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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阳市法院以案说法加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引导群众参与美丽家乡建设

焦作政法 2020-08-29


  6月5日是第48个世界环境日,当天上午,在沁阳市神农山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基地,几百名志愿者共同签名承诺,倡导人们加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鼓励、引导群众践行绿色生活,参与美丽家乡建设。



  活动结束后,大家现场旁听了被告原某滥伐林木犯罪一案庭审。



  沁阳市法院经审理查明:2018年12月下旬至2019年1月中旬,被告人沁阳市西向镇常乐村原崇真在未办理采伐证的情况下,擅自将其购买的沁阳市西向镇常乐村西养殖场10棵杨树(一棵为残树,立木材积为0.5678立方米)、10棵杨树、常乐村西南养殖场7棵杨树、9棵杨树、6棵杨树砍伐,并将砍伐的杨树截成1.3米的树段销售。经鉴定被滥伐42棵杨树的立木材积为14.2133立方米。


  该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原崇真违反森林法的规定,在未办理采伐证的情况下,滥伐林木,数量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滋伐林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判处原崇真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据悉,近年来,沁阳市法院持续全面加强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去年11月9日,该院成立了神农山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基地和神农山环境资源保护旅游巡回法庭,切实增强了环境资源审判的社会影响力,建立了景区审判工作机制和游客维权投诉渠道,通过普法宣传,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


焦作日报全媒体记者 郭嘉莉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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