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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誓欺人却难欺天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在中国古代,誓言是不可随便发的。清代袁枚所著的《子不语》中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
清朝乾隆五十七年(西元1792年)六月间,安东县某村中一孕妇生产,请接生婆前去接生。孕妇深夜生下一个男婴,接生婆就留宿一夜,第二天早上才走。
孕妇的丈夫从外地回来后,见了儿子非常高兴,准备拿钱出来祭神还愿。一摸平时藏钱的枕头,大惊:“我暗藏四锭银子在枕内无一人知道,怎么没了?”妻子说只有接生婆昨夜曾睡此枕,夫妻俩猜测有可能是她拿了。
丈夫前去索要,并承诺把一半银子作为给接生婆的酬谢,另一半拿来还愿祭
这时突然一声霹雳惊雷,全村都被惊动了,很多人跑出来看哪儿被雷打了。只见村里空地上跪着俩妇人,手上各捧着两锭银子,都已被雷打得焦黑,正是接生婆和她女儿。
被装在小木匣子里刚要埋的新生婴儿突然啼哭起来。大家仔细一看,只见婴儿肚脐上露出一截针头,小心的把针拔出后,婴儿就一切正常了。
原来接生婆发了毒誓后,唆使她女儿在洗儿时用针扎之法谋害婴儿,以掩盖其偷盗之实。但伤天害理的事,瞒得过人却瞒不过天。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人善人欺天不欺,天理至公至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