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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中共天柱县委第四轮巡察公告

金色天柱
2024-08-26

根据县委的统一部署,决定开展十三届中共天柱县委第四轮巡察工作,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本轮对县应急局、县统计局、县民政局、县供销社、县市场监管局、县投促局、县财政局、县政务中心、县人社局、县民宗局10个县直部门和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开展巡察。

二、巡察时间:2023年4月10日至2023年6月19日

三、巡察内容: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要求,本次巡察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坚持同题共答,认真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等重大决策部署,对照被巡察单位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紧紧围绕被巡察党组织政治责任和职能使命,重点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等问题。

四、巡察方式

通过听取被巡察党组织的工作汇报及有关专题汇报,与干部群众个别谈话,受理来信、来电、来访,调阅、复制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等资料,召开座谈会、列席被巡察单位的有关会议,问卷调查,到基层了解情况等方式了解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有关情况。

五、巡察组任务分工

第一巡察组:负责巡察县应急局、县统计局

举报电话:0855-7584928

第二巡察组:负责巡察县民政局、县供销社

举报电话:0855-7584363

第三巡察组:负责巡察县市场监管局、县投促局

举报电话:0855-7584187
第四巡察组:负责巡察县财政局、县政务中心

举报电话:0855-7584579

第五巡察组:负责巡察县人社局、县民宗局

举报电话:0855-7584559
六、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设置举报信箱、微信“二维码”等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举报信箱:被巡察单位办公大楼附近、县政务服务中心、县信访局(信箱悬挂处没有监控设备)

电子邮箱:
tzxwxcgzbgs@126.com

微信“二维码”:

来信地址:中共天柱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天柱县纪委监察委后楼二楼)。

巡察组联系电话接听时间:进驻被巡察单位期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根据巡察职责,本轮5个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群众对上述巡察对象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按有关规定处理。

中共天柱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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