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华篇(二)

焦作政法 2022-05-02


扫黑除恶是一场

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战争

打击黑恶势力

刻不容缓!



那么,什么是扫黑除恶

黑恶势力都有哪些?
扫黑除恶具体打击的对象都是谁?


如果你还不是很清楚

赶紧拿出小本本

一起 get √起来吧~


二十四、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危害性特征”主要指什么?


这么答

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危害性特征是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本质特征。

二十五、“恶势力”的特征及具体表现是什么?


这么答

1.一般为3人以上(相对固定);

2.经常纠集在一起;

3.使用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

4.共同故意实施3次以上恶势力惯常实施的犯罪活动;

5.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

二十六、“软暴力”具体表现是什么?


这么答

1.暴力、威胁色彩不明显;

2.实施者有暴力威胁的可能性;

3.会使人产生恐惧、恐慌;

4.影响他人正常生产、工作、生活;

5.通过“谈判”及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实施。

二十七、“村霸”问题的主要表现形式是哪5个?


这么答

1.干扰基层政权,通过“拳头”、欺骗、贿选等手段插手基层选举,争当村干部或扶植代理人,插手基层公共事务;

2.欺压村民百姓,强拿硬要、随意殴打、寻衅滋事,甚至雇黑佣黑形成帮派势力;

3.破坏经营秩序,在土地流转、矿产开采、工程建设、客货运营等过程中暴力打压竞争对手;

4.侵占集体资产,非法侵占、骗取国家项目资金,非法占有集体土地、矿产资源;

5.农村宗族势力依仗人多势众,恃强凌弱、横行霸道、危害一方。

二十八、什么是黑恶势力“保护伞”?


这么答

1.对象为国家公职人员;

2.利用手中权力;

3.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

二十九、办理黑恶犯罪案件中的寻衅滋事如何界定“多次”?


这么答

二年内实施寻衅滋事行为三次以上。

三十、扫黑除恶重点打击哪十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这么答

重点打击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三十一、怎样从源头上遏制消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


这么答

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相关监管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并会同公安机关健全和落实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机制,堵塞管理漏洞,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三十二、农村地区打击重点是什么?


这么答

重点打击把持或侵害基层政权组织的“问题村官”,破坏影响基层选举,以暴力威胁或其他不法手段欺压百姓、危害一方的农村黑恶痞霸势力。

三十三、城市城区打击重点是什么?


这么答

重点打击以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调查公司、咨询公司等为掩护发放高利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以及专门受雇他人从事“造势摆场”“摆平事端”的“地下出警队”或“黑保安公司”。

三十四、城乡结合部打击重点是什么?


这么答

重点打击以“抢占地盘”为特征的,以暴力或胁迫手段排挤对手,垄断经营,攫取非法利益的黑恶势力,如建筑领域的阻挠施工、封门堵路、强揽供料的“沙霸”“砖霸”等。

三十五、各农贸市场打击重点是什么?


这么答

重点打击欺行霸市、扰乱经营秩序的“菜霸”“市霸”等。

三十六、各行业场所打击重点是什么?


这么答

重点打击充当赌场、娱乐场所“靠山”“保护伞”,收取“保护费”,扰乱医院、学校周边秩序的黑恶势力等。

三十七、候选人联审机制是什么?


这么答

在村“两委”换届中,组织部门协调政法、纪检、信访等8个部门组成联合审查组,对候选人进行资格把关,把黑恶势力挡在门外。

三十八、谁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


这么答

第一责任人:各级党委和政府的主要负责同志;直接责任人:各级政法机关主要负责同志。

三十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对象有哪些?


这么答

各级党委和政府、各有关部门。

四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涉黑涉恶线索举报方式有哪些?


这么答

面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信箱、电子邮箱、微信公众号,开通互联网举报平台等。

四十一、如何严防黑恶势力染指基层政权?


这么答

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村“两委”换届的组织领导,组织、民政等部门要加强具体指导。要树立正确选人导向,严格人选标准,明确资格条件,把好入口关。对不选什么样的人旗帜鲜明、列出负面清单,坚决防止“村霸”、涉黑涉恶等不符合村干部条件的人进入村“两委”班子。乡镇党委要严格人选资格审查,县级组织、民政部门要会同纪检监察、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行政、信访等相关部门建立候选人联审机制,及时发现涉黑涉恶人员。对黑恶势力通过威胁、利诱等方式干扰破坏选举的,坚决依法打击。

四十二、如何理解“打一场扫黑除恶人民战争”?


这么答

一是采取多种形式,动员人民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设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信箱和专门举报网站,发动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犯罪和“村霸”等突出问题。对群众的实名举报,要及时核查反馈,做到件件有回音。完善并严格落实举报人、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相关保护措施,消除群众后顾之忧。二是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强正面宣传,充分展现党委和政府扫黑除恶的决心和成效。有计划地宣传报道一批典型案件,彰显法治权威,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形成全社会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法律或政策宣讲、解疑释惑等工作,及时发现、封堵、删除有害信息,避免和消除社会误解。三是完善群众安全感测评方式,探索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对全体居民开展安全感、满意度调查,切实加大群众意见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绩效考评中的权重,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顺应群众意愿、得到人民认可。

四十三、当前涉黑涉恶问题出现的新动向?


这么答

一些黑恶势力把持基层组织、侵蚀基层政权、拉拢腐蚀党员干部,寻求政治靠山和“保护伞”;一些黑恶势力以公司、合作社等表面合法的形式掩盖其违法犯罪行为,以恐吓、滋扰、聚众造势以及所谓“谈判”“协商”等软暴力谋取非法利益;一些“村霸”和家族、宗族恶势力横行乡里、欺压百姓,扰乱治安秩序,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

四十四、黑恶势力是如何发展演变的?


这么答

实践中,黑恶势力发展一般有一个演变过程:恶势力犯罪团伙→恶势力犯罪集团→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

四十五、“扫黑除恶”斗争由来是什么?


这么答

2017年11月8日,习总书记在中办《文摘》(第160期)《当前农村涉黑问题新动向值得关注》上作出批示:从此件看,当前农村涉黑问题出现了一些新情况,请中央政法委牵头有关部门加强研究,摸清底数,找准病灶,拿出方案。要开展一轮新的扫黑专项斗争,重点是农村,城市也要抓,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比较突出的地区、行业和领域,应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依法重点整治。扫黑除恶要与反腐败结合起来,与基础“拍蝇”结合起来,既抓涉黑组织,也抓后面的“保护伞”。加强基础组织建设,是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务必把这个基础夯实筑牢。之后,习总书记亲自决策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后7次做出重要批示,并亲自批准了《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方案》。

四十六、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要求是什么?


这么答

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


来源:平安焦作


往期精彩回顾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胡小平:不断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胜利
【关注】《河南法制报》点赞焦作市委政法委!来看后岳村的“变形记”
【暖心】主动回访,解放区人民检察院司法救助显温情

总监制:张 华

主 编:王晨光 统 筹:王 鹏

责 编:赵晓晓 校 审:陈 婷

编 辑:李季衡

投稿邮箱:jzzfwtg@163.com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