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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等违法行为清理整治的通告

金色天柱
2024-08-26


关于全面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等违法行为清理整治的通告

为遏制和严厉打击全县范围内非法买卖土地、乱占用耕地建房等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等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整治全县乱占耕地建房和违法建设问题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全县行政区域内划定为耕地区域。二、重点整治内容1.2013年1月1日以来未经审批,乱占耕地建房的违法行为。2.2013年1月1日以来未经审批占用耕地和在耕地上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耕地的违法行为。3.2013年1月1日以来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违反宅基地管理有关规定的违法行为。三、工作要求1.凡2020年7月3日前未经审批占用耕地动工建设的,必须立即停止建设行为,接受处理。对拒不停止违法行为继续进行偷建、抢建、强建的,依法强制拆除。2.凡2020年7月3日后未经审批占用耕地动工建设的,发现一起拆除一起。3.对符合农村宅基地申报条件的,严格依照《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19〕6号)文件规定申请批准,没有经过合法合规审批的一律不准进行建设。4.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在清理过程中,积极组织开展巡查,规范建房管理秩序。各部门要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履职,依法查处。5.对拒绝纠正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以暴力、威胁等方式抗拒执法部门履职尽责的违法人员,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严肃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支持、参与、包庇、纵容、串通非法买卖土地、违法占地建房的国家公职人员从严追究相关责任。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就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监督举报电话:县自然资源局    0855-7522439县农业农村局    0855-7557033凤城街道办事处  0855-7522537邦洞街道办事处  0855-7582210社学街道办事处  0855-7882598联山街道办事处  0855-3850366高酿镇人民政府  0855-7742112石洞镇人民政府  0855-7782105远口镇人民政府  0855-7652111坌处镇人民政府  0855-3857623竹林镇人民政府  0855-3857898渡马镇人民政府  0855-7814768白市镇人民政府  0855-3857205江东镇人民政府  0855-3857606蓝田镇人民政府  0855-7672111瓮洞镇人民政府  0855-3857623坪地镇人民政府  0855-7762118注溪乡人民政府  0855-7802101地湖乡人民政府  0855-7832101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天柱县人民政府                            2020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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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件来源:天柱县人民政府网

编      审:杨振东

本期编辑:张  威

投稿邮箱:tzxrmtzx@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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