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板,时间已过半,赶紧填年报啦!
自2021年1月1日起,2020年度公示年报工作已经启动。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条例》有关规定,2020年12月31日前设立登记的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应当于2021年1月1日至6月30日前通过“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逾期年报后果
(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公示年度报告或者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市场主体,将被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
(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企业因未按照规定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依法履行公示义务的,将被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三)信用惩戒
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的市场主体和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各级行政机关将在经营、投融资、取得政府供应土地、进出口、出入境、注册新公司、招投标、政府采购、获得荣誉、安全许可、生产经营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等工作中,依法采取限制或禁入的联合惩戒措施。
如何进行年报
01
网站填报
1.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点击“企业信息填报”(首次登录需要进行<企业联络员>注册,若注册信息发生变化,可以点击<企业联络员变更>进行信息变更)。
2.阅读“填写须知”,点击“年度报告填写”后,会弹出“填写须知”,按“已阅”,进行下一步。
3.填写年报信息,填报人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基本信息,填完后进行保存。
确认上述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并公示,即可上传年报。
02
“粤商通”填报
1.下载“粤商通”APP。通过扫码以下二维码下载“粤商通”APP,或在各大应用市场搜索“粤商通”直接下载。
2.点击“登录”,选择“人脸识别”,填写个人实名信息,完成人脸识别。
3.选择办事企业后,点击“关联企业”,填写企业信息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点击“立即添加”。
4.点底部的“服务”,再点“企业日常”,看到“年度报告”,就可以进入年报页面填写有关信息(首次填写年报的要先书册联络员),填写完年报事项后,记得核对并提交公示。
03
现场填报
针对电脑操作、手机操作存在困难的经营者,可以拨打0760-85625205或者0760-85625217进行咨询,也可以直接来三角镇行政服务中心(三角镇月湾路20号8-11号窗口),由市场监管分局工作人员现场提供年报指导服务。
三角发布编辑部编辑:吴佩莹
责编:张云飞、张变执行总编辑:杨慧芬总编辑:李铭霞素材来源: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三角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