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血》:比恶魔更可怕的是,他看起来像个老实人丨谷雨推荐
▲白银案嫌犯画像
最近,曾被称为「中国十大悬案」之一的甘肃白银连环杀人案告破,嫌犯高承勇落网。令人诧异的是,这位性变态连环杀人犯却一直以普通老实人的身份隐匿于日常。这让人联想到卡波特的《冷血》,在这本书中,他以笔为刀,解剖了一个杀人犯的精神世界。在此,谷雨谷雨节选该书第三章精彩片段,试图去理解书中的人物以及他们如何走上了这条冷血之路。
《冷血》节选
作者:杜鲁门•卡波特
▲《冷血》(In Cold Blood),出版于1966年,非虚构小说的开山之作。该书起源于1969年发生在美国堪萨斯州的一桩灭门血案,卡波特耗时6年进行访谈和调查,将案件真实还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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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年轻人名叫弗洛伊德•威尔斯,矮个儿,几乎没有下巴。他曾尝试过数种职业:士兵、牧场工人、机修工和小偷。最后一项“工作”令他锒铛入狱,被判在堪萨斯州监狱服刑三至五年。
一九五九年十一月十七日星期二的那个晚上,他正躺在牢房里,头上夹着一副耳机听新闻广播,但是那天播音员的声音以及枯燥乏味的新闻令他昏昏欲睡。当他听到下面这条消息时睡意全无了:“上周日清晨,克拉特、其妻以及两名年少子女在他们位于加登城附近的河谷农场住所内惨遭杀害。四名被害者都遭捆绑、封嘴,之后被十二口径的猎枪射穿头部毙命。正在调查此案的警方承认他们没有发现犯罪动机。堪萨斯州调查局局长洛根•桑福德指称,这是堪萨斯州有史以来最邪恶的一次犯罪。克拉特是一位杰出的小麦富农,曾被艾森豪威尔总统任命为联邦农场信用委员会委员……”
▲被杀害的克拉特及其妻子和两名年少子女。
威尔斯惊得目瞪口呆。就像他后来描述自己当时的反应时所说,“我几乎无法相信”。但是他有充分的理由相信,因为他不但认识被害家庭,而且还清楚地知道是谁谋杀了他们。
这话说起来可长了,那还是十一年前,一九四八年的秋天,当时威尔斯十九岁。他“正在四处流浪,遇见活儿就干,”他回忆说,“走着走着,我发现自己来到了西堪萨斯地区,这里靠近科罗拉多州边界。我当时正在到处打听找工作,有人说河谷农场也许要雇个工人——克拉特先生自己取的名字。果然,他雇用了我。
“我想我大概在那儿待了一年,反正整个冬天都是在那儿过的。我后来离开河谷农场只是觉得自己有些脚痒,我就是想换个地方,不是因为和克拉特先生吵架。他待我很好,对别的雇员也是一样。比如说,还不到发薪日,如果你手头儿有点紧,他总会先给你五块十块的。他给的工资也很高,如果你干得好,他会很爽快地给你奖金。事实上,在我遇见的所有人里,我最喜欢克拉特先生,包括他们全家人——克拉特太太以及四个小孩。我认识他们的时候,两个最小的孩子,也就是被杀的那两个还是小孩儿呢,大概也就五六岁的样子。另外两个,一个叫贝弗里,另一个我记不起来了,已经上高中了。那么好的人家,实在太好了。我从未忘记过他们。
“一九四九年,我离开了河谷农场。后来我结婚又离婚,参了军,又发生了些别的事,你得承认,时间过得真快。一九五九年,没错,一九五九年六月,此时离我最后一次见到克拉特先生已经整整十年,我被关进了兰辛监狱。如果我没坐牢,那么我永远也不会遇见迪克,而克拉特先生也不会死。但是,也真是命中注定,我遇见了迪克。
“他是我狱中的第一个室友,我想大概在一起住了一个月,也就是六月和七月那段时间。他当时快要服完三至五年的刑期,八月份就可以假释了。他跟我吹嘘了很多出狱后的打算。他说他想去内华达州一个导弹基地所在的小镇,买套制服冒充空军军官,这样他就可以经常开假支票了。除此之外,他还经常提起他的朋友佩里,一个曾和他住同一间牢房、有一半印第安血统的家伙。等他们俩重新会合,他和佩里就要干桩大买卖。我从未遇到过佩里,因此不知道他长什么样。佩里已经假释,离开了兰辛。但是迪克总说,如果有机会干桩大买卖,他可以依靠佩里,佩里是他的伙伴。
“我记不清究竟是怎么提到克拉特先生的,应该是大伙儿在一起聊做过的各种工作的时候。不管怎么说,一次闲谈中我告诉他,我曾在西堪萨斯一个很大的农场里工作过一年,为克拉特先生干活儿。他想知道克拉特先生是不是很有钱。我说,是的,他很有钱。打那以后,迪克就一直不停地打听克拉特家的事。他们家有多少人?孩子现在多大了?去他们家的路怎么走?房间的格局如何?克拉特先生有保险箱吗?我没有否认,我告诉迪克他确实有保险箱。因为我好像记得有一个小壁橱或者保险箱之类的,就放在克拉特先生办公室的桌子下面。
“后来,迪克经常谈起他要杀死克拉特先生。他不下二十次向我描述他准备怎么干,他和佩里如何绑人,如何用枪打死他们。我对他说,‘迪克,你一辈子也办不到。’但是我必须诚实地说,我的确没有劝阻他,因为我根本就不相信他会真的下手。我认为这不过是说着玩儿。这种事在兰辛听得多了去了,不外乎出狱后再去抢人、打劫之类的。绝大部分不过是吹牛,没有人会当真。这就是为什么当我从收音机里听到这个消息时,唉,我简直无法相信。但是,事情毕竟发生了,就像迪克说的那样发生了。”
这就是弗洛伊德•威尔斯后来的追述。他害怕,因为如果其他犯人知道他向狱方告密,那么就像他说的,他的小命就算玩儿完了,“比条野狗还不如呢”。一个星期过去了,他时时刻刻都在听广播,追踪报纸的报道。其中一条消息说,堪萨斯州的《霍奇森新闻报》悬赏一千美元征求相关线索,只要能协助警方抓获杀害克拉特一家的凶手并证实他们的罪状,就可以获得赏金。这几乎促使威尔斯开口。
但他还是太害怕了,他的恐惧不仅仅来自于其他犯人,他还害怕当局可能会指控他是犯罪分子的同谋。毕竟,是他把迪克引到了克拉特家。不管人们怎样看待此事,他的处境微妙而棘手,不论怎样做,他的借口都会令人起疑。因此,他决定还是什么都不说。
但是他了解真相。此刻,他实在受不了“话到嘴边却吐不出来”的折磨,对另一位犯人袒露了心声。“一个特别的朋友,是个天主教徒,有着虔诚的宗教信仰。他极力主张我应该向相关人员报告,他认为我不应该心里装着这种事生活下去。他说我可以不让狱里任何人怀疑,他会替我想法子。于是第二天,他就向副典狱长传话,告诉他我有事‘想见他’。还真成了,副典狱长派人把我叫了去。我全告诉了副典狱长,后来又向典狱长韩德做了报告。就当我还在典狱长的办公室的时候,他拿起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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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同一天夜里稍晚一点的时候,另一间厨房里,一个女人放下手中正在补的袜子,取下塑料框架的眼镜,上下打量这位来访者说:“我希望你找到他,奈先生,我们就两个儿子,他是老大。我们爱他,但是……唉,我知道,我知道他要不是闯了祸,怎么会跑掉。他对他爸爸和弟弟都没说一声。是不是他又惹事了?他为什么要这么做呢?为什么?”她的目光掠过这间狭小的、生着柴火的屋子,落在一个躺在摇椅上的瘦削老人身上,那是瓦尔特• 希科克,她丈夫,理查德•尤金的父亲。他双手粗糙、双眼无神;一开口声音听上去仿佛平时很少讲话。
“我儿子是个好孩子,奈先生,”希科克先生说,“他是个体育健将,在学校里总是能进校队,不论是篮球、棒球,还是足球,迪克总是明星。他还是个好学生,历史和机械制图还得过A。一九四九年六月他高中毕业后想上大学学工程,但是我们负担不起。我们没钱,一直没钱。我们才有四十四英亩地,仅够我们混个温饱。我猜迪克肯定是为了没能上大学而心里很不高兴。他的第一份工作是在堪萨斯城的圣达菲铁路局,一周可以挣七十五美元。他认为这些钱足够他结婚了,于是就和卡罗尔结了婚。卡罗尔那时不过十六岁,而迪克也才十九岁。我就知道他们俩搞不出什么名堂来,结果真让我猜中了。”
▲嫌犯迪克(Richard Hickock)
希科克夫人是个胖胖的妇人,一张圆润的脸并没有因起早贪黑的辛劳而摧垮,她责备希科克先生说:“我们有三个宝贝孙子,怎么说没弄出什么名堂。而且卡罗尔是个好姑娘,不应该怪她。”
希科克先生继续说道:“他和卡罗尔租了一间大房子,买了一辆漂亮的汽车,可他们一直欠着债呢。即使迪克后来不久找了一个开救护车的活儿,挣得比以前多了,也还是债务缠身。后来,堪萨斯城的一家大公司马克别克公司雇他当机修工和汽车喷漆工。但是他和卡罗尔的开销太高了,他们一直买一些根本负担不起的东西,于是迪克开始开假支票。我一直认为他这么做和那次车祸有关,使得他有些脑震荡。打那以后,他就变了,赌博、开假支票,以前我可从未见过他干这些事。后来他和另一个女孩好上了,为了她和卡罗尔离了婚,那个女孩成了他的第二任妻子。”
希科克太太说:“迪克也是不得已,你也知道玛格丽特•埃德娜是多么迷他。”
“因为一个女人喜欢你,你就可以乱来吗?”希科克先生说,“唉,奈先生,我希望你和我们一样了解我儿子是怎么被送进监狱的。他只不过从邻居那儿借了把猎枪而已,就给关了十七个月?但是坐牢毁了他。他从兰辛出来后,对我来说完全变了一个人。谁的话他都听不进去,全世界的人都跟他过不去。就连他的第二个老婆也和他离了婚,就在他坐牢的时候。”
“不过,最近他似乎安下心来了。他在奥莱西的鲍勃•桑兹汽车修理厂上班,和我们住在一起,每天早早就上床睡觉,从没违反假释规定。我得对您说,奈先生,我活不长了,我得了癌症,迪克知道——不管怎样,他知道我病得不轻——就在不到一个月前,也就是他走时,曾对我说:‘爸爸,你一直是我的好爸爸。我不会再做任何让您伤心的事了。’他是这么说的。那小子心地不坏。如果你见过他踢足球,见过他和孩子们玩,你就不会怀疑我的话。上帝啊,我真希望上帝能告诉我他究竟出了什么事。”
他妻子说:“我知道。”夺眶而出的泪水迫使她停下了手中的活儿,“他的那个朋友,准是这样。”
▲嫌犯佩里(Perry Smith)
来访者是堪萨斯州调查局的警探哈罗德•奈,他一直忙着在一个小记事本上作记录。本上早已记满了一天来调查弗洛伊德• 威尔斯所指控事件的查证结果。已知的事实足以证明威尔斯的话很有说服力。十一月二十日,嫌疑犯理查德•尤金•希科克曾在堪萨斯城大肆采购,其间开出了至少“七张假支票”。奈已经询问过所有报案的受害者:照相机、收音机、电视机售卖商,一位珠宝店老板,以及一个服装店的售货员。奈向每一位证人都出示了希科克和佩里的照片,结果证实前者是开假支票的,后者是他“不吱声的”同伙儿。(一位被骗的商人说:“他(希科克)干的。一个非常能言善辩的家伙,叫人不能不信。另一个——我以为他可能是个外国人,也许是墨西哥人,一直就没开过口。”)
奈接下来又开车去了奥莱西郊区访问希科克的最后一位雇主,鲍勃•桑兹汽车修理厂的老板。“没错,他是在这儿干过,”桑兹先生说,“从八月份一直干到,噢,十一月十九号以后我就再也没见过他。也或者是二十号。他一句话也没留就走了。就这么走了,我不知道他去了哪儿,他父亲也不知道。觉得奇怪吗?是的,当然,我也觉得很奇怪。我们之间关系不错,偶尔他会来我家玩儿。实际上,就在他走前的那个星期,我们家正好办了一个小型聚会,迪克还带了一个朋友,一个从内华达州来的小伙子,名叫佩里•史密斯,弹得一手好吉他。他自弹自唱地为我们表演了几首歌,他和迪克两人还为我们大家表演了举重。没有,我看不出他们俩神情有什么异样,两个人都不紧张。我得说,他们俩玩得挺愉快。准确的日期?我当然记得,是十一月十三日,星期五。”
奈到瓦尔特•希科克家时,天已经黑了。这是一幢久经风吹雨打,已经变得灰暗的四房农舍。仿佛想到会有人来访,希科克先生邀请奈来到厨房,希科克太太给他倒了杯咖啡。如果他们事先知道来访者的真实意图,可能不会如此殷勤地接待他,也许有些提防。但是他们一无所知,在三人坐着交谈的数小时内,“克拉特”这个名字以及“谋杀”这个字眼从未被提及。这对夫妇接受了奈的暗示,他来此追查他们儿子纯粹是因为他违反假释规定和经济诈骗。
“有一天晚上,迪克把他(佩里)带回了家,说是他的一个朋友,从拉斯维加斯来的,刚下汽车,他想知道能不能让佩里在家住几天。”希科克太太说,“不行,我不想让他住我们家。我一眼就看出他是什么人。闻闻那香味儿,再看看他那油光水滑的头发,迪克在哪里认识的他不是一目了然吗?按照假释的规定,他不应该和任何在那儿(兰辛)结识的人来往。我警告了迪克,但他不听。他在奥莱西旅馆给他朋友找了个房间,打那以后,迪克所有的空闲时间都和他在一起。他们俩还一块儿出去搞了趟周末旅行。奈先生,我敢肯定,就是那个佩里•史密斯怂恿迪克开假支票。”
奈合上记事本,把笔放进了兜里,把手也插进了兜里,因为他已经激动得两手直抖。“对了,请问那趟周末旅行他们去了什么地方?”
“斯科特堡。”希科克先生说,他指的是堪萨斯州的一个军事重镇,“我听说,佩里• 史密斯有个姐姐住在斯科特堡,她给他存着一笔钱,据说是一千五百美元。他来堪萨斯就是去他姐姐那儿取钱的。他们走了一晚上,星期日快到中午时才回来,正好赶上周日的午餐时间。”
“噢,”奈说,“走了一晚上,也就是说他们是星期六的某个时候出发的。星期六是十一月十四日,对不对?”
老头儿表示同意。
“十一月十五日,周日回来的,是不是?”
“对,是周日下午。”
奈沉思着这几个数字,结论令他感到鼓舞:在二十至二十四个小时之内,两个嫌疑犯完全可以往返八百英里,中间还谋杀了四个人。
“那么,希科克先生,”奈说,“周日你儿子是自己回来的,还是跟佩里• 史密斯一起?”
“他一个人回来的,他说他把佩里送到了奥莱西旅馆。”
奈平常说话带有低沉的鼻音,很容易令人感到畏惧,但此时他尽量以一种温和、随意、不易使人戒备的方式说话。“那么您还记得他有什么和平常不一样的地方吗?”
“谁?”
“你儿子。”
“什么时候?”
“从斯科特堡回来的时候。”
希科克先生想了一会儿,说:“他看起来和平常一样。他一回来,我们就开始吃午饭了。他饿坏了。我还没念完感恩祷告,他就开始往自己盘子里盛饭。我说:‘迪克,你吃得这么快,难道想全吃光让我们饿肚子吗?’当然,他一向很能吃。他能吃掉整整一罐子腌黄瓜。”
“吃完午饭,他做了些什么?”
“睡觉,”希科克先生对自己的这个回答仿佛也有些吃惊,“没几分钟就睡着了。我猜你也觉得这有点不寻常。我、迪克还有他弟弟戴维坐在一起看电视里转播的篮球比赛。正看着呢,迪克就鼾声大作,响得像把电锯。我对他弟弟说,‘天啊,我从来没想到看篮球比赛时迪克还能睡着。’但他确实睡着了。比赛中间一直在睡。醒来后就吃了点冷饭,然后又接着上床睡觉。”
希科克太太又往针孔里穿了一根线;她丈夫摇着摇椅,嘴里叼着一根烟斗。这位调查员用他训练有素的眼睛四下环顾着这间简陋却整洁的屋子。角落里,一把猎枪倚在墙上,其实他早就注意到了。他站起来,伸手拿起枪说道:“您经常打猎吗,希科克先生?”
“那是迪克的,他和戴维偶尔会出去打猎,大都是去打兔子。”
这是一把十二口径的猎枪,三〇〇型号的,枪柄很漂亮,上面刻着一群被猎人瞄准的振翅飞翔的野鸡图案。
“迪克这把枪用了多长时间了?”
这个问题令希科克太太发起了牢骚。“这把枪花了一百多块钱呢,是迪克赊来的。现在那家店不愿让退回去了,买了不到一个月,而且只在十一月初他和戴维去格林内尔打野鸡时用过一次。他买枪时用的是我们的名字——他爸爸就是由着他——因此又该我们付钱了。你看看,瓦尔特病成这样,我们什么都需要,可没有……”她屏住呼吸,仿佛是为了防止打嗝似的,“你真的不想再来一杯咖啡,奈先生?不麻烦的。”
调查员把枪立回墙角,然后放开手,尽管他很肯定那绝对是杀害了克拉特一家四口的凶器。“谢谢,但是太晚了,我还要开车去托皮卡呢。”说完,他翻开笔记本,“现在我想从头到尾再对一遍,看看我记得对不对。十一月十二日,星期四,佩里•史密斯到达堪萨斯州。你儿子说他来这儿是为了去斯科特堡他姐姐那儿取钱。两个人周六开车去了斯科特堡,其间用了一个晚上,那一晚是在他姐姐家过的?”
希科克先生说:“不,他们没找到他姐姐。听说好像她搬家了。”
奈笑了一下。“不过,他们的确在外面待了一晚上。在接下来的那个星期里,也就是从十五日到二十一日,迪克一直和他的朋友佩里•史密斯在一起;但正如你们所说的,他一直保持着日常的作息习惯:住在家里,每天按时去上班。在二十一日那天,他不见了,佩里•史
密斯也没踪影了。打那以后你就再也没见过他?他也没给你写过信?”
“他不敢写,”希科克先生说,“他没脸写,也不敢写。”
“还有一件事,您究竟知不知道,你们的儿子有可能去什么地方?”
“拿一张地图,”希科克先生说,“伸手一指,指到哪儿他就在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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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逊一家是最近才搬到旧金山这个社区的。这是位于该城北部山坡上的中产阶级居住区。一九五九年十二月十八日的午后,年轻的约翰逊夫人正在家中等待客人的到来。三位女邻居要来喝茶、吃点心,也许还要玩牌。女主人有些紧张,因为这是她第一次在新家中款待客人。此刻,她一边注意倾听是否有人按响门铃,一边作最后的检查,这里扯扯线头,那里重新动一下圣诞礼品的位置。
这间房子与山坡上其他房子一样,是典型的郊区平房,平凡而舒适。约翰逊夫人非常喜欢这里:红木制成的镶板,铺满整个房间的地毯,前后两扇大玻璃窗——从后窗望出去,可以看到近处的小山和峡谷,远处的大海和天空,如画的景色令她着迷。房间后面小小的花园更让她感到骄傲;她丈夫是一位保险推销员,平日爱好木工,在花园周围修了一道白色的篱笆,盖了一个狗窝,还给孩子们做了一个沙坑和一架秋千。此刻,户外气候宜人,两个小儿子和一个女儿正和他们的狗在花园里玩,她希望孩子们能一直高高兴兴地玩到客人们离开。
门铃响了,约翰逊夫人走到门口,她穿着一件自认为最得体的衣服——黄色的针织洋装——不仅衬托出她的身材,也凸显了她那印第安人淡茶色的脸颊和一头利落的乌黑短发。她打开门,准备迎接三位邻居,然而出现在她面前的却是两个陌生男人,他们摘下帽子然后出示了装有警徽的皮夹。“您是约翰逊夫人吗?”其中一人问道,“我叫奈,这位是格斯里检察官。我们隶属于旧金山警察局,堪萨斯方面请我们调查你弟弟佩里•埃德加•史密斯的有关情况。他最近好像一直没有向他的假释官报到,不知您是否知道他现在在什么地方。”
得知警察再次对她弟弟的行为感兴趣,约翰逊夫人并不窘恼,甚至毫不感到意外。真正令她不安的是不想让客人进来时看到她正被两个警员盘问。她说:“不,我一无所知。我四年没见过佩里了。”
“这是件要紧的事,约翰逊夫人,”奈说,“我们希望跟你谈一谈。”
约翰逊夫人让步了,她请他们进屋,给两人冲了咖啡。她说:“我已经四年没有见过佩里了。他假释后我就再没收到过他的信。今年夏天他出狱后曾到里诺去看望我父亲。父亲在一封信里对我说他已经返回阿拉斯加了,佩里也同去。后来他又来了一封信,我想是在九月份吧,说他非常生气,他和佩里吵了一架,还没到阿拉斯加就分手了。佩里走了,我父亲一个人去了阿拉斯加。”
“打那以后他没给你写过信吗?”
“是的,没写过。”
“那么你弟弟有没有可能最近又回去和你父亲会合了呢?就在上个月。”
“我不知道,我也不关心。”
“你们关系不太好?”
“和佩里?是的,我怕他。”
“但是他在兰辛坐牢期间你经常写信给他,至少堪萨斯州警方是这么对我说的。”奈说。一旁的格斯里检察官似乎满足于当个局外人。
“我想帮助他。我希望能改变他的一些想法。现在我算明白了,别人的劝阻对佩里而言一文不值。对任何人他都毫无尊敬。”
“谈谈他的朋友吧。你觉得他可能会和谁在一起?”
“乔•詹姆斯。”她解释说詹姆斯是个年轻的印第安伐木工兼渔夫,住在华盛顿州贝灵汉附近的森林里。她和詹姆斯并不熟,但是她知道詹姆斯和他的家人都是慷慨善良的人,过去经常照顾佩里。在佩里的朋友中,她唯一见过的是一位年轻的女士,一九五五年六月曾来过她家,身上带着佩里的一封信,信里说她是他妻子。“他说他有点麻烦事,问我能不能照顾一下她,等他回来把她接走。那姑娘看起来不超过二十岁,实际上她只有十四岁,当然她不可能结过婚。但当时我被骗了。我同情她,让她和我们住在一起。但没过多久——不到一个星期——她就走了。而且,还顺便带走了我们家的行李箱和所有能搬得动的东西——我的衣服、我丈夫的银器,甚至连厨房里的钟也不放过。”
“此事发生时,你住在哪里?”
“丹佛。”
“你在堪萨斯州的斯科特堡住过吗?”
“没有,我从未去过堪萨斯州。”
“那么你有一个住在斯科特堡的妹妹吗?”
“我妹妹已经死了,我就一个妹妹。”
奈笑了一下说:“约翰逊夫人,你应该明白我们这次来访是考虑到你弟弟会和你联系,写信、打电话或者来看你。”
“我希望他别和我联系。实际上,他不知道我们已经搬家了。他认为我们还住在丹佛。求你了,如果你找到他,不要给他我的住址,我害怕。”
“你这么说,是因为你认为他会伤害你?人身伤害?”
她想了想,不知该如何回答,于是说不知道。“但是我害怕他。我一直害怕他。他有时好像心肠很好,富有同情心,温柔而且爱哭,甚至有时听音乐也会让他哭鼻子。小的时候他经常因为黄昏日落掉眼泪,他说日落太美了。月亮也是如此。啊,他可以骗过你,他能让你为他而难过……”
门铃响了。约翰逊夫人很尴尬,面露难色地望着大门,奈领会了她的心意,拿起他的棕色硬沿帽,说道:“很抱歉,给您添麻烦了,约翰逊夫人。但是如果您有佩里的消息,我们希望您能与我们联系,请给格斯里检察官打电话。”
两位警员走后,那种令奈印象深刻的镇静渐渐消失了,一种熟悉的绝望开始笼罩心头。她一直在努力控制,直到客人们都离去,直到给孩子们喂过饭洗了澡,让他们祈祷然后上床睡觉。这之后,她的情绪才犹如来自海上的夜雾笼罩街灯一般,紧紧包围了她。她说自己害怕佩里,她确实怕他。但她只是害怕佩里吗?还是更害怕降临到弗罗•巴斯克金和特克斯•约翰•史密斯四个孩子头上的命运?她所深爱的长兄开枪自杀了;弗恩从窗户上掉了下来,也许是自己跳下去的;佩里行凶,成了罪犯。因此,从某种意义上看,她是唯一的幸存者。但令她备受折磨的是她觉得也许有一天自己也会被那可怕的命运压倒,不是变疯,就是患上不治之症,或者在一场火灾中失去她所珍视的一切——住宅、丈夫和子女。
丈夫出差去了。她独自在家时从未想过饮酒,但是今晚她倒了一杯烈酒,然后在卧室的沙发上躺了下来,将一本相册放到膝盖上。
首页是她父亲的一张照片,那是一九二二年他和年轻的印第安女骑手弗罗•巴斯克金缔结良缘时在照相馆里拍的。这张照片常常刺痛约翰逊夫人。因为看到这张照片,她才会明白,为什么尽管两个人看上去如此不般配,但母亲还是嫁给了父亲。照片中的小伙子散发出迷人的男性气概。所有的一切,那高高昂起的充满自信的头颅,姜黄色的头发,眯缝着的左眼(仿佛正在瞄准一个目标),缠在脖子上的小牛仔围巾,都那么具有吸引力。总的来说,约翰逊夫人对父亲的态度是既爱又恨、自相矛盾,但父亲身上有一点是她一直敬佩的,那就是刚毅的性格。尽管她很清楚在别人的眼里他是多么古怪;她也觉得父亲古怪,但他仍然是个“真正的男子汉”。
他做起事情来应付自如。他伐木时想让树往哪个方向倒就能往哪个方向倒;他会剥熊皮、修理手表、盖房子、烤蛋糕、补袜子,还会用弯曲的大头针和线钓鲑鱼;他还曾经独自一人在阿拉斯加熬过了冬天。独自一人,在约翰逊夫人看来,孤独是他父亲这类男人的生活方式。妻子、儿女和小心翼翼的生活是不适合他们的。
她翻阅了几页童年时的照片,分别是在犹他、内华达、爱达荷和俄勒冈等州生活时照的。那时“特克斯和弗罗”的牛仔骑术竞技生涯已经结束,全家人住在一辆旧卡车里,四处寻找工作。当时是一九三三年,要找到一份工作可不那么容易。在一张照片上,四个孩子光着脚,穿着工装裤,个个都瘦弱而疲惫。照片下方写着一行字:“一九三三年,特克斯•约翰•史密斯一家在俄勒冈采浆果。”当时全家仅有的食物就是浸泡在甜腻的炼乳中的浆果和酸面包。芭芭拉•约翰逊还记得全家人曾一连四天只有烂香蕉果腹,结果佩里拉了肚子,疼得整晚号叫,而博博(芭芭拉也叫博博)垂泪不止,害怕他死掉。
博博比佩里大三岁。她喜爱佩里,他是她儿时唯一的玩具。她把佩里当成一个布娃娃,为他洗澡,为他梳头,吻他,有时还拍他屁股。有一张照片,是姐弟俩一起在科罗拉多州一条清澈的小溪中洗澡,两人一丝不挂,弟弟的肚子圆滚滚的,活像个被太阳晒黑的小丘比特,他正抓着姐姐的手咯咯地笑着,仿佛溪水里有一只手正在挠他。在另一张照片里,姐弟俩坐在一匹小马上,头和脸都贴在一起,在他们身后是火烧后的荒山。(约翰逊夫人不敢肯定,但她认为这张照片大概是在偏僻的内华达州牧场照的。他们住在那儿时父亲和母亲打了一架,在这场可怕的打斗里,马鞭、滚烫的开水以及煤油灯都成了武器,他们的婚姻自此也宣告结束。)
后来,当孩子们和母亲搬到旧金山居住时,博博对弟弟的爱意渐渐减弱直至消失。他再也不是她的布娃娃了,变成了一个野蛮人,一个小偷和强盗。他第一次被捕是在一九三六年十月二十七日,那一天正是他八岁生日。最终,在数次被关进警察局和教养院后,他回到了父亲的身边,博博再次见到他已是多年以后。
其间她也只在照片上见过弟弟——父亲有时把一些照片寄给其他几个孩子——这些照片她都放在了相册里。在最后这张照片中,他还是个十五岁的孩子,头戴皮帽,脚穿雪鞋,站在积满雪的树林中,腋下夹着一把猎枪,脸上冻得发暗,眼神凄然无光。约翰逊夫人看着这张照片,不禁想起了佩里到丹佛去拜访她时的一个“场面”。那是一九五五年的春天,实际上那是她最后一次见到他。他们当时正在谈论和父亲在一起的童年生活,突然喝多了的佩里把她推到了墙上,按在那儿说:“我不过是他的黑奴,仅此而已。他迫使我拼命干活,可从不给我一个钱……博博,现在是我在讲话,你别插嘴,否则我把你扔进河里去。就像那次在日本一样,我把一个从没见过的家伙抓起来扔下桥去!”
“博博,请听我说,你认为我喜欢我自己吗?哦,我本来可以成为另外一个人!但是那个浑蛋从未给我一点机会!他不让我去上学。好,好,就算我是坏孩子。可后来我求他同意我去上学,我碰巧长了一个聪明的脑袋,可能你不了解,我真的很聪明,有天才。但是我没受过教育,就因为他不想让我去学任何东西,只想让我帮他搬搬运运。愚昧无知,他就想让我成为这样的人,只有这样我才能一直和他在一起。可你们都读了书,你,吉米,弗恩都上了学,你们都受过教育。只有我没有。我恨你,恨爸爸,恨你们所有的人!”
佩里这语气仿佛认为他的哥哥姐姐的生活一直是一帆风顺的!是啊,假如清理妈妈醉酒后的呕吐物,从来穿不好吃不饱也算在内的话。不过,三个人的确念完了高中,这是真的。实际上,吉米是以全班最高的成绩毕业的,这完全是他靠自己的实力获得的荣誉。芭芭拉•约翰逊认为,这种个性正是他后来自杀的诱因。性格坚强,勇气十足,勤奋工作,这些却不曾为特克斯的几个子女带来好运。他们共有的宿命抹杀了他们兄弟姐妹的一切美德。
当然,佩里和弗恩还称不上有什么好品行。弗恩十四岁那年,自己改了名字叫乔伊(意味着欢乐),此后短短的一生中,她竭力证明自己改这个名字是值得的。她是一个放荡的女孩,是“大众情人”,说难听些,她和谁都能勾搭起来,对男人从不加以防范,但那些男人却从没有给她带来过好运,甚至还总使她倒霉。母亲因酒精中毒死去,她因此害怕喝酒,但她最后还是爱上了杯中物。还不到二十岁,弗恩“乔伊”就开始每天必喝一瓶啤酒。后来,在一个夏天的晚上,她从旅馆的窗户上掉了下去。在下坠过程中,她砸在剧院的一顶大帐篷上,从上面弹起后,被一辆出租车碾于轮下。警察在楼上那间空荡荡的房间里找到了她的鞋,以及一个空空的钱包和一只空的威士忌酒瓶。
人们可以理解弗恩并宽恕她,但吉米就不同了。约翰逊夫人看着吉米的照片,照片上的他穿着水手服——二战期间他曾在海军服役——年纪轻轻,瘦长、苍白的脸上流露出几分庄严的神色。他站在那里,一只手放在他身旁姑娘的腰际,那是他的太太。照约翰逊夫人看来,他们俩是不该结婚的,因为他们毫无共同之处:吉米是严肃的,而这位圣迭戈少女不过是个对水手着迷的糊涂女孩儿。但吉米倾注在她身上的远非正常的爱情,而是一种激情,一种从病理学的角度才能解释的激情。至于这位姑娘,她肯定是爱吉米的,倾心于他,不然不会和他结婚。要是吉米相信或者能相信这一点该多好!然而忌妒心害了他。一想起那些在她结婚之前曾和她睡过觉的男人,吉米就深感苦恼。他认定,她直到现在还和男人勾勾搭搭,每次他出海或者白天不在家时,她就背叛自己,和好多情人鬼混。他无休止地逼妻子承认这些所谓情人的存在。后来,她用一杆猎枪对准自己的眉心,扣动了扳机。当吉米发现时,他没有叫警察。他抱起妻子,把她放在床上,然后在她身边躺下。第二天黎明时分,他把枪重新装上子弹,开枪自杀了。
在吉米和妻子的照片对面是一张佩里身穿军装的照片。这是从报纸上剪下来的,下面还有一段文字:“阿拉斯加美国陆军司令部摄。二等兵,佩里•埃德加•史密斯,二十三岁,首批返回阿拉斯加的朝战军人,抵达埃尔门多夫空军基地时受到新闻处官员梅森上尉的欢迎。(美国陆军军方图片)”梅森上尉与二等兵史密斯握手时,眼睛注视着他,但史密斯却在盯着照相机。约翰逊夫人所看到的表情,或者说她认为的,不是感激而是傲慢,不是自豪而是十足的自负。他说自己曾把一个在桥上遇见的素不相识的人扔到河里,这不是不可思议的。他当然干得出来,对此她一点儿都不怀疑。
她合上相册,打开电视,但心情仍无法平静。他会找来吗?警员已经找到了她,难道佩里就找不到吗?他别想让自己帮他,她甚至不会让他进门。前门是锁着的,但是通往花园的门还没上锁。花园里满是白色的海雾,妈妈、吉米和弗恩的灵魂也许就在雾里吧。约翰逊夫人闩上门时,死了的与活着的亲人,一一在她脑海中浮现。
关于杜鲁门•卡波特
美国当代著名作家。1924年出生于新奥尔良,幼年身世坎坷,11岁开始文学创作。1958年,成名作《蒂凡尼的早餐》问世,奠定了“战后一代最完美的作家”地位。1966年,代表作《冷血》出版,仅两周即登上美国畅销书榜第一位,且雄踞一年之久。这部“非虚构小说”开创了文学创作的崭新形式。1984年,卡波特因用药过度,猝死于洛杉矶友人家中,留下这样一句话:“我是个酒鬼。我是个吸毒鬼。我是个同性恋者。我是个天才。即使如此,我还是可以成为一个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