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人社热点,最新政策权威解读!
真情人社 亲情服务
https://v.qq.com/txp/iframe/player.html?vid=r0520lufvut&width=500&height=375&auto=0
2017年度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确定,如何调,怎么算?
近日,省人社厅下发了《关于公布2017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计发待遇基数的通知》。按照规定,2017年度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最高缴费基数为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高于30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
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省人社厅公布2016年我省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63562元,全省职工平均工资为62539元。也就是说, 2017年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平均缴费基数为5296.83元, 最高缴费基数为15890.5元,最低缴费基数为3178.10元。2017年1月1日后去世的企业退休职工 其直系亲属享受的一次性救济费为52115.83元
与此同时,2016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后,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也有所变化。
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2016年度省在岗平均工资公布前,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分别为一档的2910(元)和二档的,4850(元)公布后缴费基数调整为一档3178(元)二档5297(元)在这里我要说明一下,对于上半年已经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想要提高缴费基数的,可以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调整。
目前,市人社部门已经完成对企业及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的调整工作,全市参保企业应及时进行补缴。《2017年企业职工退休审核表》已经上传到市人社局官方网站,提醒企业劳资人员应及时下载,尽快为2017年1月1日后办理退休手续的职工计算养老金。
全省独家,我市两险合并试点工作今天正式启动!对你的生活将带来哪些利好?
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医疗保险科科长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生育保险和职工一起的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方案》的通知,威海市人社部门按照统一参保、统一基金收支、统一医疗服务管理、统一信息系统确保待遇的总体要求,切合威海市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威海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方案》,定于7月1日在全省独家启动为期一年的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工作 。
近几年,市人社部门依托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积极构建“社保经办一体化机制”,通过“互联网+社保服务”的模式已经实现了“统一医疗服务管理、统一经办和信息系统”两项要求,在此基础上,市人社部门迅速明确试点方向,将“统一参保、统一基金收支、确保待遇”三项要求作为两项保险合并实施的调整重点。
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医疗保险科科长
我们围绕保留险种、保障待遇、统一管理、降低成本的总体思路,探索在保留两项保险各自制度的功能,保障参保职工待遇的前提下,通过政策衔接、资源整合、建立两项保险一体化管理的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目的在于扩展基金的动能,提升服务效能,减少用人单位负担,为全国实施两项保险合并工作积累经验 。
生育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后,将有哪些新变化呢?
1
灵活就业人员也可享生育保险
国家《试点方案》未提及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参加生育保险。为了保障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生育待遇,威海市在国家《试点方案》基础上,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其中。明确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同步参加生育保险。同时取消了现行“男年满45周岁、女年满35周岁的灵活就业人员可选择不参加生育保险”政策。
2
享受生育待遇条件降低
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后,将统一执行职工医保待遇的享受条件,生育待遇享受条件由连续缴费满12个月下调为连续缴费满3个月即可享受待遇。生育医疗待遇支付标准按现规定执行。
3
生育津贴支付期限有所调整
依据《山东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2007年省政府令第193号),我市此前实行的生育津贴支付期限为:对符合政策正常生育一孩为90天,晚育的150天;生育二孩的为90天。今天起,两险合并后,按照国家《试点方案》的要求,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619号)将生育津贴支付期限调整为:对符合政策正常生育一孩和二孩的均为98天。同时,根据2016年修正的《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取消了晚育的规定,对符合国家政策生育一孩、二孩的女职工,在国家规定的98天的产假基础上,均增加60天产假,增加的产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也就是说,对于符合国家政策正常生育一孩、二孩的女职工,除社保经办机构所发放的98天的生育津贴,用人单位还应为其发放60天的产假工资。
两险合并试点工作的启动,不仅对参保职工来说大有益处,对企业来说,也是个好消息。因为,我市生育保险费率自2015年10月由1%降到0.5%后,基金收入下降幅度较大,再加上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导致支出增加,基金压力较大。如果两项保险不合并,那么根据相关规定,当基金累计结余低于3个月的支付额度时,我市可以通过上调生育保险费率来确保基金收支平衡,这样的话无形中就增加了企业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费用,而两项保险合并后,我市职工医保基金滚存结余较为充沛,可有效分摊生育保险基金的支付风险,无需上调现有费率,两项保险合并后的费率暂定为此前两项保险费率之和。也就是说,试点期间,新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为:机关事业单位8.2%,企业8.5%,职工个人仍然为2%;灵活就业人员中,46周岁以下为 7%,46 周岁及以上为 6.5%。以后根据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情况和生育待遇的需求,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再做适时调整。
每周六18:40
威海广播电视台电视新闻综合频道
《直通人社》 与您准时相约
首播:每周六 18:40
重播:周六 22:40
周日 03:50 07:48 13:05
长按二维码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