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让行人?春节后已有124位车主被记3分!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以下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车辆,
将记3分并处50元的罚款!
春节过后,
交警五大队持续在商贸区、医院周边、中小学路段等
重点区域开展不礼让行人整治,
截止到今天早高峰,
共查处机动车不礼让行人124起。
整治中,
交警发现除公交车、出租车能主动礼让行人外,
私家车的礼让意识较为淡薄,
被拦查后,
驾驶人均表示没有观察到行人,
有的驾驶员说不知道要礼让行人,
更不知道不礼让行人是要被处罚的。
不仅不礼让行人 还把车辆违停在斑马线
2月10号傍晚,在省人民医院门口一辆苏L号牌的白色轿车行经斑马线时,不但不礼让行人,反而把车辆违停在斑马线上等人上车。
当民警要求其出示驾驶证时,开车男子杨某先是拿出他妻子的驾驶证,被民警识破后,又称自己驾驶证没带。经查,杨某驾驶证已于2年前因未按规定审验被注销,杨某将因无证驾驶和不礼让斑马线并处罚金2050元,记3分,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其车辆也被警方暂扣。
死不承认 并拒绝在处罚单上签字
2月14号上午,一辆小车在江东北路草场门大街路口右转人行道上因不礼让行人被查,驾驶人始终不承认他不礼让的行为,拒绝在处罚单据上签字,要求民警给他回看视频。
民警只好等整治结束后,回大队给他调看视频,面对他自己没有礼让的行为,他无话可说,只好在处罚单据上签下自己的名字。
交警表示:其实即使他不承认违法行为,拒绝签字,仍然要按规定接受处罚,民警没有给他回看视频或其他证据的义务,如果他对民警的处罚行为有异议,可按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因没有礼让行人
还被查出过检+31条违法行为未处理
2月15号傍晚,一辆苏A号牌小车在省人民医院门口被查,驾驶人无法提供驾驶证,在民警的再三劝说下,他说自己于几年前找“熟人”办了一个假驾驶证,凭着这个假驾驶证开了几年车,从来不违反交通法规,没想到今天因为没有礼让行人被查,同时他开的车也于2015年10月过检,并有31条违法行为未处理。开车人表示,车是他借朋友的,也没有检查行驶证,并不知道车辆已过检。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车辆礼让行人看起来是很小的事情,
却能够体现出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
随着我市汽车保有量越来越多,
希望机动车驾驶人的文明素质,
也越来越高。
来源:南京交通广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