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仙林看中一套二手房,被中介骗走130万!
想买房的南京市民王先生(化名)
于2017年年底交了130万元的首付
谁能料到,出事了!
现在王先生不但买不到房
就连这一百多万首付也要不回来了!
2017年9月,王先生看中仙林高科荣境一套178平的二手房,房屋总价555万。由于不懂二手房交易流程,王先生找到“我爱我家房产中介公司”委托办理相关手续。
中介公司的一位孟经理表示,由于卖房人还有230万贷款未还,王先生需要先交纳130万元的首付款。
在中介公司孟经理的要求下,王先生在手机上操作转账给孟经理私人账户130万元。
王先生看到中介公司提供给自己的“致客户的一封信”上印有:买卖交易过程中不要私自与业主进行钱款交易!这让王先生越想越不对劲。
在给了130万元后,王先生发现,孟经理常常玩“失踪”。致电“我爱我家”总部得知要买的房子还未被解押!种种迹象让王先生越发觉得心慌。
1月19日,王先生终于找到了这位孟经理。当时这位孟经理承诺尽快解决王先生的问题,但此后孟经理就失联了……
除了王先生以外,还有一位通过“我爱我家”买房的赵先生(化名)也有类似的遭遇。
2017年12月27日前,为了购买一套二手房,赵先生先后转账给孟经理65万元房款,其中30万通过手机转账。另外35万给的是现金,而孟经理只给了一张35万元的收条。
记者多次拨打这位孟经理的联系电话,均未接通。
“我爱我家”仙林区域负责人姜经理表示,孟经理已离职,公司联系不上他。目前警方已经展开调查,他们也会全力配合。
姜经理称,孟某在2017年12月底离职时,公司曾要求他将手头的客户交接,但并未发现孟某有私下收取购房款的情况。
王先生表示,相关合同都是在“我爱我家”门店签订,而且合同上都有中介公司的盖章。如今房子买不到,钱也要不回,这已经对自己生活产生了严重影响,王先生希望我爱我家中介公司能够先行垫付购房款,不耽误自己继续买房。
“我爱我家”仙林区域负责人表示,如果王先生认为“我爱我家”对其损失负有责任,可以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解决,垫付的方式他们无法采纳。
对于经纪人突然失联的情况
“我爱我家”中介公司作何表态?
今天上午,我爱我家南京公司的法律顾问表示,目前初步调查的结论显示,这位王先生和公司前经纪人孟某存在民间借贷的关系,而且他们手中有双方签署的借条。
他们认为,王先生此前交给孟某的130万元款项是借贷款,并非房款,应该向孟某索要。
王先生表示,他的确和孟某有借贷关系,但此前孟某都是以我爱我家公司的名义向他借钱。随后,王先生又拿出了一份18万的借条,上面的确有我爱我家公司的盖章。
对于,这份盖有我爱我家公司印章的借条,我爱我家工作人员显得非常诧异,他们认为这份印章有诸多疑点,而且涉嫌伪造,目前警方已经介入调查
那么,另一位维权者赵先生是否顺利?
“我爱我家”的法律顾问表示,在赵先生签订购房合同之前,公司曾拿出“致客户一封信”,上面有一条特别提示:我爱我家公司及经办人除中介服务费外不收取或者代收取任何房款。
他们认为,客户在签字后仍然在私下向经纪人房款,公司是不需要担责的。
赵先生表示,“致客户一封信”上的签字的确是自己签的,但当时经纪人孟某并没有明确告知。
当代国安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王先生和赵先生的遭遇应该分开对待
王先生因为与孟某存在借贷关系,所付款项到底是房款还是借贷款很难说清,因此王先生应该根据借条直接向孟某要回相应的138万款项。
另外一张借条上疑似的盖有“我爱我家”公章,如果公章并非假的,那么”我爱我家“公司应该承担相应责任。
赵先生与“我爱我家”公司之间只凭借“致客户一封信”不足以免除相应法律责任。
王先生和赵先生
已经准备通过法律途径
向孟某以及”我爱我家“公司
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
(记者:陈闻 凌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