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丽娟:神圣和道德,会让婚姻变得很低级
我如果说婚姻其实没什么意义,可能会让很多人愤慨。但的确是如此。
意义这个东西,可有可无。或者说,本来就没有“意义”这个东西。但是因为人太渺小,需要掌控的东西就很多,活得越久,功课越重,需要“意义”让自己心有归处。
“意义”的存在,是被需要出来的。理解这一点,就能直视万事皆无意义这个真相。可能这就是“空性”。
婚姻,让人觉得总归应该有些神圣吧。神圣感,就是被赋予的其中一个意义。不幸的是,婚姻一旦和神圣沾上了边,就被架空了。而且极容易沦为道德的替身。神圣和道德,会让婚姻变得很低级。
有人说婚姻具有神圣不可侵犯性,这个说法经不起深挖。婚姻是一种制度,现行制度是一夫一妻制,过去的制度是一夫多妻制。哪个制度更神圣?显然没有神圣这一说。
婚姻关系,就神圣吗?两个人一起生活,数不尽的日常生活。境况差的,两人为生存挣扎,境况好的,财富和时间相对自由。但是至于夫妻关系,说不好哪个更好。要说神圣,最应该体现的,应该是形成婚姻共同体后,个人应有的独立意志,不会被共同掉。
婚姻是人性面对自身弱点和不堪,创造的经济产物。
人的本能是,需要和被满足。人还有一种本能是,满足到一定程度,需要就会改变。需要和满足,是变化的。这种变化会给人带来很大的麻烦,就用一种东西来长久的固定,这样变化不会太出格。这就是婚姻的功能,不是意义。
比如出轨这个现象,这么普遍。放在婚姻内是出轨,如果没有婚姻,就是两性相吸和交配的自然现象。不存在出轨这个说法。动物发情就需要交配,但是人如果乱交配,就可能会搞出很多孩子来,是不是很麻烦?
婚姻的功能,就限制了随意交配的冲动。但即使有这样的限制,还是遏制不了出轨的现象,但是增加了“成本”。有的人就会考虑成本,做出最低成本的选择。这是一种经济选择,跟神圣无关,跟道德也没有很大关系。
一个人的道德,如果是出自于经济的选择,这就是内驱性道德。我知道我干这个事情成本太高,就算了,这就是自律。
精神分析说的超我,最早是一个孩子从父母的态度里知道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然后把父母禁止性的态度内化到了自己的人格中,形成了良知和超我。以后,这个人带着超我的功能,能够自律。
如果一个孩子无法内化超我的功能,做什么不做什么,自己控制不了,只能依靠别人的管束,以后成为罪犯的可能性极大。
在婚姻关系中,也是如此。一个人能内化婚姻中的超我,就能抑制逾矩的冲动。怎么才能内化?就是一个人面对自己无数次的冲动时,都会想一想代价,意识到代价太大了,放弃。无数次这样的过程就会形成一个神经回路,完成了内化。
然而,如果一个人在某一次的计算中,发现这样做的代价也不算什么,或者可以用别的补偿,或者逾矩的回报高于成本,限制也就不起作用。外在的道德,更不会起什么作用。
就拿一些男性的出轨来说。有的男性常年出轨,妻子睁只眼闭只眼,因为两人都各自核算了成本。妻子一定认为离婚的成本太高,所以选择默许。丈夫也是知己知彼的,了解妻子不愿选择成本最高的行为,当然也就肆无忌惮。
根据心理学的观察,常年出轨的一方,大多数是在婚姻中,潜意识接收到的被拒绝比较多,尤其是性方面。我不用你,也不耽误你,默许也有合理性。
偶然性的出轨现象,比如夫妻感情很好,一时冲动没管住身体,出轨方都会竭力不露出马脚,并且果断断绝关系。这是及时止损的行为,也是因为害怕成本太高。
出轨的愿望和出轨的行为,中间隔着的就是对成本的估量。
一个人的需要和被满足,是一生的驱动力。在有了婚姻后,大多数人都会把婚姻当成自我的需要获得满足的道具。这并不是错误。
错误的是,把婚姻赋予能够满足自己的意义。如果一个人心里想的是,婚姻的意义,就是满足自己的一切需要,就很麻烦。
用意义的角度来看,就会有很多应该,把它变为带有强加色彩的关系。但是如果用功能的角度来看,就会想如何让婚姻发挥它的功能。
婚姻的功能是形成共同体,实现双方利益最大化,不管是对亲密的需要,对陪伴的需要,对经济稳定的需要,对繁衍的需要,婚姻都能实现这些功能。
但是强行对婚姻赋予意义,认为婚姻应该有除了这些功能以外更深远的意义,比如所有需要都能被满足,就忽视了婚姻的局限性。
且按马斯洛的需求理论,生理需要、安全的需要、爱和归属的需要、尊重、自我实现,我们把这几个需要且当成人类的所有需要。就生理需要这一点来讲,有人吃辣,有人吃甜,有人性欲强,有人性欲淡,这些差异都不太可能在婚姻内被最大程度满足。
有人安全感高,有人安全感低。有人怎么给保障依然觉得不安全。有人明明四面楚歌,还安然于心。有人追求精神的升华的爱,有人追求的原始的母婴之爱。有人被冒犯,自我价值感也不会被动摇,有人被开个玩笑就感到被伤害。这些差异又岂是婚姻能调和的。
尤其在自我实现这个需求上。很多人都放弃了。受过传统洗脑的女性,甚至认为在家里做贤妻良母就是自我实现了。做的饭菜被孩子被丈夫吃光光了,就是获得的最大的肯定。而男性大概不会认为这就是自我实现被满足了。不管怎样的男性,还是会认同去猎场打猎,或者竞技中胜出,才算是自我实现。
这些不同的需求,如何在婚姻中一一被满足?
显然不能啊。
怎样才能让婚姻发挥它的功能,不强加意义?
认识人性必有不足,需要也并不能被一一满足,这大概是基础。人性必有不足是说,人就会有弱点,这些弱点不在框架内,就会成为灾难。很多制度,包括婚姻的制度都能让人性的弱点在框架内得到安全的保护,限制就是某种保护。
如果让人性的弱点引领人的选择和行为,会很可怕。我们可以发现弱点,了解弱点,感知它,却不能让它横行。否则就会战争无数。
人虽然一生都被需要驱动,追求满足。但也需要了解,有些需要是无法被满足的,成长是什么?就是了解哪些需要可以追求满足,并能实现它。哪些需要,是需要放弃和放下的。
如果对婚姻的期待中,能放下三分之一的对需求一定要满足的执着,婚姻关系将和顺很多。我们还需要了解,就算能被婚姻满足的需求,也并不能被淋漓尽致、透彻的满足,七分饱足以,也能解放对婚姻施压。
婚姻不是骡子更不是机器。不能使劲用,不能用太多。
婚姻可以满足一些需要。但还得善于自我满足。
愉快的心情,够用的收入,惬意的空间,自在的独处,这些都是很重要的自我满足和自我照顾。有了它们,婚姻,岂不是锦上添花。有了它们,婚姻才能变成宽敞明亮的大房子,让住在里面的人感到知足和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