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只为让群众更满意!焦作政法综治系统将要为市民做好这“十件实事”
为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委决定,2019年继续开展让群众更满意活动,从全市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集中力量办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十件实事”。
现制订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紧紧围绕民生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充分发挥政法综治战线的职能优势和部门资源,及时回应群众利益诉求,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以看得见、摸得着、享受得到的政法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成果,让人民群众有更多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活动内容
第一件实事: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快速化解行动,让群众的难事、麻烦事能够就近较快解决。
1.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快速解决机制,让问题处理更及时。学习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完善“三调对接、四级联动”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进一步巩固市、县、乡、村四级矛调平台,分别配备不少于6人、4人、3人、1人的专职调解员,建立调解人才专家库,让群众有矛盾纠纷可就近到村(社区)反映解决,提高解决群众矛盾纠纷的时效性和成功率,真正把四级平台打造成老百姓家门口的矛盾纠纷一站式化解平台、热点难点问题集中解决平台、政策法律常态化宣传服务平台。6月底前,各县(市)区和成员单位分别筛选一批工作典型,市委政法委将适时组织观摩学习。
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政法委、市综治委各成员单位
2.做好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让家庭更和谐。深入排查、及时调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推广“李玉香家事审判工作室”及“玉香家事调解工作室”工作模式。学习河南电视台《百姓调解》栏目做法,各级司法部门聘请一批有热心、懂法律、善调解的爱心调解员,为有需求的家庭提供调解服务,实现全市家事调解工作全覆盖。
牵头单位:市妇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妇联、人民法院、司法局,市信访局
3.利用现代科技信息手段,进一步拓宽群众信访诉求表达渠道。开通网上信访、电话信访、手机短信信访和信访微信公众号等新平台,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牵头单位:市信访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信访局
第二件实事:集中开展严重暴力犯罪、网上诈骗、食品药品、多发性侵财犯罪等专项打击行动,进一步提高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1.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建立健全主动防范、发现、打击黑恶犯罪的制度机制。完善检察机关依法提前介入机制,统一执法和证据标准,依法快审快结、从重处罚。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发动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线索,深挖严打“保护伞”,铲除“村霸”“市霸”“行霸”和黑恶势力犯罪团伙。
牵头单位: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严厉打击各类诈骗犯罪。开展为期一年的新一轮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整治以保健品非法销售、非法宣传、非法集资等手段营销欺诈老年人群的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整治各类诈骗和违法放贷犯罪,依法快侦快诉快判,保护群众的钱袋子。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司法局、市工信委、人行焦作分行、市银监局、焦作海关、市文广新局、市工商局
3.严厉打击涉毒违法犯罪。以全国禁毒示范市建设为契机,鼓励群众举报和提供线索,依法严惩涉毒犯罪。以青少年等易染毒群体为重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毒品预防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民识毒、拒毒、防毒意识。严格落实吸毒人员管控机制,深入开展大收戒工作,还群众一片生活的净土。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司法局、市教育局
4.集中治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突出问题。加大食品药品执法检查,强化食品药品违法线索举报奖励,严惩食品药品违法犯罪,建立健全“黑名单”制度,保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牵头单位:市食药监局、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司法局、市工商局
5.深入整治治安乱点。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每季度挂牌整治一批治安重点地区和部位。
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政法委、市公安局
第三件实事:保障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深入推进护航经济发展专项行动,依法、平等、全面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主动保障,精准服务。强化民营企业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大力开展“平安企业”“平安园区”等创建活动。加强对涉民营企业的劳资、医疗、环境等突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快捷高效办理涉及民营企业的管理服务事项。开展“百名律师服务百家民营企业”活动,帮助民营企业有效预防和化解法律风险。严格规范涉民营企业执法司法行为,严厉打击强买强卖、强揽工程、欺行霸市、围门堵路等妨害民营企业正常经营的违法犯罪活动,公正高效办理涉民营经济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加大涉民营企业生效裁判执行力度。
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法学会
第四件实事:开展文明交通创建活动,构建文明和谐的交通秩序,让群众出行更安全、城市更文明。
1.深化文明出行保平安行动。在开展“司机礼让斑马线”活动营造“车让人”良好氛围的基础上,加大对非机动车、行人通行的规范力度,倡导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各行其道、文明礼让的交通秩序,切实打造交通有序、共享文明的良好环境。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政法委、市交通运输局
2.大力组织“志愿红”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全市10万名平安志愿者,开展文明出行宣传活动,倡导文明礼让理念,劝阻不文明交通行为,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全面参与城市道路文明畅通提升活动中。
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政法委、市综治委各成员单位
第五件实事:综合运用治安保险、科技防盗手段,让群众的电动车等家庭财产安全更有保障。
1.为群众提供社会治安财产保险。加强运用保险机制促进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群众受益的原则,以沁阳、孟州、温县、武陟、示范区为试点,将社会治安财产保险保费资金纳入县(市)区年度财政预算,推进治安财产保险工作。厘清公安、保险等相关部门单位的责任,明确投保方式和缴费方式,对损失财产按照程序进行快速理赔,努力降低群众财产损失。
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政法委、市公安局
2.安装电动车防盗芯片。积极引入第三方社会机构建设电动车物联网防盗、理赔平台,依托物联网技术,追踪电动自行车行驶轨迹,提高破案效率,尽力挽回群众财产损失。
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政法委、市公安局
第六件实事:健全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吸毒人员等人群的管控机制,让社会更和谐。
1.对全市1200余名三级以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落实有奖监护资金、监护责任保险和“五位一体”包保责任。对流浪乞讨精神疾病患者进行救治救助,继续做好对家庭贫困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集中托养服务工作。
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政法委、市卫生计生委、市残联、市民政局
2.对刑释人员、社区矫正人员等重点人员群体“立档盯防”,对辍学未成年人、留守老人、儿童以及性格冷漠孤僻人员等困难群体“定责走访”,关爱保护。扎实做好困难残疾人、孤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确保有饭吃、有衣穿、有场所避寒。
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市民政局
第七件实事: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保护中小学生人身安全,让家长更放心。
1.针对中小学、幼儿园及周边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有关部门,每季度对校园及周边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对无证照经营、三无食品、非法出版物等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工商局、市城管局、市卫生计生委、市食药监局、市文广新局
2.持续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行动,暑期对学生、家长进行防淹亡教育,组织村组干部、平安志愿者、社区辅警等义务巡河,水利部门在水域设立警示标识,配备救生器材,力争不发生未成年人溺亡事故。
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水利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民政局、市旅游局、市黄河河务局、团市委、市妇联
3.加强法制副校长队伍建设,加大对中小学生公共安全教育力度,增强学生自我防范意识和抵御不法侵害的能力。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
4.加强护学岗建设,将全市1430余所中小学校、幼儿园列为社会面巡逻防控的重点区域,上学、放学等重点时段加大巡逻力度,提高见警率和管事率,保护师生的人身安全。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第八件实事: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健康向上的社会心态。
推动全市中小学校、医疗机构建成标准化心理服务场所,组织177名三级以上心理咨询师分包全市107个乡镇(街道),定期开展特殊人群心理健康筛查工作,进行经常性的心理辅导服务、疏导和危机干预,实施心理援助,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因心理问题引发的重大案件。
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
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残联
第九件实事:开展平安社区达标活动,让群众居住更安全。
组织99家成员单位分包五城区103个社区,重点做好:①组织法律宣传。根据社区居民的特点,组织法律宣传队伍,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宣传活动,提高居民的法律素质。②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求把矛盾发现在社区、化解在基层,使楼院安全、邻里纠纷等问题在社区得到解决,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反馈。③加强社区治安防范。配备小区保安、门卫,积极组织开展治安巡逻,加强居民治安防范措施硬件建设,消除治安隐患。④加大视频监控安装力度。织密社区视频监控网,新装和更新一批高清视频监控探头,并安装警示牌,提高科技治安防范水平。⑤做好防范邪教工作。开展无邪教社区创建,提高广大居民的识邪、防邪、反邪能力。通过平安联创,实现社区“无刑事案件和被刑事处罚的人员、无重大上访事项且没有引发重大上访事项、无群体性事件且没有引发群体性事件、无邪教组织活动、无公共安全责任事故”的“五无标准”。
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
责任单位:五城区政法委、市综治委各成员单位
第十件实事:提升政法机关便民利民服务水平,打造有温度的政法工作。
1.打造集网上司法公开、网上信息查询、网上立案信访以及“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为一体的信息化便民服务平台,大力推进网上立案、网上缴费,为群众在立案申诉、法律咨询、案件查询等方面提供便利服务。
牵头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法院
2.按照最高检关于“深入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有关要求,认真落实将贫困户、军人军属、未成年人和残疾人4类人群作为重点救助对象的救助工作。加强“12309”检察服务中心平台建设,抓好群众意见建议办理工作,畅通与人民群众联系。
牵头单位:市人民检察院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检察院
3.规范审批服务事项目录,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推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清理烦扰企业和群众的各类无谓证明,尽可能实现企业和群众到公安机关办事“最多跑一次”。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公安局
4.组织开展学习宪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宪法进万家”。开通“焦作掌上‘12348’”微信公众号,让群众在掌心里、指尖上就可以享受到多样化的法律服务。持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完善公证办证绿色通道,对老弱病残当事人实行预约服务或上门服务。对涉及残疾人、农民工、下岗职工等特殊困难群体的司法鉴定事项,减收不低于法定标准20%的费用。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市法学会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法学会
三、工作要求
“让群众更满意”活动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做好“十件实事”,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坚持以人为本、开拓创新、推进落实,用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赢得群众满意。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市委政法委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公检法司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任成员,负责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办公室设在市委政法委,负责督促检查、推动落实。各地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完善工作机制,制订实施方案,明确责任领导、目标任务、时限要求,按月列出工作进度表,于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二要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最大范围宣传“让群众更满意”活动的重要意义,提高群众知晓率和积极性。定期向媒体提供新闻素材,争取媒体关注,为活动营造声势。采用多种方式公示办实事内容,主动向社会承诺,自觉接受全社会监督。
三要注重协调配合。让群众更满意“十件实事”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也是一项系统性社会工程,涉及面广。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动员全社会力量,相互支持、密切协作、合力推进、齐抓共管,形成解决民生问题、推进民生事业的强大合力。
四要强化督查问效。各牵头单位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采取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定期不定期地进行经常性督查。对工作进展快、成效明显的予以通报表扬;对敷衍了事、工作拖沓、收效甚微的,要及时督查督办、约谈通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联系电话:(0391)3568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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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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