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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杭区应对疫情惠企政策


保障防疫物资

通过余杭区应急物资供销平台开展防疫物资供保工作,合理有序保障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且恢复经营后严格做好防疫工作。


加大税收减免

加大对个体工商户小规模纳税人税收减免,不征收因疫情防控造成停业的个体工商户定额税款。2020年3月1日至5月底期间,个体工商户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由3%降至1%。


适当减免房租

对承租我区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个体工商户免收2、3月份房租。对因疫情导致生产经营发生亏损的出租企业减免50%房产税,对个体工商户相对集聚的专业市场、园区、商业综合体等减免80%房产税,对个人出租给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2个月以上的,在代开增值税发票时直接给予80%房产税减免。


强化金融保障

加大对个体工商户信贷支持,降低利率、延长还款期限,不影响征信,降低担保费率。国有担保机构免收个体工商户2个月担保费;非国有担保机构免收担保费的,比照国有政策性担保费率标准,给予2个月补助。


降低融资成本

对受疫情影响的困难个体工商户在2020年2-4月份新增流动资金贷款(含从小额贷款公司获取的贷款),经审核后按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给予贴息支持,贴息时间3个月,情况特殊的最长不超过一年。


减轻用工压力

参照中小微企业享受减免政策,在自2020年2月至6月,阶段性减免企业职工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社保费。


鼓励网络招聘

开展网络招聘“双免”专项活动,鼓励支持网络招聘,做好线上复工复产宣传工作。


优化政府服务

对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深化‘三服务’,助企开复工”,优化政府服务,做到一事一议,精准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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