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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长春市法治建设十件实事推进情况发布

2017-06-22 长春政事儿
新闻发布会 

法治建设十件实事是长春市委、市政府从2013年开始推进的一项长期重点工程。这项工作开展以来,集中解决了一大批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已经成为我市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长春一个亮点和品牌,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和广泛赞誉。


今天,长春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详细介绍2017年长春市法治建设十件实事推进情况。



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副主任、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张新甦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围绕建设“法治优良”城市目标,依照《中共长春市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实施意见》,针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2017年继续组织实施长春市法治建设十件实事。


一、打击网络电信诈骗行为

成立长春市反电信诈骗中心,利用多种渠道发布预警信息、宣传防范要点,严厉打击“伪基站”“黑广播”,与金融、电信等部门密切配合,及时为受害人办理资金止付,坚决斩断网络电信诈骗利益链条。

(牵头责任部门:市公安局)


二、净化未成年人文化环境

加大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未实名上网登记等问题的整治力度,集中清理中、小学校园周边非法出版物市场,重点查处口袋本、卡通画册和游戏软件,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绿色文化环境。

(牵头责任部门:市文广新局)


三、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

充分发挥法治宣讲团、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作用,广泛开展“以案释法”、防范校园暴力法治讲座等“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依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特点,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的法治素养。

(牵头责任部门:市教育局)


四、开展巾帼司法顾问团“三走进”活动

走进各级妇联组织,依托信访接待窗口,为来访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走进媒体直播间,开通“妇女维权热线”,及时解答法律咨询;走进村屯(社区),举办法律大讲堂,宣讲妇女儿童法规知识,增强妇女儿童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牵头责任部门:市妇联)


五、为企业开展“法律体检”

组建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团队,针对企业生产经营、合同管理、劳资管理、公司规章制度、涉税风险等关键环节,开展“法律体检”活动,帮助企业构建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和预警机制,促进企业依法诚信经营和健康发展。

(牵头责任部门:市司法局)


六、依法实施房屋阳光征收

大力宣传房屋征收与补偿有关政策法规,多渠道公开征收程序、补偿方案、评估结果、补偿情况,保障群众知情权、监督权,依法签订补偿协议,明确补偿方式、支付期限、搬迁过渡安置等事宜,切实维护群众根本权益。

(牵头责任部门:市建委)


七、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

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暖心行动”,完善农民工工资实名制发放管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紧急处理机制、建立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资金,落实建筑领域劳动用工违法、违规“黑名单”信息公布机制,依法打击拖欠工资违法行为,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牵头责任部门:市人社局)


八、开展“诚信长春消费无忧”活动

广泛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政策法规,集中查处无照经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对重大消费纠纷企业的约谈力度,及时曝光典型侵权案例,公布消费维权热点,发布消费警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牵头责任部门:市工商局)


九、开展食品安全重点领域专项检查

开展食品生产企业、学校食堂、校园周边餐饮服务经营单位、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重点领域专项检查和治理整顿,督促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厉打击食品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牵头责任部门:市食药监局)


十、严厉整治各类非法小广告

完善多部门联动机制,加大综合施治力度,组建市、区、街三级专业清刷队伍,规范设置公共信息栏,强化源头治理,建立非法广告处理告知系统,加大对张贴、涂写、散发非法广告行为人和组织者的行政处罚力度,营造清新整洁的市容环境。

(牵头责任部门:市市容环卫局)


市依法治市办公室主任、市政法委委员、市司法局局长  梁向东

2017年长春市法治建设十件实事推进情况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了包括全面依法治国在内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安排部署。市十三次党代会也明确提出,要加快建设“法治优良”的东北亚区域性中心城市,围绕这一目标,2015年以来,市依法治市办公室选准切入点、探索新载体,每年组织实施法治建设实事工程,让人民群众共建法治城市、共享法治成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在具体实践中,我们坚持把“法治建设十件实事”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长春的重点工程;满足群众法治需求、维护和谐稳定的惠民工程;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基础工程来抓,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解决党政关切、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托有形载体推动各项任务落实。经过三年地不间断滚动实施,各级执法部门共承办法治实事125件,有效推动了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文明建设的法治化进程,成为长春法治建设的亮点和品牌,受到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为继续组织实施好2017年的法治建设十件实事,年初以来,我们认真总结既往经验做法,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呼声和社会各界意见,经过“部门申报、科学筛选、深入调研、反复协商、综合论证”五个步骤,本着“聚焦热点、精准定位”的原则,在市直重点部门申报的30个法治建设项目中,精心筛选,最终形成今年的法治建设十件实事。6月7日,市委全面推进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召开全体(扩大)会议,专门听取了相关工作汇报,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君正就落实2017年长春市法治建设十件实事,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优良”城市提出明确要求。


2017年长春市法治建设十件实事主要聚焦四个方面内容:


——服务工作大局,为经济发展开路清障。秉持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原则,结合落实“三抓”行动部署,选取了为企业开展“法律体检”、依法实施房屋阳光征收两件实事,努力为大项目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服务民生需求,为弱势群体伸张正义。以帮扶、惠及弱势群体为出发点,选取了净化未成年人文化环境、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开展巾帼司法顾问团“三走进”活动、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四件实事,切实为弱势群体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服务社会稳定,为平安长春保驾护航。以影响制约社会和谐问题多发频发的重点领域为突破口,选取了打击网络电信诈骗行为、开展“诚信长春消费无忧”活动、开展食品安全重点领域专项检查三件实事,强化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服务城市建设,为美化家园夯实基础。紧盯推动城市升级进位这个关键,结合国家文明城创建,选取了严厉整治各类非法小广告这件实事,通过集中清理城市“牛皮癣”这一顽疾,努力营造干净、清新、整洁的生活环境。


围绕全面落实好年度法治建设“十件实事”,各牵头单位高度重视,均成立了组织机构,强化工作措施,细化目标任务,分解落实责任。相关部门积极参与、合力推动,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态势。同时,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以及微信、微博和手机客户端等形式广泛宣传,切实提高群众的知晓率。目前,“十件实事”正在有序推进,并取得了阶段性工作成果,一会儿,各牵头单位将通报具体工作情况。下一步,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及各相关部门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支持配合下,在广大新闻媒体的有力监督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深入推动落实法治建设十件实事,加快建设“法治优良”城市,以优异业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打击网络电信诈骗行为

市公安局 


为有效遏制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高发态势,进一步加大对我市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打击力度,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市公安局于2016年9月率先成立了省内首个反电信诈骗犯罪中心。中心成立以来,在预防、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突出战果。截止目前,共接警1363起,解答咨询求助500余次,督促如实立案21件,指导办案单位为被害人办理紧急止付608笔,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854.8万元。


一、成立一个中心,构建省内一流反诈实体。长春市反电信诈骗犯罪中心实行公安机关、金融机构、电信部门23人合署办公工作模式,24小时不间断运作,是省内唯一个集接警、处置、查控、止付、冻结、防范、宣传、研判、打击等职能为一体的电信反诈综合战斗实体。公安、金融、通讯三方高效联动,最大限度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财产安全。


二、完善两项机制,创建联动协作格局。健全完善派出所接处警、紧急止付、录入平台工作机制。属地派出所接报警情后,第一时间报电信网络反诈中心,为被害人办理受骗银行卡冻结止付,同时将警情录入公安部电信诈骗案件侦办平台串联比对,为进一步侦查破案建立支撑。健全完善县级公安机关主侦,反诈中心对接工作机制。案件所属县级公安机关即时启动侦查,实时对接反诈中心,从通信流向、资金流向、网络流向三个途径开展循线追查。截至目前,通过电话提醒拦截阻断案件 1065起,避免群众经济损失600余万元,指导全市公安机关资金返还业务25笔,成功返还5笔22.91万元。


三、紧盯三个重点,强化合成作战打击。紧盯警情,开展闪电式打击。反诈中心与通讯部门紧密协作,对发现接听诈骗电话的群众及时予以有效警示和阻断,循线追查我市诈骗窝点。紧盯热点,开展主动式打击。对“伪基站”、“黑广播”实时监控打击,捣毁“黑广播”窝点79处,收缴非法设备80余台,中央电视台专门来长对此项工作进行宣传报道。紧盯串案,开展歼灭式打击。对类似案件串联比对,集中收网,共刑拘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113人,破案201起。对跨区域案件实施重点打击,协助江苏、浙江公安机关抓获6名电信诈骗案件网上逃犯,破获了全国涉案200余起的特大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


四、开辟四条战线,营造立体宣传氛围。面对面宣传。组织民警进社区、进企业、进市场、进学校开展防诈骗宣传活动,讲解防盗、防诈骗知识,提升群众的自防意识。点对点宣传。通过短信群组群发、媒体资料播放、语言提示等形式,对独居老人、大学生等易受骗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防诈骗宣传。请进来宣传。邀请10余家新闻媒体实地观摩反诈中心运作流程和工作模式,使群众深入了解并信任支持公安机关电信网络反诈工作。推出去宣传。利用长春公安官方微博和微信平台发布防骗警示信息。与长春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当地主流媒体合作,开设防骗专栏,滚动播出防骗宣传提示。


净化未成年人文化环境

市文广新局 


我局将净化未成年人文化环境作为2017年法治实事,主要工作内容是加大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未实名上网登记等问题的整治力度;集中清理中小学校园周边非法出版物市场,重点查处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口袋书、卡通画册和游戏软件,创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文化环境。我们从三个方面入手,抓好抓实净化未成年人文化环境工作。


一、开展文化领域涉及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法律宣传工作,提高市民维权意识


在组织开展的“净网2017”“护苗2017”“秋风2017”专项行动中,共开展专门法律宣传活动3次,共接待市民咨询计200多人次,发放宣传资料700余份。


二、构建完善监管体系,形成多种监管机制


构建市支队、区大队、社区信息员三级联动的监管机制,三个层级各有工作侧重点又有有效的协同配合,从线索获取、证据收集、案件处置均实施标准化流程,扩大了线索获取范围和能力,提高现场处置效率。 24小时开通12318和88953740两部公开电话,接受市民举报。


三、查处危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案件,有效震慑不法经营行为


(一)开展假期专项行动。在节假日和寒暑假等时间节点,开展针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及文化娱乐场所的专项检查3次,共检查互联网营业场所400余家,查处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案件22件。


(二)开展“清源”、“护苗”专项行动。针对学生家长反映强烈的非法儿童读物、盗版教辅资料等文化市场违法现象,支队从源头抓起,查处非法印刷中小学教科书、教辅资料及幼儿图书的案件13件。其中,查办某印刷厂非法印制少儿读物、中学小学教辅资料13000余册,此案已列为国家版权局督办案件。


(三)净化文化市场环境,对非法从事淫秽色情音像制品和出版物发行,特别是对含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口袋本、卡通画册等进行重点整治。


(四)严查游艺娱乐场所违规游戏游艺设备,严厉打击游艺娱乐场所机器宣扬色情、赌博、暴力等行为。至今对游艺娱乐场所共联合检查9次,扣押含有不符合文化部规定机型、机种审批内容的游戏机主板108个。


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

市教育局  


在今天发布的法治建设十件实事中,市教育局负责牵头落实“法律进校园”工作。宣传普及《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在中小学设立法治课时;完善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教育格局;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


《2017年长春市法治建设十件实事》把加强中小学法治教育作为其中的一件实事,这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加强青少年学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高度重视。市教育局将从四个方面入手,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这一战略举措落到实处。


一、强化课堂主渠道宣传。课堂教学是中小学法治教育的重要渠道。我们将以这次实事发布为契机,深化“法治进校园”活动,确保中小学法律知识课程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一是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小学中段(三、四年级)品德与社会、品德与生活课程中,初中思想品德课程中,都有一定比例的法治教育内容,总体看,能达到15-25%的比例,初中二年级法律知识内容最多,高达48%。二是鼓励有条件的学校,编写符合中小学学生认知特点和理解接受能力的法治教育课件、校本教材等法治教育教学资源。三是注重从一线政法工作者、法律服务者中选配法治辅导员,全市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配备率达到100%。


二、强化重要节点宣传。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将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中广泛开展宪法诵读、宪法讲解、面向宪法宣誓等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确立的我国的国体政体、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等主要内容和精神,进一步增强广大学生的宪法意识和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观念,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每学期开学第一天,是中小学安全教育日,我们利用这一特殊时间节点,在中小学安全教育活动中,融入法治教育的内容。


    三、强化载体活动宣传。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中广泛开展法律知识手抄报比赛、法治演讲、法治征文、模拟法庭、消防安全演练等活动,寓教于情,寓教于乐,提高全市中小学生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四、强化阵地教育宣传。开展校园法治文化阵地创建活动,要求各学校利用黑板报、墙报、橱窗、教育网络平台等,加大法律知识宣传力度,努力打造教育系统法治文化特色品牌,营造依法治校浓厚氛围。


    2017年3月3日召开了全市“法治进校园”启动仪式暨全市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推进会,对全市青少年学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行部署,提出明确要求。目前,各项工作都已启动,正在有序推进中。


开展巾帼司法顾问团“三走进”活动

市妇联  


在今天发布的法治建设十件实事中,长春市妇联牵头负责巾帼司法顾问团“三走进”实事工作。长春市巾帼司法顾问团成立于2003年,是一支由310名以女性为主的法官、检察官、公安干警、司法干警、高校学者、律师、心理咨询师等组成的以女性为主的法律维权志愿者队伍。2017年,顾问团以“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为主线,以服务基层、服务妇女儿童为切入点,确立了“三走进”活动目标。


一、走进信访窗口,为来访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顾问团全面参与妇联信访窗口接待,保证每个工作日都有专家“坐诊把脉”,面对面为来访妇女群众解答法律问题。年初至今,接待来访妇女群众213名,解答法律问题260个,化解矛盾纠纷17件,满意率达100%。针对接访中发现的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突出问题,顾问团成员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免费的法律代理和法律援助服务,成功处置了14岁少年无监护人案、8岁男童未入学案,有力提升了妇联组织的维权公信力。


二、走进媒体直播间,开通“FM88.9妇女儿童维权热线”


为拓宽法治宣传渠道,巾帼司法顾问团与长春广播电视台共同开通了“FM88.9妇女儿童维权热线”,每周一早8:00-9:00播出。按照广大妇女儿童对法律的需求,将热线栏目划分为婚姻调适、财产分割、抚养赡养、心理健康、关爱儿童、新法解读六大板块。上半年22位顾问团成员做客直播间,针对妇女群众最关心关注的家庭暴力、家庭关系疏导、女职工权益保护、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等热点难点问题共开通热线19期,接听热线36条,解答法律问题46件。


三、走进(社区)村屯,举办“法律大讲堂”律师讲法活动


顾问团与村屯(社区)妇女维权站对接,采取下基层“点单授课”的方式,设计了5大类17小类课题下发到基层,变过去的妇联“配菜”为群众“点菜”,顾问团讲什么群众说了算。顾问团走进村屯(社区)开办妇女维权讲堂,讲授《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等与广大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使普法宣传更接地气、更近民意、更有实效。年初以来,顾问团成员走进村屯(社区)送课40场次,为3350名群众提供了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咨询服务。


在今后的工作中,顾问团将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立足社会稳定、家庭和谐及妇女需求,突出源头维权,突出普法宣传,突出纠纷化解,进一步创新服务方式,强化职责担当,切实做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各项工作,为建设“法治优良”的东北亚区域性中心城市贡献力量。


为企业开展“法律体检”活动

市司法局  


在今天发布的法治建设十件实事中,市司法局牵头负责“为企业开展法律体检”实事工程。大家知道,从目前来看,绝大多数中小企业,生产经营中更多的是关注商业风险,往往忽视另一种潜在风险,那就是法律风险。而法律风险恰恰是目前企业最为重要的风险之一,有时会因此给企业经营生产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法律体检”是我们当前服务企业发展的有效方式,具体是指组织律师等法律服务工作者走进有法律需求的企业,开展对接服务。根据企业需求,有针对性地企业改制、项目投资、生产经营、人事管理等关键环节和岗位,进行全方位排查,查找法律风险漏洞,提出问题整改清单,并利用法律专业知识,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排除风险的方案,出具相关法律意见。


在我市大力推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背景下,市司法局出台了助企发展20项措施,组建了企业法律服务专家组和38个助企法律服务团队,深入重点企业,开展“法律体检”服务。目前,法律服务团队已与3000家企业建立了法律服务联系点,从四个方面为企业开展了“法律体检”活动,帮助构建法律风险控制体系和预警机制。一是向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和职工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告知其相应的权利和义务,通过有效的法律途径维护各自的合法权益,及时有效化解了一批矛盾纠纷。二是对企业的劳动用工合同进行法律审查,重点了解企业制定的劳动用工合同是不是符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公司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其制定的合同是否起到保护企业与员工双方合法权益的作用。三是对企业的各项经营管理制度“把诊问脉”,重点对企业的管理制度、财务制度、用人制度等进行审查,对一些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规章制度,建议企业进行修订和完善。四是对企业的买卖合同、销售合同进行专项审查,主要对企业签订的买卖合同、销售合同是否存在法律上的漏洞进行审查,从法律层面进行剖析并提出富有建设性的建议和方案。


目前,已为企业起草审查合同1719份,出具法律意见书688件,健全完善重大规章制度139个,代理诉讼532件,办理公证3300件,开展法律讲座65场,培训企业管理人员2173人,开展民商事纠纷调解78件,为企业提高依法经营和管理水平,降低和避免法律风险的发生出谋划策和提供了决策依据。


各位媒体朋友,以上是我们开展企业法律体检的举措和主要做法。作为法治建设十件实事之一,下一步,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支持配合下,把其作为一项重要工程加以推进,注重在服务质量、服务方式、服务效果上下功夫,努力为全市企业发展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谢谢大家!


依法实施房屋阳光征收

市建委  


按照国家依法推进房屋征收工作部署及我市法治建设十件实事的具体要求,市建委和市征收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了依法实施房屋阳光征收的法治建设实事,即大力宣传房屋征收与补偿有关政策法规,多渠道公开征收程序、补偿方案、评估结果、补偿情况,保障群众知情权、监督权,依法签订补偿协议,明确补偿方式、支付期限、搬迁过渡安置等事宜,切实维护群众根本权益。


为加快推进我市阳光征收工作,市建委和市征收办监督指导各城区、开发区严格履行征收程序,公开征收信息,加强征收法规政策的宣传,深入研究关系被征收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问题,协调解决征收障碍,加快推进征收工作,初步形成被征收人了解征收、参与征收、支持征收的良好氛围。


一、加强政策指导,加大征收宣传


市征收办坚持深入一线研究问题、推进工作,确定了“周简报、月通报、季考核”的工作机制。为破解征收过程中的疑难问题,与相关部门和专家研究论证,印发了《关于解决房屋征收部分疑难问题的指导意见》,完善了《长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草案)》的征收评估条款。组织全市900余名征收工作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举办法律知识、业务能力集中培训。在市委宣传部的大力支持下,联系多家媒体对地铁2号线平阳街站征拆情况进行跟踪报道。


二、创新工作理念,强化公开公正


各区在推进“阳光征收”过程中,积极探索征收新模式。朝阳区创新出统一签约、统一拆除、统一发款、统一搬家的“四统一”征收模式,即在预签约期限内,征收范围内被征收人预签约率达到95%以上时,预签的补偿协议生效。之后,房屋征收部门按照搬迁先后顺序统一发放补偿款,统一对房屋进行拆除。


三、依法整治违建,维护征收秩序


各区开展多轮违建整治行动,有效解决了伊通河综合治理、南部新城的工程建设受阻问题。通过司法强制对违法建设行为形成震慑,有效遏制“抢建、抢栽、抢种”问题的蔓延,维护了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今年上半年,伊通河综合治理、轨道交通、地下管廊、市政路桥及棚户区改造等项目已签约完成1600余户(家),确保了各项工程顺利实施。



实行农民工工资“精准支付”

市人社局


按照王君正书记提出的“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创新发展”的总体思路,对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人社局坚持做到适应新形势有新思路、应对新情况有新办法、解决新问题有新举措,不断完善农民工工资政策体系,在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今年,市委市政府继续将“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纳入长春市法治建设十件实事,人社局作为承担此项工作的主要责任部门,必将全力做好此项工作,出色完成工作任务。


一、建立欠薪治理长效机制,全面实行农民工工资治欠源头治理


出台《长春市建设领域实名制银行卡支付农民工工资管理暂行办法》、《长春市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实施办法》、《长春市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办法》等系列文件。健全源头预防、动态监管、失信惩戒相结合的制度保障体系,完善政府依法监管、市场主体自律、社会协同监督、部门联动惩处的工作体系,形成制度完备、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治理格局。


二、开展农民工工资精准支付行动,全面推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


在全市建设领域范围内全面推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开展规范建筑工地用工管理大检查,督促建筑施工单位与农民工依法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制作农民工实名制登记表等,政府全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农民工工资精准支付到位。今年截至目前,累计检查建筑工地217个,完成农民工实名制登记管理32734人,累计通过实名制工资卡发放工资1.5亿元。


三、建立“黑名单”制度,全面强化企业监管   

 

出台《长春市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活动方案》,依法处置拖欠工资案件,严厉查处拖欠工资行为,建立健全企业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提升企业违法成本。我市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施工单位列入“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企业‘黑名单’”,利用网站、微信平台及我市主要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予以公布,在全社会营造出诚信守法光荣、欠薪违法可耻的良好氛围。


四、明确政府职能部门职责分工,强化政府监管责任


构建政府、有关部门权责统一、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准确把握问题产生的根源,将农民工欠薪处理责任落实到源头。我们将在常态监察的基础上,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坚决果断措施,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专项检查,畅通投诉渠道,强化监察执法和案件处理力度,对重大案件进行全面督办,确保有诉必接、有案必办,对恶意欠薪案件实施零容忍,加大打击力度,确保农民工能拿到自己的工资。


开展“诚信长春消费无忧”活动

市工商局

    

为全面提升工商系统依法行政水平和监管服务效能,市工商局以开展“诚信长春消费无忧”活动为主题,全面落实法治建设实事工程。


一、广泛开展消费维权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普法宣传氛围


借助各类新闻媒体以及户外广告、宣传标语、网络等大众传媒,积极宣传消费维权法律、法规,不断扩大受众范围,印发消费维权法律、法规宣传材料8.5万份、消费教育教材7.4万册,举办专题讲座45场,发布各类消费警示19条、提示438条,举办消费维权新闻发布会3次,以媒体采访形式开展消费教育宣传36次。通过开展消费维权宣传教育活动,帮助消费者了解自身合法权益和维权渠道,督促市场主体不断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营造了良好的消费维权普法宣传氛围。


二、全面部署查处无照经营工作,维护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对市场、写字楼及其内部转租或租赁柜台是否办理营业执照进行检查,对于未办理工商执照擅自招商,开展经营活动的经营主体进行了立案调查,并责令停止经营活动,该取缔的予以取缔,依法履职到位。对于许可文件超期经营行为,擅自变更登记事项未办理变更登记进行经营的行为,及证照不齐全进行经营的行为,履行告知市场主体及相关部门的职责,通过整治行动全面强化了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事项的监管。截止目前,检查市场主体12650户,清理无照经营行为2639户,责令改正1971户,行政提示498户,收缴罚没款4.93万元,补办营业执照582户。


三、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项整治和执法行动,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


为促进经营者加强商品质量管理,打造良好的消费环境,组织开展了“两节”市场商品质量和服务领域维权专项整治,电线电缆商品质量清查行动,打击“地条钢”规范钢材市场经营秩序专项行动,全市中小学校园周边消费市场专项治理行动,电器产品质量专项整治等8项专项整治和执法行动,依法查办各类产品质量案件40件,案值74.1万元,收缴罚没款96.1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2万元,下架不合格商品1100件、货值金额16.88万元。


四、开展行政约谈工作,督促经营主体依法经营、诚信经营


针对服务领域存在的不按约定提供服务、擅自改变提供服务内容和产品、不履行法定售后责任等存在的共性问题,充分运用行政约谈等非强制性手段,督促、帮助、指导经营主体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自我管理意识,建立健全商品来源登记制度等质量保证机制和消费维权自律制度。截止5月31日,开展行政约谈41次,指导经营者建立和完善有关自律制度56件,有效的净化了服务领域消费环境。


开展食品安全重点领域专项检查

市食药监局


2017年是我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试点工作的关键一年,市食药监局将紧紧围绕创建工作这条主线,系统谋划、精准施策、统筹推进。着力开展食品生产企业、学校食堂、校园周边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和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重点领域专项检查和治理整顿,严厉打击食品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一、建立食品药品监管协调动态运行机制


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制度建设,健全食品药品风险预警和监督检查机制。建立部门联系会议制度,在跨部门、跨区域食品安全的信息通报、隐患排查、案件查处、应急处置等方面建立协作联动机制。


二、依法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重点领域、重点环节专项整治力度


组织开展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对学校食堂、校园周边“小饭桌”及“小餐饮”、食品摊贩和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重点领域专项检查和治理整顿,重点查处无证经营以及在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采取暗访、飞行检查、“双随机抽查”等方式,对重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加强监管。加强与相关部门及网络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的协调合作,形成监管合力。


三、积极推进食品安全科学化监管


着力完善事前预防、事中控制和事后检测手段。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加快覆盖“四品一械”的“智慧监管”平台建设,促进“机器助人”“机器换人”,解决监管难题,提高监管效能。推进移动执法平台建设,提高基层执法装备信息化水平。


四、深化行刑衔接,加大刑事威慑


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加强案件联合侦查、联合取证、联合办理,强化违法案件大稽查,集中查办一批大案要案,制造声势,增强威慑。加大对食品违法犯罪行为的刑事打击力度,形成长效化、常态化、一体化工作机制。探索建立网络食品药品监管队伍,借助公安部门的先进技术手段,加强对互联网销售、网络订餐和第三方交易平台的规范和监管,有效打击网络食品药品违法犯罪。


五、构建齐抓共管、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格局


加大举报奖励、违法曝光和宣传教育力度,调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企业员工、新闻媒体等多元主体参与食品安全的积极性。强化正面宣传报道,抵制网络谣言,努力营造“人人关心、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舆论氛围,构建社会共治的食品药品安全格局。


食品药品安全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是食药监系统的重要责任。2017年,我们要认真抓好法治建设实施工程,绘好发展蓝图、打好发展基础,科学规划长远目标,深入推进监管“信息化、网格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强化“行政监管、技术监督、风险监测”三大手段,全面提升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水平。


严厉整治各类非法小广告

市市容环卫局

 

非法广告是城市一大“顽症”和“毒瘤”,广大市民深恶痛绝,市委、市政府已将“严厉整治各类非法小广告”列为今年的民生工程和全市法治建设十件实事之一。4月18日,全市召开了整治非法广告专项行动大会,出台市政府通告。在全市范围开展了涉及面广、声势浩大的一次整治行动。


我们主要采取四项措施,严厉整治各类非法小广告。


一、完善管理条例。在法律层面上,重新修订了《长春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增加了四项处罚条款,一是对行为人提高处罚额度(从原来的1000-3000元,提高到1000-5000元);二是增加了对散发行为人的处罚;三是增加了对单位的处罚(处以1万元至3万元处罚,情节严重的处以3万元至5万元罚款)。四是增加对楼道内违法行为的处罚。


二、启动告知系统。在全市启动了非法广告告知系统,对非法广告号码进行了24小时追呼。同时协调电信部门建立了非法广告号码停机停号的运行机制,对非法广告号码进行停机停号。


三、拓宽整治渠道。涉及面扩大,将管理的触角从原来的街路延伸到街道办事处,加强了对居民区特别是“老旧散”小区的检查,每个小区、每个楼道,采取一周一检查、一周一调度、一周一排名的方式进行整治。


四、部门密切配合。我们和公安、交警、房地、旅游、卫生、税务、教育、食药监、交通、工信、市政府金融办等多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并纳入各部门的社会信用管理体系。


在此基础上,我们还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进行整治,即堵的方面:一是端窝点、捣老巢,协调公安部门从源头上治理。二是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擅自在公共场所张贴、涂写、散发非法宣传品的行为人和组织者依法予以处罚。三是实施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聘请专业公司对全市35条主要街路非法广告实行高标准清刷覆盖。其它街路和居民区由街道负责,都成立专业清刷队;有物业的小区由物业负责,基本达到全覆盖。疏的方面:我们要求街道办事处,在每个小区,每个楼栋都要统一设立公共信息栏、告示栏,对家政服务类信息进行有效疏导。


今年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共清理覆盖非法广告526万余处,追呼非法广告号码1359个,抓获违法行为人609人,其中批评、教育、 训诫575人,立案处罚34人,移送公安机关1人。有力震慑了违法犯罪,净化了城市市容环境,城区主体特别是背街小巷和居民区、楼道的各类非法小广告已经得到全面控制和有效清理,取得较好效果。


今天邀请到的新闻媒体有:新华社、中新社、香港大公报等中央驻长新闻单位,吉林日报、吉林人民广播电台、吉林电视台、东亚经贸新闻、新文化报等省直媒体,长春日报、长春广播电视台、长春晚报、长春交通之声广播、长春信息港等市直新闻媒体,以及部分网络媒体和移动客户端等新兴媒体。


记者提问环节



吉林人民广播电台记者:

请问工商局领导,“诚信长春消费无忧”活动的开展,使百姓消费时能获得哪些安全保障? 


市工商局法规处处长  徐华东

一是推进商业零售企业建立赔偿先付制度,全市建立赔偿先付的商业零售企业已达135家。二是督导和帮助经营者建立健全商品来源登记制度,全面提升了商品质量监管水平。三是在大中型商业零售企业建立了基层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为消费者处理和调解纠纷提供便利。


香港大公报记者:

请问商标受理窗口可以办理哪些具体业务?窗口的设立对我市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有什么积极作用?


市食药监局法制处处长  杜宏峰

首先还是请消费者“寻找笑脸就餐”。(笑脸就是在每家餐饮服务单位醒目位置悬挂的公示板上表示ABC三个级别,分别对应着的笑脸是大笑、微笑、平笑),从2011年起,我局在市餐饮服务环节开展了量化分级管理和“寻找笑脸就餐”活动。应该说取得了一定成效,也受到消费者认可。今年,将继续以深入推进“寻找笑脸就餐”活动。将A、B级餐饮服务单位主要信息录入“吉林省寻找笑脸就餐APP软件”,便于消费者利用网络、手机查询,实现用APP软件“寻找笑脸就餐”,来找放心、舒心餐馆。希望广大消费者寻找笑脸就餐。


近期,我们将对我市“小餐饮”、食品摊贩以及校园周边“小饭桌”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吉林日报记者:

请问公安局的领导,我市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情况如何?公安部门采取了哪些措施让市民防范电信网络诈骗?


市公安局副局长  刘省伦

目前,中心有市公安局各警种民警13名、文职人员1名;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五家金融单位工作人员6名;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等三家电信运营商工作人员3名,共23名工作人员进驻。今年市局又招录6名事业编干部,经培训后加入反诈骗中心工作。下步我们将围绕提高打击电信诈骗犯罪能力和综合治理能力,不断加强电诈中心硬件建设和机制建设。一是要搭建更先进、更高效的反电信诈骗专业平台,提升紧急处置和拦截阻断能力;二是要购置“伪基站”监测定位工具,在全市范围内清除“伪基站”;三是开通24小时社会咨询热线,在线解答群众的咨询求助。 打击电信诈骗犯罪还需要广大市民提高防范意识,增强防范能力,要牢记“六个一律,8个凡是”。6个一律:在电话中只要一谈到银行卡一律挂掉;只要一谈到中奖了一律挂掉;只要一谈到“电话转接公检法”的一律挂掉;所有点击链接的短信一律删掉;微信不认识的人发来的链接一律不点;一提到“安全账户”的一律是诈骗。8个凡是:凡是自称公检法要求汇款的;凡是叫你汇款到“安全账户”的;凡是通知中奖、领奖要你先交钱的;凡是通知家属出事要你汇款的;凡是在电话中索要银行卡信息及验证码的;凡是让你开通网银接受检查的;凡是自称领导要求汇款的;凡是陌生网站要求登记银行卡信息的,都要提高警惕,谨防诈骗。另外,遇有可疑情况要及时向电诈中心报警咨询。


摄影:耿明哲

编辑:连涟

责编:李蕴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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