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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500?】直击玉检公益护卫队修复海洋生态现场!
禁渔期他撒下渔网
半年后他为何投放鱼苗?
事件背后谁在推动?
40公斤又为何等于500公斤?
欢迎跟随小编
走进“解密”现场!
还记得我们曾做过的一期微信吗?
6月13日
我们去放!流!啦!
案情回溯
2017年9月,赵某某在禁渔期捕捞水产品约40公斤,因涉嫌非法捕捞罪被玉环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2018年2月,赵某某被移送至玉环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2018年5月,玉环市人民检察院督促引导玉环市海洋与渔业局同赵某某达成35000元的渔业资源修复和解协议。
鉴于赵某某犯罪情节较轻,认罪态度好,玉环检察院决定对其作不起诉处理。
现场直击
2018年6月13日,玉环市人民检察院同市海洋与渔业局突破技术壁垒、打破部门协作屏障,偕同当事人赵某某,联合前往披山省级海洋特别保护区,将2000余尾(约500公斤)鱼苗放流大海,用于修复海洋生态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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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
到达应东码头
11:05
曲折登船
11:20
出发
我院党组成员、公益诉讼办公室主任张毅与市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陈樟锋探讨后续合作机制
11:50
登上活鲜船
前往中鹿岛附近海域
检察官与海洋与渔业局工作人员检查、清点鱼苗
放流鱼苗
活蹦乱跳的希望
12:20
投放结束
写在最后
您看明白了吗?
非法捕捞40公斤水产品
增殖放流500公斤渔业资源
这是玉环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推动的成果
“我已经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希望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弥补过错。
愿玉环的‘讨海人’都能引以为戒。”
赵某某如是说
The end
这么可爱的公益护卫队
你们还没关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