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型酷炫的电动平衡车你一定在小区里、马路上看到过。由于操作简便、易于携带,它们引起了不少人的追捧,甚至成为部分上班一族的代步工具。然而电动平衡车虽然火爆,却安全事故频发。接下来,警方将对这些上路的平衡车进行管制了!
近年来,
8月24日上午7时50分许,一名男子踩着电动平衡车在桂林穿山桥非机动车道上行驶时被执勤交警拦下。交警针对驾驶电动平衡车、电动滑板车等上道路行驶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经过执勤交警教育,这名男子接受了处罚。最后,该男子将电动平衡车收起,并乘坐公交车离开。
按照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在机动车道使用滑行工具的,将按上限处罚款50元;而对在非机动车道上使用滑行工具的,一律处罚款20元。
南宁市交警支队法治大队长江山明确表示:“目前,市面上出现的电动滑板车、滑行车之类的工具,无论是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都不属于其中的类型,因此它不是法定的能够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
而如果把电动平衡车作为滑行工具,根据法律规定,也不能够上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行人不得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
江山大队长特别提醒,由于这种平衡车属于违法上路,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这类车应该在比较平稳的场地内进行使用。对于道路而言,任何道路都不能行驶。一旦给他人带来人身伤害或者物品损失,使用人将要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
来源:“广西新闻网”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