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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问我答丨省生态环境专业职称评审有关问题的回复(论文篇)
问:论文是否一定要发表在期刊上?
答:是的。
文件依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粤人社规〔2019〕53号)附录第23条“论文:指在取得出版刊号CN(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或ISSN(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的,与申报评审专业相关的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的本专业领域技术研究性学术文章”。
问:发表在增刊上的论文能否用于职称评审?
答:不可以。论文均需为正刊。
问:论文证明材料能否是复印件?
答:不可以,论文需为原件。可只提交与本人相关刊物的封面、封底、目录及本人论文正文页(内容应齐全)。”
问:SCI收录论文无杂志原件,如何提供证明材料?
答:可通过有资质的检索机构出具收录证明。
问:通讯作者是否等同于第一作者?
答:通讯作者不等同于第一作者。
问:论文已被某期刊2021年12月刊录用,2022年2月份才能收到纸质版原件,是否可用于申报2021年度职称评审?
答:可以。论文截止时间以刊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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