的争夺,应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禁止国外机构收购中国科研数据资源服务提供商。在中国数据安全立法即将实施的情况下,应更加关注科研领域的数据安全问题,禁止国外机构收购从事中国科研数据资源服务的提供商。例如科睿唯安在全球掀起的并购浪潮,在收购中国Incopat专利数据库前可能与中国主流专利数据库公司都有过接触,而且未来还有可能继续在中国进行类似数字资源的收购,这种行为建议要从严审查,甚至禁止收购。
二是重新审批科睿唯安去年对中国专利数据库Incopat的并购。这起并购在赶在中国出台数据安全法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第30号令《经营者集中审查暂行规定》实施之前快速完成,是否进行了必要的申报,包括简易案件申报手续?因为二者合计的市场份额显然已经超过15%。
三是抓紧打造科研数据资源的“中国内核”。无论是专利文献还是非专利文献,中国各界一定要踏下心来,做一些底层和基础的事情。在硬件领域,就像没有光刻机,华为的芯片设计再好也是被卡脖子一样。对基础数据的深加工就是科研领域的“光刻机”,西方科技文献服务企业几十年的成功经验也证明了这一点,但是中国目前还缺少在“软实力”搭建上,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底层数据资源服务提供商。
四是构建市场化验证的科研成果评价体系的“应用层”。这也是此次《指导意见》中的重要要点明确做的事情,集中国家的力量,我认为能够重点扶持一到两家具有市场化模式的第三方评价机构,逐步确立权威性,让中国的科研工作者能在抛弃掉SCI和影响因子的影响之后,有新的、可信赖的抓手对科研工作给出客观的评价,是十分重要的。
不管怎样,当中国意识到问题开始纠偏后,就是中国再一次强大的起点。
【参考文献】
1. 《SCI再易主,中国学者必须知道的一件事》 科技日报 2016.7.19
2. 《汤森路透为何一定要卖掉SCI》 2016.7.14
https://www.sohu.com/a/105829964_224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