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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关注 | 市生态环境局与市检察院共同开启环境行政执法和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新机制

绵阳生态环境 绵阳生态环境 2022-06-22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曹立军书记在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第十一次会议暨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上指出的强化生态环境部门与检察机关协作保护生态环境,推动绵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相关要求,5月19日,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淳道怀带队到市检察院,就如何建立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和检察公益诉讼长效协作机制进行会商,携手共建清洁美丽绵阳。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红,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高艳辉,市检察院专职检委会委员杨育正,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杜天福,市检察院及市生态环境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

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红充分肯定了市生态环境局对开展公益诉讼、实行依法治污的高度重视与积极作为,指出了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和检察公益诉讼衔接协作的主要方向和具体举措。王红表示,绵阳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协作联动机制,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合力。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淳道怀汇报了生态环境保护机构改革后,市生态环境局及相关部门在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中的职能职责,通报了当前我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以及生态环境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并就建立环境行政执法和检察公益诉讼协同工作机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会议强调

与会双方从生态环境局梳理移交的一批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研讨着手,对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进行了深入探讨、交流,并就建立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和检察公益诉讼长效衔接协作机制达成共识。

一是建立常态长效联动机制。建立数据共享平台,协同组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专家库,常态化开展沟通会商、双向咨询、重大案件调查协作、同堂培训、联合宣传等活动,共同营造“不敢破坏、不能破坏、不愿破坏”的生态环境保护氛围。

建立生态损害赔偿协同机制。严格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生态环境部门在依法办理生态损害赔偿案件时,同级检察机关在生态损害调查、鉴定评估、赔偿磋商等环节,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全面支持生态环境部门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

建立环境保护协作机制。对于行业主管部门、地方政府存在履职不到位问题的,生态环境部门可以向检察机关移送相关案件线索,检察机关将发挥职能,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共同发力,共建清洁美丽绵阳。


INFORMATION


来源 | 绵阳市生态环境局
编辑 | 王梓棋
审核 | 王巧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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