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围观王宝强离婚案的正确姿势——新华社雄文智商感人,逻辑惊人,三观毁人!

2016-10-20 争鸣潮 争鸣潮



贾也/文 来自公号观鉴


导语:正人三观,还是毁人三观?


新华社发专电痛批明星拿家丑来炒作,雄文称,一场“明星离婚闹剧”透出如此吊诡的味道,而一些媒体、商业网站和营销平台利用“明星效应”及时跟进时,广大网友其实被利用了,无形当中成了有关推手的造利工具。


面对新华社雄文,不明觉厉。在王宝强离婚进入法院“司法审判”阶段,新华社来个神补刀,进行了一场诛心的“道德审判”,这到底要吹什么风?此举到底是“正人三观”呢,还是“毁人三观”呢?



新华社记者徐祥达炮轰明星王宝强,称其把“家事”当“公事”,拿炒作家丑来扩大社会影响,实在令人不齿。

雄文唇红齿白地瞎BB道:“家丑不可外扬”普通人都知道,作为明星的王宝强咋就揣着明白装糊涂捏?应该更明白才是啊!作为公众人物,要低调再低调!怎么可以唯恐天下不知呢?又是微博发布,又是在新片发布会大讲此事,把家丑如此放大,形成强大的关注效应,真是“毁人三观。


因此,这里面一定有一根惊天的阴谋(mao),而这根阴谋(mao)深处连着一种“赢利模式”!广大的网友小伙伴们可要注意喽,要保持正确的围观姿势,要保持清醒的人生三观,谨防被人利用,无形当中成为有关推手的造利工具。


对于娱乐圈年度狗血事件——王宝强婚变,新华社果然是逼格高耸入云了,采取居高临下的围观姿势,劈头盖耳地打起王宝强的脸来!



新华社雄文,智商感人,逻辑惊人,三观毁人!明显存在着问题,试问徐祥达,你怎么知道王宝强就居心叵测了,你怎么知道王宝强靠此赢利了?这不是“赤果果”的诛心之论吗?


更何况,目前王宝强婚变已进入法院“司法审判”阶段,堂堂国字号媒体从业者,竟然以智商爆棚的居高者嘴脸自居,大义凛然地进行“道德审判”了!这才是令人不齿的!所作所为,不正是用明星的花边,来扩大自身的影响力,还有什么颜面大谈特谈“三观”呢?


正是鉴于些,笔者有两个问题百撕不得其姐了,不得不应景地斥问一下。


第一个问题:请问一下新华社,你所谓的“家丑不可外扬”是什么逻辑?


我们堂堂法治国家,还要强调“家丑不可外扬”的封建糟粕,这又有几个意思?难道王宝强没有“自曝家丑”的自由权利?应该一直“宝宝心里苦”下去,深入贯彻“乌龟大法”——得缩头时且缩头,好好做定这“绿毛乌龟”角色,坚定不移地朝着“绿巨人”的方向迈进?


人家诚然是明星,但明星又咋地?明星只不过是个身份罢,再有名,也有家事的,有家事,难免有丑事。他爱“自曝家丑”,又关你新华社个鸟事?更何况这点家丑让吃瓜群众消遣消遣又何尝不可?


看看那些落马的贪官,级别更高,曝出来家丑才更狗血,新华社作为国家级媒体,怎么也不强调一下“家丑不可外场”的原则?事实上,如果官员们都能像宝宝一样自揭家丑一下,我们国家的廉洁指数,或许能大为改观的!


更何况,按照新华社“家丑不可外扬”的原则,父母摧残孩子、子女虐待老人、丈夫家暴妻子等等……作为当事人都得接受新华社的“谆谆教诲”,岂不是都要保持“家丑不可外扬”的正确姿势,还谈什么法治,法治,法治!倒不如说,大家统统回到民国之前!


第二个问题:请问一下新华社,你怎么知道王宝强炒作的“赢利模式”?


按新华社徐祥达的逻辑,说是王宝强利用家丑炒作自己?目的是推出自己新拍的电影,这是不是诛心之论呢?


笔者我虽然对目前舆论界“娱乐至死”之风深恶痛绝之,但是炒作王宝强事件,分明是要赚眼球的媒体同仁和不明真相的吃瓜群众干的事,大家都想蹭蹭热度好不好,实现一下舆论的群体狂欢。


但要说王宝强自己借此炒作,却有些牵强了。刚开始以为文章说炒作,是批判张靓颖的,竟然是王宝强?就只能呵呵了。王宝强他要名气,早就有了;他要口碑,也是不差的,如今又不是“明白黄花”了,亿元票房看来还是妥妥的,早已和黄渤的身价差不多了,根本无需要炒作的。他还有必要拿出这个家丑来“自黑”?这到底图个啥?难道向世界炫耀“我戴绿帽,我光荣?”你真以为王宝强还是如假包换的“傻根”啊!男人最怕就是戴绿帽!


再说了,徐祥达想表示严重看不惯王宝强,那就拜托直抒胸臆好不好,何必拿我们这些吃瓜群众来当幌子,更可恶的是,拿了我们来当幌子不说,还义正辞严地教训起我们吃瓜群众起来,鸣警笛喊喇叭:你们要注意三观!注意三观!注意三观!



你难道不知道,王宝强离婚案目前已进入法院“司法审判”阶段了,还在这里瞎BB,进行“舆论审判”的“神补刀”,如此以阴暗小人心理恶意揣摩民众的行为,与其说别人在炒作,还不如自己照照镜子,是不是也落入蹭舆论热度,借王宝强来炒作的路线上来?试问你的动机何在?

结语

堂堂官媒连基本的是非曲直都不分,胡乱地批判起来,既充满封建精粕思想,又违背起码的道德底线,如此无节操地批判一个戏子的私事,是不是有严重的扣帽子嫌疑?严重建议新华社将马蓉评为年度引领三观人物,这样的新华社更有品!


链接:


新华社文章全文:

 

新华社:有的明星靠炒作家丑扩大社会影响 令人不齿

(原标题:炒作影视明星家丑的“赢利模式”令人不齿)


新华社北京10月18日新媒体专电(记者徐祥达)今天上午,备受关注的某明星离婚案官司与名誉权纠纷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召开庭前会议,引发大批媒体和群众围观。作为影视明星,把家事当公事,拿炒作家丑来扩大社会影响,实在令人不齿。


常言道:“家丑不可外扬。”普通人尚且明白这个事理,作为影视明星更应明白。发生家庭婚变,一般人都会低调处理。作为某些影视明星,却是唯恐天下不知,又是微博发布,又是在新片发布会上大讲此事,把家丑放到如此巨大的舆论场中并持续发酵,形成强大的关注度效应。这种违逆中国传统道德,利用家丑来造影响的行为,真是毁人“三观”。


正如一些网友所称,一场本很正常的婚变,竟带火了其执导的影片,使其未映先火。沸沸扬扬的离婚事件,不过是为了公司利益而精心策划的一出闹剧。试想,当这些信息被媒体报道放大,一次次引爆各大社交媒体平台,网友再讨论,形成新的所谓“线索”,从而形成叹为观止的互动效应。难怪有网友一针见血地指出,这种炒作家丑的行为,已经成为影视娱乐公司内部的一种“赢利模式”。


一场“明星离婚闹剧”透出如此吊诡的味道,而一些媒体、商业网站和营销平台利用“明星效应”去跟进时,广大网友其实是被利用了,无形当中成了有关推手的造利工具。


也许,围在朝阳法院门口的媒体和群众迟早会明白,其实一个明星的婚变和一个普通人的婚变并没有什么区别,是利益让它产生了区别。


    争鸣潮zmc355——政知局刀光剑影,思想界唇枪舌剑,篇篇电闪雷鸣,期期惊心动魄。 

 

         版权说明:文章图片来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微信fenggq4,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谢谢!


强烈推荐,敬请关注!


环球微视


观方寸微视频,洞环球大世界!


↑↑↑长按,选择识别图中二维码关注


政商360


多角度展现商政动态,全方位解读政经迷局!


↑↑↑长按,选择识别图中二维码关注

Read more
Read more
Pageview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