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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广大村(居)民朋友的倡议书
广大村(居)民朋友:
大家好!
三角因水而生、因水得名、因水而兴,我们共同期盼着江河安澜、秀水长清的美丽三角。近年来,三角的河涌水质逐步得到改善,3条外江和71条内河涌综合水质稳定保持在全市前列,连多年未见的黄沙蚬、凤尾鱼也重新在三角安家。水环境的不断提升,有赖于大家的共同努力。
为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我镇正在全力打赢打好水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未达标水体综合整治工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等治水工程。这些民生工程,需要每位村(居)民朋友参与、支持。在此,我们向广大村(居)民朋友发出倡议:
温馨提示
请村(居)民朋友积极支持、配合各项治水工程施工,对于随意阻扰施工的,可能涉嫌扰乱正常的社会生产、生活秩序,公安机关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条: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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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角发布编辑部编辑:黄靖童
责编:吴佩莹
执行总编辑:杨慧芬
总编辑:何永远
来源:中山市三角镇中央环保督察通报问题整改暨水污染治理专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