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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伟:家族研究的新范式

刘志伟 随读随写 2019-09-06

郑振满:我们为什么要进村找庙、进庙找碑



家族究的新范式


在中国传统社会的研究中,家族制度是一个具有恒久魅力的课题,近年来更有向纵深推进的趋势。在中国大陆,一度沉寂的传统家族制度的研究,近年来更成为新的热点,几年时间里已经有多部专著问世。这些著作是作者多年研究的心血,它们几乎同时出版,多少反映了中国史学发展趋势中一种值得注意的动向。


这几部专著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尽管它们基本上没有真正脱离过去历史学研究中国家族史的分析架构,作者对西方社会科学(特别是人类学)近30年来对中国宗族的研究成果也稍嫌缺乏足够的了解,但多数作者显然都力图通过对家族制度的研究,突破教条式史学研究传统的局限,寻求解释中国传统社会结构的新视点和新途径。在这一意义上,十分引人注目的,是厦门大学历史系副教授郑振满博士的《明清福建家族组织与社会变迁》一书。该书史料翔实,是一部以分析细微、思辨深邃、逻辑严密见长的专题研究著作。

为了深入分析福建不同地区的宗族组织,作者首先力图建立自己关于家族组织的理论解释体系。作者颇具创意地把家庭和宗族纳入同一分析架构,从家庭结构及其演变周期入手,通过分析周期性的家庭裂变趋势,说明宗族发展的血缘基础,再通过考察宗族的运作机制,揭示了宗族结构的演变与社会历史环境的关系,进而以宗族结构中的血缘和地缘关系、政治关系以及利益关系为根据,将传统宗族组织分为三类,即“继承式宗族”、“依附式宗族”和“合同式宗族”。作者分析了这三类宗族组织的基本结构和功能,建立起一个家族组织(从小家庭到合同式宗族)的演变趋势和发展逻辑的理想化模型。在这个模型里,始祖(不完整家庭)、小家庭、大家庭、继承式宗族、依附式宗族、合同式宗族排列在一个从低级到高级地循序渐进到连续序列之中,但在这个连续序列的每一个较高级的阶段,又会派生出较低级的家族组织,呈现周期性的回归趋势。这个理想化的模型逻辑严密清晰,表现出作者努力使家族史研究更为社会科学化的一种追求。


全书最重要的讨论,也许在于作者将这样一个理想化的理论模型,运用于福建不同地区宗族发展进程及其特点的分析中,闸明了这个模式在不同的社会生态环境影响下,如何展现出不同的形式和不同的历史过程。作者着重考察了闽西北山区、闽东南沿海和台湾三个地区。作者认为,闽西北山区在社会环境相对稳定的条件下,宗族聚居规模较小,比较清楚地反映出从继承式宗族到依附式宗族再到合同式宗族的内在演变趋势。在闽东南沿海地区,频繁战乱的冲击使聚居宗族经历了多次的解体和重建,在宗族组织的重建中,继承式宗族发展一般迟于依附式宗族和合同式宗族。而作为一个移民社会,台湾早期的宗族组织主要是根据原籍的宗族关系结成的合同式宗族,后来在“土著化”的过程中形成以“开台祖”为中心的继承式宗族,然后再在继承式宗族和合同式宗族的基础上形成以士绅阶层和豪强之士为首的依附式宗族。


这一模型和分析架构,基本上是在功能分析方法的基础上加上明显的进化论的解释,可能会引出种种批评。许多对中国宗族社会有深入研究的学者也许很难接受这种分析的方法。书中根据宗族的内部关系把现实中十分复杂的宗族加以类型化,固然可以帮助读者清楚地了解明清时期宗族的内部结构及发展趋势,澄清一些关于中国宗族的误解,但这种类型化的方法也必然包含了简单化的危险。中国传统社会实际存在的宗族组织,往往是继嗣关系、合同关系和依附关系复杂地扭合在一起,研究者作类型化分析时,可能会多少妨碍了揭示这些关系的更为复杂的层面。尤其是作者企图把不同的类型排列在进化的序列之中,更可能对读者产生某种误导。


然而,学术研究的价值往往不一定取决于理论在多大程度上能为读者接受。本书的贡献,似乎不在于作者的理论的正确性,而在于提出的问题、分析的方法乃至理论的建构,在大陆地区家族制度史研究的传统框架中,表现出明显的批判性和创新倾向。作者努力在大陆地区的史学规范下,开创一种新研究风格。与许多讨论中国传统家族制度的著作不同,本书没有局限在史学研究中惯用的范畴,对中国传统家族组织作简单的概念化讨论,而是深入地分析了福建(含台湾)不同地区的家族组织的实态。作者没有像大陆过去许多研究那样,只满足于揭示宗族制度的所谓封建性本质,而是具体地讨论了福建家族组织的内部关系。全书考察的重点,不是要证明家族组织作为地主经济的一种形式或封建政权的组成部分,而是试图通过对不同的宗族组织的考察,分析其基本结构和功能,阐明明清时期福建地区家族组织的基本类型、演变趋势及其与社会变迁的关系,本书从而呈现出与以往中国大陆地区其他研究明显不同的研究旨趣和风格。


本书最有特色之处,是作者把微观的实证性研究与宏观的理论建构十分紧密地结合起来。作为傅衣凌教授的弟子,郑振满力图从家族组织这个重要的课题入手,进一步完善和深化傅衣凌教授关于中国传统社会变迁的理论和解释。特别是在第五章家族组织和社会变迁的讨论中,我们看到,作者透过家族组织的演变,指出了明清时期中国传统社会变迁中宗法伦理的庶民化、基层社会的自治化和财产关系的共有化等趋势,都是在傅衣凌先生所建立的理论架构中展开的,读者需要在傅衣凌先生关于中国传统社会的弹性的多元结构的理论基础上来理解。在研究风格上,作者也继承了傅先生的学术传统,书中有意建构了一个具有独创性的理论解释体系,但绝没有像时下中国大陆地区流行的“新潮”书籍那样,充塞着浮泛的空论。恰恰相反,作者在书中用了绝大部分的篇幅,细微地分析他多年在福建收集的公私藏文献。作者给我们提供了许多精彩的个案,大部分是读者难以看到或以往的研究者不重视的资料。在数据的利用上,作者着力于对各种文字记述所反映的内在关系及意义作细致的分析,而不是简单的罗列或随意的引证:作者努力运用西方近代社会科学研究中的抽象化、概念化的逻辑分析方法来处理数据和建立理论,从而与中国传统史学所惯用的以直觉体验为基础的表意性描述方法表现出不同的取向。


不过,也许正是由于作者对自己所建立理论解释体系的完美性和分析逻辑的严密性的追求过于执着,本书留下了许多可以进一步讨论的空间。用不同的方法研究不同地区的家族组织的学者,难免会对本书提出种种批评。不过,读者也不难发现,即使在一些结论可能不完全被接受的讨论中,也隐含着作者许多独到的甚至是精辟的见解和思想。郑振满的这一著作,是在中国家族制度史的研究领域建立一种新研究范式的探索,表现了中国大陆学者从史学传统中走出一条新路子的努力。任何希望对中国传统社会的家族制度作更深入研究的学者,都可以从郑振满的这一研究中得到许多启发。


本文收入《借题发挥》,刘志伟著,社科文献出版社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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