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警惕!公职人员有这些行为,就是黑恶势力“保护伞”!

焦作政法 2022-05-02


什么是黑恶势力“保护伞”?


  主要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行为。


“保护伞”指哪些公职人员?


  1.中国共产党的各类机关、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各级组织和各级工商联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


  2.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3.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4.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5.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集体事务管理的人员。


  6.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扫除黑恶犯罪,弘扬社会正气。

全面动员,全民参与,

共同打击黑恶犯罪。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日常举报方式


焦作市公安局

举报电话:0391-3908000

举报邮箱:hnjzdhd2018@163.com

通讯地址:河南省焦作市山阳路60号焦作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有组织犯罪侦查大队


来源:中原盾


往期精彩回顾【关注】迎七一,我们这样为党庆生!
【热议】期待!“学习强国”上线流量大礼包,领取方式是↓↓↓
【城事】眼看老人要给骗子汇款,焦作警方果断出手!

总监制:张 华

主 编:王晨光 统 筹:王 鹏

责 编:赵晓晓 校 审:陈 婷

编 辑:李季衡

投稿邮箱:jzzfwtg@163.com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