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浦北县首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诞生啦!!!
近日,
从广西司法厅处获悉,
浦北县龙门镇马兰村委被司法部、民政部
授予为第七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这是我县首次获得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的称号,
也是此次钦州市唯一一个获此殊荣的行政村,
彰显了我县法治建设工作从量变到质变的跨越。
近年来,浦北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文化建设工作,为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在全县范围内设立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联系点,并以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为重点,扎实开展学法用法联系工作。
浦北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扎实推进我县“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不断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进一步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力,积极打造我县法制宣传教育阵地。
连点成片力推创建
马兰村委位于浦北县龙门镇的南部,距离龙门镇政府驻地9公里,浦北至合浦二级公路南北贯穿村委,交通便利。该村委不仅成立了“民主法治示范村”工作小组,更是将法治创建与普法宣传进行了无缝衔接。一方面将创建职责落实到村干部,具体抓落实;另一方面,于调解群众矛盾纠纷时,以案释法、明理释法,将《人民调解法》融入到调解中;在普法宣传之际,将与群众息息相关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婚姻法》等送到家、入到户,使得村民足不出户就可以学到实用、接地气的法律知识。
“近年来,明显感觉到马兰的治安变得比以前好了很多,赌博、偷东西的现象变得少了,家暴、虐待老人孩子这些事情也很少发生了,这些都得益于村干部的努力啊!”居住于马兰街的龚大妈乐呵呵的告诉笔者。
而马兰村委,只是全县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一个缩影。
自“七五”普法开展以来,浦北县司法局按照民政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意见》,切实把创建活动纳入依法治县的工作格局,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联系点为重点,连点成片、以点带面,带动全县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普法教育的深入,在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下,全县273个村委均设立了政务公开栏、法制宣传栏,为创建和谐稳定平安县城作出应有的贡献。
深化民主法治建设
“健全民主村民自治,将马兰村委、村民小组、基层党组织及法制宣传文艺队等形成合力,并能积极有效发挥作用,形成村党组织为核心,村两委为主导、各村村民为主体的村组织体系,是我们一直努力也是一直所坚持的方向。”马兰村支书罗家任如是说道。
马兰村“两委”班子成员、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都能依法选举产生,选举程序规范,选举秩序良好,选举结果群众满意,把有组织能力、有知识、有经济头脑的能人选进来。重大事项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一事一议”制度能较好地发挥作用,定期召开依法治村领导小组成员会议。
村干部依法接受村民监督,定期报告工作,村务、党务、财务公开制度健全,设置“党务村务公开栏”,公开内容涉及到全村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包括财务收支、各种物资发放、计生及土地使用审批、村级资产管理、农民负担、党员发展及党费收缴等情况。在公开过程中,对村民的建议及意见及时答复和解释。群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没有发生因村级帐目不清,村务不公开而引发的群众上访案件。
推进依法治村进程
马兰村委作为学法用法阵地和载体,采取了多样化的形式给群众送去了一套“法律大餐”。
法治宣传接地气。马兰村委专门开设法律宣传专栏、法制图书室,在五皇岭风景区路口设立法制宣传小广场,并定期开展村组干部、群众代表、经济能人法制培训,学习土地法、合同法、森林法、道路交通安全法、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政策,开展形式多样的学法用法法制宣传活动。
同时,马兰村委以当地九月初九盛大隆重的“岭头节”为契机,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晚会;并结合“12.4”宪法日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开展“法律书籍进万家”和“法进家庭”学法用法活动,保证村民每户至少都有一册以上涉及农村土地、林业法律法规的书籍,让广大村民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每户有“法律明白人”。
健全村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马兰村委设立党建工作站和村务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警务室、调解室,并聘请有专职常年法律顾问,每半年组织法官、律师开展多次法律咨询活动和到马兰中学、马兰小学上法制课,让广大中小学生和村民熟悉寻求法律服务的渠道,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充分发挥治保、人民调解组织的作用。积极开展依法治村,认真开展针对监外执行人员及刑释解教人员等特殊群体的帮教和法制宣传活动、针对青少年学生进行预防犯罪教育,及时消除辖区不稳定因素,杜绝“黄赌毒”及刑事犯罪现象出现。
下一步,马兰村委将继续从各方面继续加强民主法治建设,认真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相关要求,深入开展依法治村、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巩固“村级组织健全有力”、“民主制度规范完备”、“法制教育扎实有效”、“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