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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右史学 | 刘贺废贬的历史考察
原载于《江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年02期,因微信平台限制,注释从略。如需查阅或引用,请阅原文。
据史载:后元二年(前87年),汉武帝病逝,年仅8岁的昭帝刘弗陵继位,大将军大司马霍光受遗诏辅佐幼主,车骑将军金日磾、左将军上官桀为副辅,然而“政事一决于光”。昭帝即位初期,面临着复杂的政治形势:
一是对汉武帝执政期间的路线、方针,昭帝即位后朝野双方在认识上存在严重分歧。集中体现在盐铁会议上,对过去的盐铁政策、匈奴和战问题、法治与德治的关系及儒法理论评价等四个方面,贤良文学们不同于桑弘羊等人的政治立场,并与之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对过去的方针政策提出了质疑和批判。在这场争辩中,无论桑弘羊等人抑或贤良文学们,都对和战的认识既有正确、合理的一面,也有偏激、片面之处。桑弘羊等人充分肯定汉武帝反击匈奴的正当性及其历史功绩,主张加强边防建设筹措必要的军费,以实现边境安宁之目的,这对维护国家统一具有重要的历史作用。但是,他们讳言战争带来的一系列不良后果,不顾百姓的赋役负担,无视武帝晚年的国情恶化,尤其是“轮台诏”之后,仍主张继续大规模地用兵打击匈奴,强调单纯的军事手段,忽视“与民休息”,这确乎与时势不合。然而,贤良文学们提倡仁义,崇尚道德,反对穷兵黩武,关注民生疾苦,这与当时的“轮台诏”比较合拍,有其正面意义。但是,他们偏执儒学教条,只看到战争的消极面和副作用,进而一概否定战争,无视反击匈奴的正当性,否认边防建设,只谈“义”而不顾“利”,抹杀汉武帝的历史功绩,这也是不足为据的。昭帝即位后,“知时务之要”的霍光继续执行武帝晚年与民休养的路线,重点推行“轻徭薄赋,与民休息”政策,“力本农”,发展经济;同时,采取与匈奴修好“和亲”策略,不再主动大规模出兵征战,于是迎来经济繁荣、社会安定的“昭宣中兴”局面。然而,桑弘羊等人顽固地坚持汉武帝前期积极的财政和边防政策,要求继续推行盐铁官营,筹措军费,穷兵黩武,征伐周边少数民族,以战争替换和平。为此,以霍光为首的政治集团和以桑弘羊为首的政治势力必然会因政见差异而引发两派的政治斗争与冲突。实际上,这是儒法两家思想交锋的继续,它反映了汉廷统治集团内部的所谓“民主”,但是质疑、批判武帝的路线、方针,这在一定程度上对当时神圣的“皇权”思想产生了某些触动,对政坛更替不无影响。
二是诸侯王争位激烈,形成霍光专权局面。昭帝即位后,诸侯王肆意争夺皇位,最为突出的是燕剌王旦,以昭帝之兄自居,认为他应当继承帝位,因未如愿,对霍光“常怀怨望”。昭帝姊鄂邑盖主因宠幸丁外人而为其求官爵不得,“以是怨光”。上官桀上官安父子“数为外人求官爵弗能得”,由是“与光争权”;御史大夫桑弘羊以“为国兴利”有功,“欲为子弟得官” 不成,“亦怨恨 (霍)光”。于是,鄂邑盖主、上官桀父子、桑弘羊等人与燕剌王旦“通谋”,合伙反对霍光。他们先诈令人为燕王上书,指 责“光专权自恣,疑有非常。臣旦愿归符玺,入宿卫,察奸臣变”。上官桀欲从中内引, 桑弘羊欲与诸大臣共同上奏削夺霍光的职权。当昭帝收到恶告霍光的书奏后,不予理睬,充分信任霍光。于是上官桀等人又阴谋诈令鄂邑盖主置酒宴请霍光,准备伏兵格杀霍光,并废除昭帝,迎立燕王旦为天子。谋逆之事被发觉后,霍光尽诛上官桀、上官安、桑弘羊、丁外人宗族。燕王旦、鄂邑盖主皆自杀。从此,霍光威震海内,总揽权纲。
昭帝死后,无子嗣。汉武帝六个儿子唯独广陵王刘胥健在, 群臣上下皆议立广陵王胥。但霍光“内不自安”,认为广陵王胥“以行失道,先帝所不用”,“不可承宗庙”。因此,导致以广陵王刘胥为首的政治势力对霍光极为不满。尔后,有朝臣提议立汉武帝之孙即昌邑哀王的儿子刘贺,可以继承帝统,霍光在情不得已的情况下“征王(刘)贺典丧”,又感到“忧懑”,内心忧闷应是因为刘贺不是他想要的最佳人选,而想要的人选却没有人敢于提议。当刘贺入京即位后,虽未正式登基,却表现急于掌权与夺权,为扭转霍光专权的控朝局面,迅速从昌邑国调来二百余昌邑故臣抵京城长安,试图以这些昌邑故臣取代汉廷中央旧官员,甚至与心腹策划斩除以霍光为首的政治势力。但事与愿违,刘贺的异常举动引起了霍光集团高度戒备,旋而暴发了一场宫廷政变:刘贺被废,刘病已即位。
于是,霍光首先“尽驱出昌邑群臣,置金马门外。车骑将军安世将羽林骑收缚二百余人,皆送廷尉诏狱”扫除刘贺的旧属群臣。再是“令故昭帝侍中中臣侍守王”,派人严密监控并软禁刘贺。紧接着,霍光以群臣连名奏书宣布刘贺的罪状,废除刘贺。据《汉书·霍光传》记载:
(大)[天]子所以永保宗庙总壹海内者,以慈孝礼谊赏罚为本。孝昭皇帝早弃天下,亡嗣,臣敞等议,礼曰“为人后者为之子也”,昌邑王宜嗣后,遣宗正、大鸿胪、光禄大夫奉节使征昌邑王典丧。服斩缞,亡悲哀之心,废礼谊,居道上不素食, 使从官略女子载衣车, 内所居传舍。始至谒见,立为皇太子,常私买鸡豚以食。受皇帝信玺、行玺大行前,就次发玺不封。从官更持节,引内昌邑从官驺宰官奴二百余人,常与居禁闼内敖戏。自之符玺取节十六,朝暮临,令从官更持节从。为书曰: “皇帝问侍中君卿:使中御府令高昌奉黄金千斤,赐君卿取十妻。”大行在前殿,发乐府乐器,引内昌邑乐人,击鼓歌吹作俳倡。会下还,上前殿,击钟磬,召内泰壹宗庙乐人辇道牟首,鼓吹歌舞,悉奏众乐。发长安厨三大牢具祠阁室中,祀已,与从官饮啖,驾法驾,皮轩鸾旗,驱驰北宫、桂宫,弄彘斗虎。召皇太后御小马车,使官奴骑乘,游戏掖庭中。与孝昭皇帝宫人蒙等淫乱,诏掖庭令敢泄言要斩。
…………
取诸侯王、列侯、二千石绶及墨绶、黄绶以并佩昌邑郎官者免奴。变易节上黄旄以赤。发御府金钱刀剑玉器采缯,赏赐所与游戏者。与从官官奴夜饮,湛沔于酒。诏太官上乘舆食如故。食监奏未释服未可御故食,复诏太官趣具,无关食监。太官不敢具,即使从官出买鸡豚,诏殿门内,以为常。独夜设九宾温室,延见姊夫昌邑关内侯。祖宗庙祠未举,为玺书使使者持节,以三太牢祠昌邑哀王园庙,称嗣子皇帝。受玺以来二十七日,使者旁午,持节诏诸官署征发,凡一千一百二十七事。文学光禄大夫夏侯胜等及侍中傅嘉数进谏以过失,使人簿责胜,缚嘉系狱。荒淫迷惑,失帝王礼谊,乱汉制度。臣敞等数进谏,不变更,日以益甚,恐危社稷,天下不安。
臣敞等谨与博士臣霸、臣雋舍、臣德、臣虞舍、臣射、臣仓议,皆曰:“高皇帝建功业为汉太祖,孝文皇帝慈仁节俭为太宗,今陛下嗣孝昭皇帝后,行淫辟不轨。《诗》云:‘籍曰未知,亦既抱子。’五辟之属,莫大不孝。周襄王不能事母,《春秋》曰‘天王出居于郑’,繇不孝出之,绝之于天下也。宗庙重于君,陛下未见命高庙,不可以承天序,奉祖宗庙,子万姓,当废。”
从以上记载来看,当时丞相杨敞、大司马大将军霍光等群臣对刘贺所作所为的定性是未能修身奉法,“行淫乱”,有“失帝王礼谊”,乱了汉家制度。其具体罪行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 对先帝不尽孝道。汉昭帝死后,刘贺主丧期间,无悲哀之心,我行我素,不遵守孝道制度。汉代以“孝” 治天下,孝道是当时的基本伦理纲常。刘贺被征后,在赶往京城的道路上不素食,常食肉,不遵守丧葬期间饮食制度; 还派遣随从人员沿途虏掠女子,载入衣车,纳入传舍淫乱,不节欲。主丧时,因丧服裳下不便行走,直接斩割缞裳,无悲哀之心,废弃丧葬礼义。即使立为皇太子后,越过食监管理,常使人私下买鸡豚肉饮食,从不素食,违悖人伦孝道。
(二) 违背皇帝印玺制度。汉制,皇帝有三个印玺,天子玺随身佩带,行玺、信玺在符节台。国玺就是国器,应当缄封,大行前授之,用后退还原处,封存。大行前,行玺、信玺在昭帝灵柩前。刘贺用印玺后,随便搁置,更不缄封起来,常人皆能看见,极其不重视和谨慎。又拿诸侯王、列侯、二千石绶及墨绶、黄绶随意佩带在昌邑郎官身上,亵渎尊贵,滥宠卑贱,随意释免奴婢为良人,扰乱法制。
(三) 乱用持节,大兴功作。刘贺任由昌邑从官随意相互持节,并引进昌邑从官、驺宰、官奴二百余人,与他们常在禁宫内游戏无度。擅自前往官署取节十六,命令随从官吏随便更换持节官吏,不再专人专持。随意更改持节上标识,由黄旄改为赤旄。刘贺在丧服期间,尚未祭祀宗庙的前提下而私下祭礼昌邑哀王刘髆,颁布玺书派遣使者持节前往,用三太牢祭祀昌邑哀王园庙,并称“嗣子皇帝”。刘贺自受国玺以来二十七日,滥发政令,使者往来如同穿梭,持节诏令诸官署频于征发,大兴功作,共计一千一百二十七事。
(四) 纵情声色,行淫不轨。刘贺在主丧期间擅自发配乐府乐器,引进昌邑乐人,击鼓,歌吹,作俳倡。昭帝灵柩刚入冢,刘贺不居处丧位,而随意居处前殿。击钟磬,召见泰壹宗庙乐人辇道牟首,鼓吹歌舞,悉奏众乐。擅自征发长安厨用三大牢具祭祀阁道中淫祀。祭祀完后,与从官饮食无常,驾乘法驾,皮轩鸾旗,驱驰北宫、桂宫,弄彘斗虎。诏令调用上官皇太后御用小马车,使官奴骑乘之,游戏于宫庭之中。更可恶的是,与孝昭皇帝宫人蒙等淫乱,还密诏掖庭令“敢泄言要斩”,威胁朝中官吏。
(五) 拒谏饰非,毫不悔过。刘贺行为淫乱、乖僻,不守规矩,文学光禄大夫夏侯胜等以及侍中傅嘉数次进谏,说明其过失,期望其修身奉法,遵守礼义。然刘贺不予反思,拒谏饰非,还使属下以文簿指责夏侯胜,封堵夏侯胜之口;又派人捆绑侍中傅嘉并打入监狱;杨敞等朝臣数次进谏,毫不更改,且日益不可收拾。如此荒淫迷惑,完全丧失帝王最基本的“仁德”,严重扰乱汉室制度,将危及国家社稷安定。
综观刘贺的上述“罪行”,群臣直言:刘贺“嗣孝昭皇帝后,行淫辟不轨。……不可以承天序,奉祖宗庙,子万姓,当废” 。为此上官皇太后痛责刘贺“为人臣子当悖乱如是邪”!并下诏废除其帝位。霍光命令刘贺起拜受诏,即持其手,解脱其玺组,奉上皇太后,扶刘贺下殿,出金马门,群臣随送出门。刘贺西向面拜,痛心曰:“愚戆不任汉事。”霍光将他送回昌邑邸。
此后,群臣奏言:“古者废放之人屏于远方,不及以政。请徙王贺汉中房陵县。”要求将刘贺流放至汉中房陵县,而上官皇太后不同意,诏令刘贺返归昌邑,赐汤沐邑二千户,并将“故王家财物皆与贺”,让其承袭前昌邑王刘髆的全部家产。同时昌邑“哀王女四人各赐汤沐邑千户”,废除昌邑王国,改为山阳郡。随后,霍光以昌邑群臣“亡辅导之谊,陷王于恶”的名义,“悉诛杀二百余人”,以清除刘贺的势力。
刘贺被废后,霍光与朝臣商议帝位继承人选时,明确提出广陵王刘胥、燕剌王刘旦都有罪责,其子都不在讲论范围。武帝近亲后代中唯独卫太子刘据之孙刘病已在民间,众臣皆赞同选择刘病已为帝。霍光与丞相杨敞等共同迎立刘病已为帝,是为孝宣皇帝。
从上文来看,明显发现刘贺被废的突出原因有二: 一是刘贺本身有问题,行为不轨,淫乱。这在《汉书》中有多处记载,太傅夏侯胜、 昌邑王师王式、侍中傅嘉、昌邑中尉王吉、郎中令龚遂、御史中丞于定国等人皆曾多次劝谏刘贺,指出其行为不轨问题;二是刘贺急于夺权,与专权的霍光发生激烈的矛盾。刘贺为了掌控朝权,甚至欲剪除霍光等人。但是,霍光等人先下手为强,在处死昌邑群臣时,这些人号哭呼叹,痛悔“当断不断,反受其乱”,意即刘贺及其昌邑群臣后悔没有早杀死霍光等人,才落得如此下场。
后人因此认为刘贺被废是霍光专权的结果, 如《史记》 载:“汉兴百有余年,有人不短不长,出(自)[白]燕之乡,持天下之政,时有婴儿主,却行车。”[索隐]曰:婴儿主“谓昭帝也”。[索隐]曰:“言霍光持政擅权, 逼帝令如却行车,使不前也。” 这里指出昭帝时霍光专权擅政。吕思勉先生认为:“史所言昌邑王罪状,皆不足信。……( 即使刘贺即位后) 政事一决大将军,垂拱南面而已。……以国辅大臣未褒,而昌邑小辇先迁,为过之大者。”台湾学者廖伯源先生认为昌邑王贺见废之原因是其与霍光之权力斗争:“霍光专政十余年,行使皇帝之权力,又京师武力皆在掌握。昌邑王入承大统,有收回权力之跡象,光即废之。 ”
其实,刘贺被废、宣帝即位,还有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隐因。这个隐因要追溯到汉武帝时期皇位继承人选之争问题。为了争夺皇位,当时存在两大政治集团,即卫太子刘据集团和昌邑王刘髆集团。详见下面关系图:
在昌邑王刘髆集团中,与太子刘据集团相比较,政治势力显得弱小,昌邑哀王刘髆是武帝与李夫人所生,李夫人的两位兄长贰师将军李广利、协律都尉李延年因她得幸于武帝,其中李广利欲令外甥刘髆立为太子,争夺皇位,联合时为丞相刘屈氂,李刘之间是儿女姻亲关系,刘屈氂掌有朝权,又是武帝庶兄中山靖王刘胜之子,政治背景亦深厚。然而,刘髆集团的竞争实力远远不及刘据集团,为此贰师将军李广利、左丞相刘屈氂利用江充制造巫蛊之祸,祸及公主、皇后、太子,太子集团败亡。武帝晚年醒悟,悔及对太子刘据的过失,厌恶李广利、刘屈氂利用自己阴谋成势,酿成无法挽回的政治灾难,因此对李广利、刘屈氂等人一一诛灭,间接平反太子冤案。武帝最后也没有以刘髆为太子,刘髆死后,其子刘贺嗣昌邑王封号。
在两大政治集团斗争中,霍光亲身经历这场你死我活的残酷角斗,太子刘据集团惨败,昌邑王刘髆集团惨胜,因此上一代恩怨仇恨使霍光与刘贺之间关系存在必然的隔阂,霍光对刘贺必然产生“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的戒备心理,加上刘贺刚即位就暴露出急于夺权的种种迹象,因此霍光先下手为强,联合群臣将尚未正式登基的刘贺废除,重新议立刘据之孙刘病已继位皇帝。
考之史实,当时朝野中存在一股暗中支持刘病已继承皇位的势力,而且不断扩大。据载:巫蛊之祸时,时任廷尉监的丙吉暗中支持卫太子,“时宣帝生数月,以皇曾孙坐卫太子事系,吉见而怜之。又心知太子无事实,重哀曾孙无辜,吉择谨厚女徒,令保养曾孙,置闲燥处。”于是他秘密救下刘病已。
早在昭帝即位初,民间流传立刘病已为天子的说法。史载:“孝昭元凰三年正月,……是时昌邑有枯社木卧复生,又上林苑中大柳树断枯卧地,亦自立生,有虫食树叶成文字,曰“公孙病已立”。……时昭帝幼,大将军霍光秉政,恶之,下其书廷尉。奏赐、孟妄设妖言惑众,大逆不道,皆伏诛。”民间传言代表了一种政治倾向,存在暗中支持宣帝的政治势力。但是,当时霍光忌讳提立宣帝的事,诛杀这些所谓“妖言惑众”的人。至昭帝末,寝疾,征天下名医,杜延年典领方药。“时宣帝养于掖廷,号皇曾孙,与延年中子佗相爱善,延年知曾孙德美,劝光、安世立焉”昭帝死后,霍光派四个人去征刘贺入京,其中至少三人是霍光心腹,二人是暗中支持宣帝者:行大鸿胪事少府史乐成,是宣帝外戚;光禄大夫丙吉,是宣帝救命与抚养恩人;宗正刘德,楚元王之曾孙刘辟强之子;中郎将利汉,史书未载,不知姓,是霍光心腹之人。这种安排可谓用计极其深虑!至刘贺被废时,霍光与车骑将军张安世诸大臣议立未定时,时任光禄大夫的丙吉上奏霍光,推立刘病已为帝,称其“通经术,有美材,行安而节和”,“近亲唯有卫太子孙号皇曾孙在民间,咸称述焉。” 霍光览其奏议,遂尊立刘病已为帝。
霍光亲自扶持宣帝登基和掌权,不仅延续了武帝晚年为太子刘据平反的思路与政策,而且安抚了原先太子刘据集团的剩余政治势力及其政治支持者,稳定了刘据集团的政治力量,重新平衡朝廷中各政治派别的力量。所以,刘贺被废、宣帝即位是有其必然的政治隐因。
至于霍光起初同意征刘贺入京嗣位的疑虑心理与复杂原因,恐难猜测,但是,不排除霍光的深谋远虑、欲擒故纵之大计:先征刘贺入嗣,旋即废除,最终达到除国的目的,以绝后患。
汉宣帝即位之初,“心内忌贺”,曾派遣地方官吏秘密监视刘贺及其家属人员的活动。至元康二年(前64年),宣帝派遣使者赐山阳太守张敞玺书曰:“制诏山阳太守:其谨备盗贼,察往来过客。毋下所赐书!”师古注曰:“密令警察,不欲宣露也。”诏令山阳太守秘密地警察刘贺的举动,不得泄露密旨,为此太守张敞向宣帝做详细汇报。《汉书·武五子传》记载:敞于是条奏贺居处,著其废亡之效,曰:“臣敞地节三年五月视事,故昌邑王居故宫,奴婢在中者百八十三人,闭大门,开小门,廉吏一人为领钱物市买,朝内食物,它不得出入。督盗一人别主徼循,察往来者。以王家钱取卒,迾宫清中备盗贼。臣敞数遣丞吏行察。四年九月中,臣敞入视居处状,故王年二十六七,为人青黑色,小目,鼻末锐卑,少须眉,身体长大,疾痿,行步不便。衣短衣大绔,冠惠文冠,佩玉环,簪笔持牍趋谒。臣敞与坐语中庭阅妻子奴婢。臣敞欲动观其意,即以恶鸟感之,曰:‘昌邑多枭。’故王应曰:‘然。前贺西至长安,殊无枭。复来,东至济阳,乃复闻枭声。’ 臣敞阅至子女持辔,故王跪曰:‘持辔母, 严长孙女也’臣敞故知执金吾严延年字长孙,女罗紨,前为故王妻。察故王衣服言语跪起,清狂不惠。妻十六人,子二十二人,其十一人男,十一人女。昧死奏名籍及奴婢财物簿。臣敞前书言:‘昌邑哀王歌舞者张修等十人,无子,又非姬,但良人,无官名,王薨当罢归。太傅豹等擅留,以为哀王园中人,所不当得为,请罢归。’故王闻之曰:‘中人守园,疾者当勿治,相杀伤者当勿法,欲令亟死,太守奈何而欲罢之?’其天资喜由乱亡,终不见仁义如此。后丞相御史以臣敞书闻,奏可。皆以遗。”上由此知贺不足忌。
上述张敞的汇报,涉及的内容很多,其中主要是说明这样三点:
(1) 刘贺的居住条件及生活状况。他仍住原昌邑王宫,有奴婢183人,大门关闭,常开小门,经常有一位“廉吏” 领取钱物到市场购买商品,每天早上送入食物,除食物之外,其它物品皆不得妄自出入。有一位“督盗” 吏主管巡视督察,监察往来人员。用故昌邑王家私钱雇佣士卒,巡察王宫周围,防备盗贼出入, 严禁“异人”出入王宫。
(2) 刘贺身体很差,行动不便。刘贺年龄二十六七岁,肤色不好,呈青黑色,小眼睛,鼻末端鹰钩低下, 胡须、 眉毛稀少,身体高大,有风湿疾病,行步不方便。又穿短衣大裤,戴惠文冠(汉代侍中所著侍中冠),佩带玉环,插笔于头,手持木牍,举止随便。
(3) 刘贺“清狂不惠”,精神不甚正常。尝试探刘贺的政治意向,即以“恶鸟”感叹道: “昌邑多枭啊”,意思是说昌邑国还有许多不安分己、觊觎皇位的人。刘贺回应道: “是啊!以前贺西至长安,从来没有什么枭。自从返回后, 东至济阳,又听见枭声。” 刘贺的穿着衣服、 言语举止跪下起身,已是一个精神不太正常、 心智不聪慧之人。张敞将刘贺的这种情况上奏后, 汉宣帝“由此知贺不足忌”。“贺不足忌” 似乎成为宣帝次年封刘贺为海昏侯的一个前提。
既然汉宣帝知道刘贺不足以忌惮,那么为何还要封刘贺为海昏侯呢?这也出之有因。元康三年(前63年)春,宣帝颁布诏令,曰:“盖闻象有罪,舜封之,骨肉之亲,析而不殊。其封故昌邑王贺为海昏侯食邑四千户。”诏书中以舜封象故事来说明宣帝与刘贺之间骨肉之亲属关系,这似是宣帝封刘贺为海昏侯的直接原因;“食邑四千户”,户数较多,一年租赋收入丰厚。关于海昏侯的经济收入情况,将另有专文详述。
对刘贺封侯的诏书下达后,接着,宣帝的亲信侍中卫尉金安上上书奏言:“贺天之所弃, 陛下至仁,复封为列侯。贺嚚顽放废之人,不宜得奉宗庙朝聘之礼。”意思是刘贺是上天所废弃之人,宣帝至仁至义,重新分封刘贺为列侯,但是刘贺冥顽不化废弃之人,不宜在原籍贡奉宗庙朝觐天子,应当远离故地。宣帝即刻准奏,宣布刘贺就国豫章郡海昏县。由此可见,所谓的“骨肉之亲”,宗族之情,只是一个方面;同时也不排除宣帝有意将刘贺调离故国,以防其扩大势力并东山再起。
刘贺被贬封海昏侯数年后,扬州刺史柯上奏书,通报刘贺与故太守卒史孙万世私下交往,孙万世曾问刘贺:“前见废时,何不坚守毋出宫,斩大将军,而听人夺玺绶乎?” 刘贺回答:“然。失之。” 孙万世说刘贺以后有可能再封王豫章,成为诸侯。刘贺回答:“且然,非所宜言。”官府案验, 确有其事,请求逮捕孙
万世等人。宣帝制曰: “削户三千。”只是削夺了海昏侯刘贺食邑户数三千,仍食邑一千户,为此海昏侯的租赋收入减少了四分之三。扬州刺史柯的奏书充分反映出宣帝还是派遣官吏严密监视海昏侯刘贺,并未放松对刘贺的警惕。
此事不久,刘贺病死。豫章太守廖奏言:“舜封象于有鼻,死不为置后,以为暴乱之人不宜为太祖。
海昏侯贺死,上当为后者子充国;充国死,复上弟奉亲;奉亲复死,是天绝之也。陛下圣仁,于贺甚厚,虽舜于象无以加也。宜以礼绝贺,以奉天意。愿下有司议。”朝中官员“议皆以为不宜为立嗣,国除”,形成了一面倒的政治倾向与舆论,海昏侯国废除,不立嗣。至此,才是真正消除了汉宣帝对刘贺这一块“心病”。然则豫章太守廖奏言中提到一个重要事项: 刘贺生前,汉宣帝“于贺甚厚”,对其“封侯”,曾“食邑四千户”,享有很高的经济待遇。其实,他死后,宣帝仍然“于贺甚厚”,对刘贺进行了高级别的安葬。这有大量考古发掘资料可以为证,例如:海昏侯刘贺墓西侧有大型的真车马陪葬坑;“乐器库” 中有超过列侯级别的三堵悬乐;主棺室有大量青铜鼎;棺椁附近有两件代表汉玉最高水平的牒形佩;还有大量的马蹄金、麟趾金、金饼和金板等,均反映了墓主刘贺的特殊身份,可以说是超越了列侯而近似王侯。
汉宣帝封刘贺为海昏侯的原因或许有二:一方面出于叔侄关系,“骨肉之亲”,不忍对之完全抛弃不用;另一方面又考虑到刘贺在原封地昌邑有盘根错节的关系,根基深厚,怕他一旦遇有机会,招兵买马,扩大势力,威胁到自己的帝位。而将刘贺调离昌邑,贬至海昏,可远离祸害。当时海昏县是豫章郡的十八县之一,地广人稀,水耕火耨,民食鱼稻,暑热湿痺,瘴疠疾疫,其社会经济发展程度远远落后于北方的昌邑。刘贺食邑海昏县,再也没有力量来威胁宣帝皇位了。
综上所述,昭帝死后,迎立与废黜刘贺有其复杂的政治环境。先征刘贺入京嗣位,旋而被废黜,主要有三个方面原因:一是刘贺本身的政治素养不合汉制,行为不轨,不宜继承帝统; 二是霍光掌控朝政, 形成了一人专权局面; 三是朝野存在一股暗中支持宣帝继位的政治势力,而且不断扩大。宣帝即位后, 内心一直顾忌刘贺并监视之,后封刘贺为海昏侯,有上述双重用意,实质上是一种明封暗贬的政治策略。
刘贺生平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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