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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灵敏当庭抗议 一审被迫休庭

2016-11-11 文三娃 参座



参按:2015年本人供职凤凰网时采写的贾灵敏案一审报道稿件很快下线并被要求向监管部门写情况说明”,也就是俗称的检讨。




为郑州公民抗命运动参与者所敬重的贾灵敏老师二审维持原判入狱四年,为郑州血拆受害者痛恨的前郑州市委书记吴天君在2016年双十一这天被公布“落马”,这年头,好人坏人都难当,最高当轴,才是那只翻云覆雨手。


4月27日庭审前贾灵敏在阅读材料


4月27日上午9点,贾灵敏、刘地伟涉嫌寻衅滋事一案一审开庭,由于被告人当庭强烈抗议,开庭仅10分钟审判长即宣布休庭,重新开庭的时间将于15日之后另行通知。

贾灵敏是郑州居民,做过20多年的教师。2010年在拆迁纠纷中当过“钉子户”,后来她家的房子被强行拆除,她辞去教职一心维权。在这个过程中帮助过大量全国各地跟她有类似经历的人,经常去拆迁现场进行“普法教育”。

贾的辩护律师朱孝顶告诉凤凰网,被告人认为把庭审安排在位于巩义市河洛镇神北村的一个小法庭,让大批从全国各地赶来旁听的朋友无法参加,另外,法庭没有保证律师完整的辩护权,她当庭宣布解除对朱孝顶和薛荣民两位律师的委托关系,并且放弃自我辩护。

据律师介绍,出庭的贾灵敏没有穿号服,也没有戴戒具。


一审开庭公告



法庭大约有30个旁听席,贾灵敏的丈夫和大姐到庭旁听。 “在这样的情况下,法官只好宣布休庭。贾灵敏解除对我们的委托,并不是对律师不信任,而是通过这种方式表达她对法院的愤怒。”朱孝顶说。

据律师介绍,在4月14日的庭前会议上,张华英庭长等法官曾承诺与律师充分沟通。但后来单方面宣布开庭时间,让辩护律师几乎没有准备的机会。

贾灵敏原来的两位辩护律师是迟夙生和王才亮,由于要在别处开庭,无法参加4月27日的庭审,后来才改为由朱孝顶和薛荣民出庭。

“临时救场,尤其是薛荣民律师,根本没有时间阅卷。这样的情况下开庭,我能理解贾灵敏的失望和愤怒。”朱孝顶说,“律师在庭前会议上向法庭提出的保证阅卷时间、申请非法证据排除以及保证证人出庭的几个要求,没得到任何回应。”

据辩护律师估计,这次庭审到现场希望旁听的,有来自全国各地近千人。


围观群众打出的横幅



不过,现场图片显示,警方的警戒线外,只有几十个人。

对此,有在现场的人士解释说,法院外聚集的人不多,主要因为要“围观”庭审的群众大部分都被挡在了别处。


希望旁听的各地群众被拦在法庭的警戒线外



现场录像显示,有警方人士称周边地区“戒严”,是“上级的安排”,并希望现场群众自行离开。

由巩义市区开往神北村的大巴,4月27日这天也临时改变了路线。

刘地伟的辩护律师马连顺开车来到法庭,在警戒线外被拦下,后被交警的拖车拖走。

“想不明白警方为什么不让参加庭审律师的车进法院,还以妨碍交通给拖走了。后来在法院的协调下,交警又把车给拖了回来。”

多位人士告诉凤凰网,他们在法庭周边找旅馆,基本都被拒绝接待。

律师们在法庭附近的站街镇找宾馆,宾馆工作人员告知"接派出所通知,月底前只接待巩义本地人,外地人不接待”。

法庭所在的河洛镇神北村,其中一家旅社有10个床位。有人去办住宿,但被告知,“政府嘱咐这个村的2个旅店从4月20日到4月30日停业,不能接待住客”。

凤凰网致电河洛镇镇政府,一位女性工作人员称,不可能有这样的通知,政府部门不会要求旅馆拒绝接待外地人。截至发稿,凤凰网未能联系上站街镇政府工作人员置评此事。

公诉机关的《起诉意见书》列举的“犯罪事实”中,包括认定贾灵敏有“煽动群众不要相信政府”的行为,并以反对“政府主导”的拆迁作为构成犯罪的客观情节。 此外,起诉意见书所指控“寻衅滋事”行为,都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认定贾灵敏、刘地伟二人把案发时的照片上传到了网上,造成了不良影响。

辩护律师认为,“贾灵敏、刘地伟将所见所闻发布到网络上乃是公民言论自由。”而贾灵敏鼓励被拆迁群众通过法律渠道维权,主观上不具备寻衅滋事的目的。

(凤凰网文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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