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轮督导整改落实情况公布
按照中办、国办印发的《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方案》的要求和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整体安排,2018年7月至9月,中央扫黑除恶第1—10督导组分别对河北、山西、辽宁、福建、山东、河南、湖北、广东、重庆、四川等10个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了为期1个月的进驻督导。各督导组向10个被督导省市党委政府反馈督导整改意见,共提出161类811条整改问题建议、181条问责建议,移交6313条重点督办线索。10个省市按照中央扫黑除恶各督导组要求,认真研究部署,细化整改措施,截至2018年12月底,10个省市均提交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中央督导组向被督导省市反馈的具体问题已基本整改完毕。
对中央督导组督办的35件督办案件均已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其中作出生效判决12件。加大对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力度,共整顿完成软弱涣散村党组织2895个、城市社区党组织197个,分别占总数的91.7%、96.6%。省纪委监委逐案落实问责措施,中央督导组反馈的14条问责建议已全部办结,拟处理相关责任人112人。因放任纵容“村霸”恶势力横行乡里、为害一方,平阴县包括前后三任县委书记在内的14名党员干部被严肃问责。
针对群众反响大的黑保安、黑出租、黑物业、黑中介、黑停车场和黑渣土车等“六黑”犯罪,持续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和黑出租车专项治理等多项行动,累计查处黑出租车2958台、黑渣土车1140台。省市县三级公检法机关以公安提示函、检察建议书、司法建议书形式共提出316项具体整改意见,推动行业主管部门堵塞漏洞,加强监管。整改期间,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898件处理601人。其中督导组关注的23起重点督办案件已查处“保护伞”72人,查处“保护伞”未破零的县区减少到1个。
实施“红色头雁”工程,调整不胜任不合格不尽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10822人,调整面达47.7%,新上任村(社区)书记普遍受到群众称赞。组织对宜昌周某某、潜江肖某某、天门彭某、广水舒某某等4起指定异地管辖涉黑涉恶案件集中收网。对中央督导组交办的17项问责建议,向9个相关市州纪委监委分管领导面对面集中交办,对工作相对滞后的6市纪委书记集中约谈,督促各地迅速组织核查,对226人问责追责。
开展打击电信诈骗犯罪“飓风”集群收网行动,侦破案件1.79万起,同类案件发案数、人民群众财产损失数明显下降。对中央督导组重点督办的601条线索,办结率达99.5%。省纪委监委针对问责清单中的22个问题,认真落实整改,对36个党组织和174名党员干部作出问责处理。排查确定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1402个,发现涉黑涉恶村干部的214个村(社区)已全部纳入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进行整顿。截至去年12月底,全省21个地市均出台群众举报奖励办法,累计发放举报金1300多万元,3819名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
坚持以“关键少数”引领带动“最大多数”,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改工作格局。部署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2320件3740人。推行公安系统三级滚动核查机制,对中央督导组交办的415条线索、查否的3253条线索逐一开展“回头看”,对实名举报的2800条线索逐一告知反馈举报人,对初次查否、群众继续举报的22条线索异地用警、交叉核查。中央督导组进驻督导后,新侦办涉黑犯罪组织6个、恶势力犯罪集团(团伙)53个,新抓获涉黑涉恶团伙犯罪嫌疑人652人,新破获涉黑涉恶团伙案件458起。实现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全部破零,累计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问题141件173人,其中厅级1人、处级21人。
对中央督导组交办的963条重点线索全部核查完毕。对8件重点案件实行领导包案、挂牌督办,对查办“保护伞”不力的4个市州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通报和挂牌督办平安建设群众满意度低、毒品问题突出等基层基础薄弱的22个县市区,约谈整治乱点乱象不力、人民群众反映问题集中、履行监管责任不到位的5个省直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督导整改期间,全省查结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新增447件,党纪政务处分人数新增305件,移送司法机关人数新增2人。组织第三方机构对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进行测评,确保专项斗争始终顺应群众意愿、得到群众认可。
2019年上半年,全国扫黑办将组织开展第一轮被督导省(市)整改情况“回头看”,推动被督导省(市)继续深化问题整改落实,不断巩固工作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
来源:法制日报
沁阳法院:公开审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首起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
厉害!博爱民警48小时破获一起抢劫案!
总监制:张 华
主 编:王晨光 统 筹:王 鹏
责 编:赵晓晓 校 审:王盈燕
编 辑:李季衡
投稿邮箱:jzzfwt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