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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 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是否合法?
贾某是某公司员工,2014年7月到该公司工作。2016年6月,公司口头通知贾某,因公司生意不好,一个月后与他正式解除劳动合同。为此,贾某第二天就不再继续上班。
一个月后,贾某向公司提出要求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代通知金和经济补偿金。但公司解释说,单位是提前30天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存在代通知金问题。且在单位没有同意他不上班的情况下,他就擅自不出勤,已经构成旷工。根据公司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旷工一天扣3天工资,贾某旷工一个月,应扣3个月的工资,他的代通知金和经济补偿金已全被扣完,公司不必再支付。
那么,旷工一天扣3天工资,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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