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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鉴人心:中国律师张思之

2016-11-12 五万独立青年都在 志造美

志造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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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思之

简介


✦1927年11月12日生于郑州,

✦北平朝阳大学法律系肄业,中国人民大学法律专修科毕业。

抗战中参加青年军远征印缅前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北京市人民法院民庭、刑庭法官、研究室负责人,北京市第三法律顾问处主任。

1957年被打成“右派”,劳改15年。

✦改革开放后,组建北京市法律顾问处并任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创办《中国律师》杂志并任首任主编。

✦同时任北京市吴栾赵阎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北京市义派律师事务所名誉理事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与人权专业委员会顾问、北京律师协会前副会长、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律师专业主讲教授、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兼职教授。

✦曾任“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辩护小组负责人。曾为鲍彤、魏京生、王军涛等著名异见人士辩护,被称为“人权律师”“中国律师界的良心”,海外媒体誉之为“中国第一大律师”。

✦主要著作有:《中国律师制度与律师实务》《律师实务》《律师制度研译》《我的辩词与梦想》《我们律师》等 


“行者思之”



他是一名几乎没有打赢过官司的“中国最伟大的律师”,虽败犹荣,法鉴人心,他用心演绎着每一场精彩辩论。

 

作为律师,他的执业生涯总是为“异端”辩护,从1980年为“两案” 辩护开始,很多时候,明知路难行他依然认真对待,因为作为法律人,他坚信“谁都有权被辩护”。

 

虽然在为“异端”辩护的这条路上,张思之一直走的很艰辛,但他一直满怀希望,希冀未来中国的法制环境会更进一步。

 

“真正的律师,实是一团火,从点燃到熄灭,持续放着光,散着热。艺品高超,仗义执言;爱爱仇仇,义无反顾。”——张思之



正如张老先生所言,他一直坚守于心,在维护法律正义的路途上义无反顾的前行。



“两案”成就中国名律师



张思之被人们熟知,应该是“两案”辩护小组组长这一特殊的身份。


为两案辩护时的庭审现场


1980年9月29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成立最高人民检察院特别检察厅和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主犯进行审判,张思之作为“两案”辩护小组组长,同时被指派为江青的辩护律师。



但是,在会见江青的时候,昔日的“女皇”声称“不要叶、邓派来的人”,她坚决拒绝张思之为她辩护。江青不习惯跟人平等说话,他们一开谈就是绷着的,后来不欢而散。

 

接着,张思之被指定为文革时期担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副总参谋长、海军政委、政治局委员的李作鹏作辩护。他的这次精彩辩驳,为李作鹏共免掉了两条罪状。“两案”过后,张思之作为律师名声大燥,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我那时多风光啊!”

  

“两案”备受瞩目,不仅因为它是全国性政治大事件,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建律师合法性的一个开端。


1981为李作鹏辩护时


张思之认真听取李作鹏的陈述


作为“两案”中被告的辩护律师,实属政治任务,每走一步都需分外小心,张思之需要“顾全大局,服从中央统一指挥”,在司法部已经明确规定“事实已全部清楚,定性不能涉及”的情况下,张思之明知自己此时最好的处理方式就是“无作为”,可他“硬是没有执行”上级的要求,努力细致的听取了李作鹏的讲述,而后认真辩护,终究为李作鹏抹掉了起诉书上的两项罪名。


李作鹏

 

“一个是“两谋”,“两谋”指的是这个谋划政变和谋划毛主席,他们做了辩护,一个是“南逃”,一个是“南逃”,对这两件事情他们也做了实事求是的辩护,我父亲对他们的印象是不错的,按我父亲的说法就是实事求是的。最主要的是敢于说真话,我父亲说了好几遍,就是说这个张律师他们在这么一个环境下,在这么一个场合下,在这么样的一个政治背景下,他们敢于说真话,这个不容易,难得可贵。” ——李作鹏之子李冰天

 

“两案”里张思之的表现,“令上上下下都满意”。即便今天回头来看,以当时的条件,“两案”的辩护能做到如此,已经很了不起。


二十年后,为赴“一诗之约”,

张思之专程拜访李作鹏

 

2001年5月16日,一首《评律师》见证了张思之与李作鹏之间的二十年约定。

 

尊敬公正人,天知无偏心。

官方辩护词,和尚照念经。

遵命防风险,明哲可保身。

边鼓敲两下,有声胜无声。

——李作鹏《评律师》

 

无声胜有声,张思之用精彩的辩词,公允的态度,践行着律师的责任。


张思之与李作鹏于安贞医院的合影



回顾往昔,反思厚重



1957年,张思之被划成北京市律师界的第一名右派,下放到昌平一个山区劳教。十五年后,他戴着右派的帽子进入北京垂杨柳二中,做了一名语文教师。

 

秉承着干一行爱一行的热忱,张思之十分认真的对待这得来不易的教师职位。因为觉得自己不是科班出身,不能对不起孩子,为了让学生参加高考,他每天五点起床,骑着辆自行车,挨家挨户把学生叫起来去上学。经常家访,都快踏破学生家门槛,工作成绩出色,每年都会被评为校级优秀教师。作为教师的张思之,一样的尽心尽力。

 

“既已上路,也只有策马前行。”——张思之

 

而作为律师的执业生涯,才是张思之最难以忘怀的。

 

“真正的律师,似清澈见底的潺潺清流,如通体透明的光泽水晶:是真正的人,表里如一,道德崇高,事事处处体现着人格的完善与优美。要搞好律师事业,不能轻艺品,艺品高超;更应重人品,心要纯正。”——张思之

 

执业数载,回首过去时,张思之仍旧会因一些事情后悔,例如当年的江青案,江青最终在没有辩护律师的情况下,自己上庭辩护,他始终觉得那是一个遗憾。

 

“给江青辩护尽管有压力,有难度,有挑战,但对法制的健全完善,对律师的历练成长,却具有不同寻常的意义。这个意义甚至会超出审判本身。没能为中国律师把握住这个历史的机遇,我经常为这个重大失误而懊悔。”——张思之


当年没有辩护律师的江青在法庭上为自己辩护

 

他一直觉得,如果再耐心一点、对被告尊重一点,从法治的角度出发,去历史地研究问题,他可能不会犯当年的错误,因为这是作为律师不可抹去的工作缺陷。每一个人,即使在情感角度来讲被大众公认为罪大恶极,他也有需要被辩护的权利。

 

站在法治制高点审视案件,应保持职业化的道德中立,不带入私人偏见。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地受到尊重。

 

“可以不喜欢当事人,但是不能剥夺他的辩护权,因为律师不可以违背自己的天职,那怕只能做一只花瓶,也要在里面插一枝含露带刺的玫瑰。”——张思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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