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录公告】玉环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录10名司法雇员!!!
根据《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司法雇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和浙江省检察机关司法雇员招录相关规定,经有关部门同意,在台州市人民检察院统一组织下,玉环市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
岗位职责
司法雇员主要协助检察官从事案件办理过程中程序性、事务性辅助工作。
二
招录人数
玉环市人民检察院共招录司法雇员10名(男5,女5)。
三
招录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二)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1983年6月21日至2001年6月21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玉环市户籍(已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B类的,户籍不限)。
上述人员中,属2019年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四
薪酬待遇
按玉环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标准。
五
招录程序和办法
1. 报名及资格审核
6月28日—6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玉环市玉城街道新车站路玉环市人民检察院622室
报考人员真实、完整填写《台州市检察机关司法雇员招录报名表》(报名表在文末“阅读原文”下载附件2)后前往玉环市人民检察院现场报名。
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全市检察机关司法雇员招录报名表(报名表用A4纸打印,并贴上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5)已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B类的提供原件、复印件;
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月28日—6月29日。
7月9日—7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地点在玉环市人民检察院622室。
2. 面试及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笔试主要内容为法律基础知识和综合知识,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
笔试时间为7月13日。报考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面试对象;人数未达到1:2的,所有笔试合格人员均进入)。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考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规定的比例计算出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将在玉环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及台州市人事考试网进行公布。
3.体检与考察
体检与考察由玉环市人民检察院组织。根据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的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4.公示与录用
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信息在玉环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玉环市人民检察院指导被录用人员与经人社部门许可的第三方订立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确定。
如有疑问,可咨询玉环市人民检察院,联系电话:81758070、13186919718。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更多详情及报名表下载请点击文末“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