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南西幼升小、小升初地段公布
今天,南京西路街道幼升小、小升初对口地段公布啦——
招生班级:4个班
对口地块:威海、升平、茂北、中凯、重华、 新成(青海、大中)
招生班级:4个班
对口地块:奉贤、郑家巷、东王、新德、华沁、张家宅、泰兴、通安里
招生班级:4个班
对口地块:北姚、武定坊、众乐、陕北、联华、联宝里(北姚)、北京(西康路以东区域)
招生班级:3个班
对口地块: 古柏、景华、裕华、海园、延中、华业、陕南、静安
注:南阳学校、启慧学校面向全静安招生,分别招1个、2个班。第一聋哑学校招收1个班,对口地块为静安、杨浦、虹口、普陀、宝山、嘉定和崇明。
招生班级:4个班
对口小学: 威海路第三小学
招生班级:4个班
对口小学: 陈鹤琴小学
注:时代中学面向全静安区招生,招收3个班;回民中学、久隆模范中学面向全市招生,皆招收4个班。
招生班级:4个班
对口小学: 静安区一中心小学、静安区西康路第三小学
招生班级:4个班
对口小学: 静安区西康路第三小学、上海市实验小学
招生对象: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前出生(满6周岁),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学习的适龄儿童。
招生范围:静安区常住适龄儿童,招生人数:175人(5个班)。
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4月24日至4月27日
报名网址: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http://www.shrxbm.cn)
学 费:9500 元/学期
学校地址:共和新路1725弄35号
联系电话:56336062转808
公共交通:地铁1号线延长路站;
公交46、916、95、741、912、253、937、107等
招生对象: 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前出生(满6周岁),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学习的适龄儿童。
招生范围:静安区常住适龄儿童,招生人数:240人。
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4月24日至4月27日
报名网址: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http://www.shrxbm.cn)
学 费:9500 元/学期
学校地址: 共和新路4555弄19号(建议由保德路1120弄17号校门进入)
联系电话:56795240-1105
邮政编码:200435
公共交通:46,95,114,916,849,172,812,159,760,地铁一号线
招生对象:面向全市招收初中六年级四个班(部分寄宿),不超过160人,跨区县80人左右
网上报名时间:4月28日至4月30日
网 址: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http://www.shrxbm.cn)
学 费:7000元/学期
住宿费:1050元/学期
学校地址:北京西路653号(近石门二路)
学校网址:www.sjfh.edu.sh.cn
联系电话: 62558704
公共交通:公交15、20、21、36、41、104、112、933等
地铁1、2、13号线等
招生对象:面向全市招收初中六年级四个班(部分寄宿),不超过160人,跨区县80人左右
网上报名时间:4月28日至4月30日
网 址: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http://www.shrxbm.cn)
学 费:7000元/学期
住宿费:1050元/学期
学校地址:北京西路653号(近石门二路)
学校网址:www.sjfh.edu.sh.cn
联系电话: 62558704
公共交通:公交15、20、21、36、41、104、112、933等
地铁1、2、13号线等
招生对象:小学五年级应届毕业生。
招生范围:全市。招生总人数为240人(六个教学班)。其中本区160人,外区80人。
网上报名时间:
4月28日~4月30日
具体办法请访问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网址:www.shrxbm.cn)。
学 费:初中11000元/学期;
住宿费:2000元/学期
学校西大门:大统路991号;东大门:共和新路710弄32号。
公共交通:地铁1、3、7号线,46、95、966、69、216、47、849、58等。
联系电话: 56904012
学校网址: www.yangbo.edu.sh.cn
“人户分离”肿么办?
根据市政府沪府发[2011]74号文《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办法(试行)的通知>》和市教委沪教委基[2016]5号文《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6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2016年静安区教育局将在全区开展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特制定下述工作实施细则。
以“统筹安排、相对就近”为原则,根据全区义务教育学校资源分布和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和少年报名登记数量以及同住情况、购房时间和居住年限等实际情况,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1.申请人户分离登记入学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在进行入学信息登记时,家长应明确作出在居住地就读的选择结果,并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
2.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和少年及其父母(监护人)应持有在2016年4月23日前由静安区各街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登记申请回执》。
申请在静安区“人户分离”居住地登记入学的主要对象为:实际居住静安区的外区县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同时兼顾本区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
(转自静安区教育局)
整 理 | 实习生 许 宁
编 辑 | 小 林
(本文由南京西路周到编辑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