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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议】焦作市检察机关机构改革完成,各部门都承担啥职能?小编为你揭开神秘面纱

焦作政法 2020-08-29


  相信很多市民对检察院是陌生的,大家对它的了解一般停留在检察官查办国家工作人员贪污受贿、开庭审理刑事案件方面。那么,哪些案件属于检察院办案范围?部门如何设置?5月8日,我市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新闻发布会召开,通过对该院内设机构改革情况通报,为市民揭开神秘面纱。



  据介绍,为了适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以办案为中心,调整优化业务机构职能配置,根据相关文件和司法体制改革统一部署,我市两级人民检察院于今年2月底启动了该项工作,并于4月下旬如期完成改革任务。


  此次在机构设置上,市人民检察院合并2个综合部门,增设2个业务部门;业务部门按照顺序依次设置第一至第八检察部,保留法律政策研究室和案件管理办公室2个综合业务部门。


这些业务部门都具备哪些职能呢?


  据了解,第一检察部,负责除第二检察部承办案件以外的刑事案件;第二检察部,负责承办职务犯罪案件、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第三检察部,负责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并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案件行使侦查权;第四检察部,负责民事检察工作;第五检察部,负责行政检察工作;第六检察部,负责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第七检察部,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第八检察部,负责控告申诉、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工作;法律政策研究室,负责法律政策研究工作;案件管理办公室,负责案件管理工作。


  我市各县市区检察院则根据编制数量在此基础上进行相应的整合。


  据悉,结合业务特点、案件类型、数量等,从专业化建设需要出发,我市两级检察院办案组织设独任检察官和检察官办案组两种形式,原则上实行全业务流程办案。突出检察官在司法办案中的主体地位,形成与“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要求适应的检察权运行体系。


焦作日报全媒体记者 杨珂/文 蒋鑫/图


制作:焦作日报新媒体中心视觉策划部


会议现场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今天,焦作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在这里举行新闻发布会,我们非常高兴邀请到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刘青同志,以及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人事教育处副处长普莉芳同志,请他们向大家介绍全市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情况。参加会议的新闻媒体有:河南日报、河南法制报、大河报、东方今报、大河网、焦作日报、焦作晚报、焦作广播电视台、焦作日报新媒体中心和焦作广播电视台融媒体中心的朋友们。


  首先,请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刘青同志介绍一下此次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的目标、原则及总体推进情况。


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刘青同志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好。非常感谢大家对检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是党中央着眼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关键环节,是突出检察机关专业化建设、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的突破口。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司法体制改革统一部署,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自上而下有序推进。2018年12月,中编办审批通过《最高人民检察院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并于12月4日起开始执行;12月29日,最高检察院下发《关于推进省以下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工作的通知》(高检发政字〔2018〕66号),对省以下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提出明确要求。2019年2月,经省编办审批,省检察院启动并完成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同时部署推进市县两级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下面,我就焦作检察机关此次内设机构改革的目标、原则及总体情况向大家通报如下:


一、改革目标


  从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出发,积极适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突出专业化建设,完善职能配置,建立机构设置合理、职责划分清晰、编制配备精干、运转有序高效的检察工作机制,加快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推进机构整合。内设机构数量只减不增,对职能相近的机构进行整合。突出办案职能,增加业务部门,合并综合部门,整合后的业务部门数量超过综合部门数量。


  3.编制职数保持不变。按照全省司法改革有关精神,内设机构改革中,原有编制、领导职数保持不变。


  4.坚持统一规范。在机构设置理念与职能上,原则上参照省检察院业务机构模式,按照数序对应设置业务机构名称。在内设机构限额内,无法一一对应的机构,根据案件类型,在相关业务机构设立专业化办案组。


三、改革的总体情况


  今年2月底,按照中央、省、市机构改革有关精神,市检察院正式启动了我市两级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准备工作,《焦作市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方案》层报省检察院、省编办后,4月初获审批通过。按照省检察院统一部署,市县两级检察院坚持目标导向,紧盯时间节点,精心组织、倒排工期,从严从细从快做好内设机构改革各项工作,并于4月下旬如期完成改革任务。目前,两级检察院机构设置、人员调整、职能划转均已完成,各内设机构已按照新的职能开始工作运转。


  最后,我还想强调的是,检察机关内设机构与检察制度和检察事业密切相关。恢复重建40年来,在服务国家政治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检察机关内设机构不断改革发展。虽然每次内设机构改革的具体内容、具体要求、具体任务不尽相同,但根本目标和内在规律是一致的,都是围绕着党和人民事业的实际需要,围绕着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实际需要,为了更好实现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为了更好维护公平正义的最终目标。推进新时代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我们也将沿袭历史经验,遵循司法规律,合理配置司法资源,使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能都能得到充分有效履行,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好的法律监督服务,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实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谢谢大家!


  下面,请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人事教育处副处长普莉芳同志通报全市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的具体情况。


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人事教育处副处长普莉芳同志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好。下面我就全市两级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的有关具体情况向大家作一通报。


一、焦作市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实施步骤


  焦作市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按照“建构—设组—建制”的工作规划进行实施。具体为:


  (一)建构——构建符合司法规律的内设机构框架


  坚持适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以办案为中心,调整优化业务机构职能配置,推动“四大检察”平衡发展。在机构设置上,合并2个综合部门,增设2个业务部门;业务部门按照顺序依次设置第一至第八检察部,保留法律政策研究室和案件管理办公室2个综合业务部门。改革后,市检察院内设机构具体设置如下:


  1. 业务部门(10个):分别是第一检察部,负责除第二检察部承办案件以外的刑事案件;第二检察部,负责承办职务犯罪案件、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第三检察部,负责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并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案件行使侦查权;第四检察部,负责民事检察工作;第五检察部,负责行政检察工作;第六检察部,负责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第七检察部,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第八检察部,负责控告申诉、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工作;法律政策研究室,负责法律政策研究工作;案件管理办公室,负责案件管理工作。


  2. 综合部门(9个):分别是办公室(人民监督员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人民监督员等工作;政治部,含人事教育处、组织处(离退休干部处)、宣传处,负责思想政治、党的建设、组织人事、教育培训、检察宣传和离退休干部工作;司法警察支队,负责司法警察工作;检务督察处,负责检纪检规执行情况督察、巡察、内部审计和检察官惩戒委员会工作;计划财务装备处,负责财务和装备规划工作;检察技术信息处,负责技术和信息化工作;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党群工作。


  对于保留机构建制、职能不变的,直接予以更名。对于撤销、合并的机构,以“职能承接、无缝衔接、人员整合”为原则,做好相关机构的人员整合工作。对于新设立的内设机构,理顺关系、做好协调,科学界定与其他内设机构的职能划分,确保机构到位、人员到位、职能调整到位。


  (二)设组——科学设置办案组织


  结合业务特点、案件类型、数量等,从专业化建设需要出发,科学设置办案组织。办案组织设独任检察官和检察官办案组两种形式,原则上实行全业务流程办案。根据捕诉合一工作要求,灵活运用同一规则,使同一检察官或办案组负责同一刑事案件的全业务流程工作。


  (三)建制——建立内设改革配套、衔接机制


  建立适应内设机构改革的案件质量保障体系,对检察官岗位职责、检察官联席会议、案件质量评查、司法责任认定、绩效考核等与内设机构改革调整密切相关的制度办法进行系统梳理,以新的内设机构体系为基础对这些规定进行调整、修订、完善。健全与落实司法责任制相适应的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突出检察官在司法办案中的主体地位,形成与“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要求适应的检察权运行体系。


二、全市各县市区检察院改革情况


  全市各县市区检察院严格按照中央、高检、省院相关规定,精简整合内设机构,其中政法专项编制50名(含本数)以下的院,内设机构设置5个;政法专项编制51至100名的院,内设机构设置8个。具体情况为:


  1.政法专项编制50名(含本数)以下的院有6个,分别为山阳区院、中站区院、马村区院、孟州市院、温县院、修武县院,统一设置“3+2”模式,即:设置第一、第二、第三检察部3个业务部门和办公室、政治部2个综合行政部门。其中,第一检察部负责刑事检察工作;第二检察部负责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第三检察部负责刑事执行检察、控告申诉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案件管理、检委会办公室等工作;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计财、信息技术、法警等工作;政治部负责党建、思想政治、人事、宣教、检务督察、离退休干部等工作。


  2.政法专项编制51至100名的院有4个,分别为解放区院、沁阳市院、武陟县院、博爱县院,统一设置第一至第五检察部5个业务部门、1个综合业务部门和2个综合行政部门。其中,第一检察部负责除第二检察部承办案件以外刑事案件的办理;第二检察部负责监察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的办理;第三检察部负责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第四检察部负责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第五检察部负责控告申诉检察、未成年人检察等工作;综合业务部负责法律政策研究、案件管理等工作;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计财、信息技术、法警等工作;政治部负责党建、思想政治、人事、宣教、检务督察、离退休干部等工作。


  通报完毕,谢谢大家!


  由于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本身的政策性、专业性和严肃性,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不再设提问环节,如果记者朋友还有其他具体问题需要了解,发布会结束之后,可以与焦作市人民检察院宣传部门联系进行深入采访。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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