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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仙林看中一套二手房,被中介骗走130万!

2018-01-31 楼市零距离 安家城东

想买房的南京市民王先生(化名)

于2017年年底交了130万元的首付

谁能料到,出事了!



现在王先生不但买不到房

就连这一百多万首付也要不回来了



中介公司孟经理要求转130万用于解押

2017年9月,王先生看中仙林高科荣境一套178平的二手房,房屋总价555万。由于不懂二手房交易流程,王先生找到“我爱我家房产中介公司”委托办理相关手续。


中介公司的一位孟经理表示,由于卖房人还有230万贷款未还,王先生需要先交纳130万元的首付款



在中介公司孟经理的要求下,王先生在手机上操作转账给孟经理私人账户130万元。



钱给了,人联系不上了……


王先生看到中介公司提供给自己的“致客户的一封信”上印有:买卖交易过程中不要私自与业主进行钱款交易这让王先生越想越不对劲。



在给了130万元后,王先生发现,孟经理常常玩“失踪”。致电“我爱我家”总部得知要买的房子还未被解押!种种迹象让王先生越发觉得心慌。


1月19日,王先生终于找到了这位孟经理。当时这位孟经理承诺尽快解决王先生的问题,但此后孟经理就失联了……


市民赵先生也中了招!

除了王先生以外,还有一位通过“我爱我家”买房的赵先生(化名)也有类似的遭遇。


2017年12月27日前,为了购买一套二手房,赵先生先后转账给孟经理65万元房款,其中30万通过手机转账。另外35万给的是现金,而孟经理只给了一张35万元的收条。



百万购房款到底去哪儿了?


记者多次拨打这位孟经理的联系电话,均未接通。


“我爱我家”仙林区域负责人姜经理表示,孟经理已离职,公司联系不上他。目前警方已经展开调查,他们也会全力配合。


姜经理称,孟某在2017年12月底离职时,公司曾要求他将手头的客户交接,但并未发现孟某有私下收取购房款的情况。


买房人王先生:希望中介垫付购房款

王先生表示,相关合同都是在“我爱我家”门店签订,而且合同上都有中介公司的盖章。如今房子买不到,钱也要不回,这已经对自己生活产生了严重影响,王先生希望我爱我家中介公司能够先行垫付购房款,不耽误自己继续买房。


负责人:不接受垫付 可以起诉

“我爱我家”仙林区域负责人表示,如果王先生认为“我爱我家”对其损失负有责任,可以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解决,垫付的方式他们无法采纳。



对于经纪人突然失联的情况

“我爱我家”中介公司作何表态?



“我爱我家”:130万是个人借贷款 公司无需担责


今天上午,我爱我家南京公司的法律顾问表示,目前初步调查的结论显示,这位王先生和公司前经纪人孟某存在民间借贷的关系,而且他们手中有双方签署的借条。


他们认为,王先生此前交给孟某的130万元款项是借贷款,并非房款,应该向孟某索要。



欠条上的公章可能是假的


王先生表示,他的确和孟某有借贷关系,但此前孟某都是以我爱我家公司的名义向他借钱。随后,王先生又拿出了一份18万的借条,上面的确有我爱我家公司的盖章。



对于,这份盖有我爱我家公司印章的借条,我爱我家工作人员显得非常诧异,他们认为这份印章有诸多疑点,而且涉嫌伪造,目前警方已经介入调查



那么,另一位维权者赵先生是否顺利?


“我爱我家”:公司已提前告知 无需担责


“我爱我家”的法律顾问表示,在赵先生签订购房合同之前,公司曾拿出“致客户一封信”,上面有一条特别提示:我爱我家公司及经办人除中介服务费外不收取或者代收取任何房款。


他们认为,客户在签字后仍然在私下向经纪人房款,公司是不需要担责的。


赵先生表示,“致客户一封信”上的签字的确是自己签的,但当时经纪人孟某并没有明确告知。



律师分析

当代国安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王先生和赵先生的遭遇应该分开对待



王先生因为与孟某存在借贷关系,所付款项到底是房款还是借贷款很难说清,因此王先生应该根据借条直接向孟某要回相应的138万款项。


另外一张借条上疑似的盖有“我爱我家”公章,如果公章并非假的,那么”我爱我家“公司应该承担相应责任。



赵先生与“我爱我家”公司之间只凭借“致客户一封信”不足以免除相应法律责任。



王先生和赵先生

已经准备通过法律途径

向孟某以及”我爱我家“公司

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

(记者:陈闻 凌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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