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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苑|被告反诉、火灾烧毁证据……如何审理?看马村法院!

焦作政法 2022-03-23




  近日,马村区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标的超千万元的合同纠纷案,该案也是迄今为止马村区法院受理的涉诉标的最高的案件。


  2011年,被告某电力建设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力公司)承建原告焦作某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铝业公司)的工程,负责该工程的安装及调试。2013年,该工程全部完工,电力公司撤离现场,双方按工程进度结算了一部分工程款。


铝业公司验收时发现部分工程未完成

给付的工程款比合同约定的多


  于是,铝业公司要求电力公司退回多付的工程款,可电力公司认为铝业公司已给付的工程款远远不够,不但不用退还,还应继续支付剩余工程款。


  由于双方协商不下,2019年3月,铝业公司到马村区法院进行起诉,要求电力公司退回多付的工程款及各项损失共1245余万元,并移交全部工程材料。


电力公司进行反诉


  “当初的招标图纸和实际工程量严重不符,我们干的活远远超过了铝业公司给付的工程款。”其负责人表示,铝业公司要赔偿电力公司4570余万元工程款。


  受理后,主审法官通过多种方式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由于该案争议时间久、分歧较大、证据繁杂,前前后后共开庭3次,审理了两天的半的时间,庭审上,双方共举证200余组7000余页纸,仅庭审笔录就多达40多页。


意外频出,主审法官再次调解


  最为关键的是,电力公司因为保管仓库发生火灾,部分原始证据灭失,造成举证困难。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法院硬判,就现有证据来说,对双方都没有任何好处。于是,该院建议走鉴定程序,可双方当事人一算,仅需要鉴定的事项就30多项,全部鉴定结束需要将近2年的时间,耗时耗力,根本就拖不起。


  在双方的主张下,主审法官再次进行调解,就事实确定、证据分析等给双方做工作,使双方明白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就现有证据进行了固定,并签订了调解书,约定铝业公司在规定时间内支付电力公司工程款共1180万元,电力公司将全部工程资料移交给铝业公司。


今年10月初

所欠工程款全部履行到位

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双方握手言和



  今年以来,马村区法院紧扣服务保障法治营商环境工作主线,始终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把服务优化营商环境融入人民法院执法办案全过程。


  建立司法服务“绿色通道”机制,对涉商、涉企、涉金融、涉重大工程等案件,适用快立、快审、快执,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积极与辖区企业进行沟通联络,实现了法院、企业的定向联系。


  召开企业负责人座谈会,并到企业走访,及时掌握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涉法问题,有针对性地提供司法服务。


焦作日报全媒体记者 郭嘉莉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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