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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有世界杯防侵权指南,请查收 | 体育法码

ECO氪体 体育产业生态圈 2023-03-18


2022卡塔尔世界杯已于11月20日开始,四年一次的足球盛宴正值此刻。


2022年6月FIFA发布6.0版《国际足联知识产权指南》,该指南向各方提供有关FIFA知识产权、2022卡塔尔世界杯有关商业权利的信息和指导。


FIFA拥有与2022年卡塔尔世界杯有关的所有权利,其中包括所有知识产权、媒体、市场营销、许可、票务和其他商业权利。


「体育法码」是ECO氪体新推出的体育法律专栏。该专栏将专注于体育领域的法律问题研究,如体育赛事与赞助、体育劳动纠纷与知识产权等。欢迎关注!




文 / 马维斌

法学与经济学双学士、英国拉夫堡大学体育管理硕士


众所周知,举办世界杯这类大型赛事需要耗费巨大成本,如果没有赞助商、媒体权利许可方、其他许可方以及主办国的财政支持,国际足联将无法组织这次赛事。因此保护国际足联的商业权利,包括官方知识产权,对举办世界杯至关重要

如果比赛品牌没有受到保护,任何人都可以使用官方的知识产权,从而免费与比赛建立联系,那么版权持有人所获得的权利的价值将会显著降低,最终可能导致国际足联无法获得必要的资金,不利于足球运动在世界的推广和发展。

本篇文章将从世界杯相关知识产权合理使用的边界(FIFA知识产权通用指引)世界杯体育赛事版权维权现状体育赛事节目合理使用的边界品牌如何在世界杯期间进行合法合规营销活动这几个角度展开,供体育行业从业者、世界杯营销活动策划相关方参考。


世界杯官方知识产权合理使用的边界


国际足联已经在全世界范围内建立了完备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对世界杯的会徽、吉祥物、官方海报、官方slogan、官方奖杯、官方字体、主题曲、国际足联标志等各种设计元素通过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方式进行保护。


只有FIFA权利持有者允许将官方知识产权用于商业用途,《国际足联知识产权指南》明确了非关联实体/个人知识产权合理使用的边界,鼓励企业和公众使用不含任何FIFA知识产权的通用足球图案或国家相关图案及/或词语。禁止进行产生不当商业关联的活动。比如:

1、评论用途:官方知识产权不可用作刊物排版布局的组成部分或刊物的品牌元素,或以单独、静态或重复的方式在网站上使用(尤其包括在特别版面的角落,或在网站特别板块的每张连续网页上重复使用官方知识产权,因为该使用可能暗示受FIFA授权商业用途)

2、商业化用途:官方知识产权不得与公司标识或「由……提供」、「由……呈现」或「由……赞助」等商业推荐语一同或邻近使用。

3、不要在社交媒体过量使用官方知识产权:允许球迷不带商业意图地使用官方知识产权,但公司/个人过量使用官方知识产权会给人一种与世界杯/国际足联有关联的印象,因此应该避免过量使用。


4、转发/分享官方内容:允许球迷在没有任何商业利益的情况下转发或分享来自国际足联或国际足联赛事官方账号的内容。出于商业目的而转发或分享官方内容是授予国际足联版权所有者的专有权利。

5、发起话题(使用官方知识产权主题标签):球迷在标签上使用官方知识产权而没有任何商业利益是普遍接受的。仅限于国际足联和国际足联版权持有人在话题/主题标签中使用官方知识产权,以吸引人们对其企业或品牌的关注,从而与锦标赛和/或国际足联建立商业联系。

更多具体规定可阅读原文,查看《国际足联知识产权指南》6.0中文版。


世界杯体育赛事版权持有人维权依据


一、《反不正当竞争法》作为知识产权体系中的基本原则,对体育赛事版权所有人进行兜底的法律保护

根据国际足联公布的媒体权利列表,CCTV持有2022卡塔尔世界杯大陆地区独家电视与新媒体版权及分销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世界杯赛事直播转播权涉及世界杯赛事电视节目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赛事组织者的赛事转播授权制度已经形成完备的商业模式和市场竞争秩序,并成为各方参与者应当遵循的商业道德。未经授权对赛事进行转播,可以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依法予以制止不正当竞争的法律保护。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

「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

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本法所称的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二、体育赛事节目作为「视听作品」,其信息网络传播权和广播权受新《著作权法》的保护

新《著作权法》对于视听作品概念的引入,对解决体育赛事直播版权问题提供重要参考。只要体育赛事经过了摄制者在比赛现场的拍摄,通过技术手段融入解说、字幕、镜头回放、特写、配乐等进行制作,只要不是无创意的机械化录制,法院可以直接将体育赛事节目归为著作权法意义上的视听作品。

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进步,人们获取视听信息已经不仅仅限于电视、广播平台、音像载体,而更多的在网络平台。新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将广播电台、电视台有权禁止未经许可的行为扩大,能够更好的打击网络信息平台对体育赛事版权的侵犯。


新《著作权法》将法定赔偿额由五十万元提升至五百万元,完善侵权惩罚赔偿与法定赔偿制度。

一方面,对于情节严重、故意侵权作出了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的规定,另一方面,增加了权利许可使用费作为法院判定赔偿数额的参照。另外,对于当事人双方举证责任及后果作出了详尽的规定,明确了侵权人妨碍举证的法律后果。对于体育赛事版权持有人维权提供了有利参考。


明确体育赛事节目合理使用的边界


从上一届世界杯到现在,短短四年,经历了新媒体的爆发发展,有关体育赛事短视频、GIF动图的侵权现象多发。实践中,很多短视频、GIF动图使用者会主张自己属于合理使用。那么合理使用的边界如何认定要结合引用目的原作品占新作品的比例是否替代原版权人或者占用原版权人的市场占有率这三方面,具体如下:

一、引用目的:对于体育赛事片段、节目的评论的使用过程中,是否对原引用内容进行转换,使其产生新的信息、功能或者艺术表达。如果是完整播放体育赛事片段,并以该片段展开,辅助分析、解说、竞赛等要素,那么这种使用只是单纯再现体育赛事,并不构成合理使用。


二、原作品占新作品的比例:对原作品的引用是否适度,合理。是否实质性替代版权方向公众提供体育赛事。如果是,则超出了适度合理引用的范围。

三、是否替代原版权人或者占用原版权人的市场占有率:从对原片段正常使用或者市场占有率的角度来看,是否以合理使用替代原片段,或者与原片段正常在市场上传播发生冲突,是否不合理的损害原版权人的合法利益。也就是说,其制作新节目、作品时,有无设置标签、文字表述,设有贴片广告、弹窗广告等对相关公众产生引导观看的效果,进而取代原版权权利人在市场上的正常占有份额。


品牌如何在世界杯期间进行合法合规营销活动


首先,品牌在世界杯期间进行商业营销活动时,要严格遵守《国际足联知识产权指南》,如果没有得到官方授权,对官方知识产权进行盗用,使消费者误以为品牌与世界杯存在商业联系,有可能被权利人追究其侵犯商标权、专利权、不正当竞争等法律责任。

伏击营销是被国际足联明令禁止的,国际足联发布《Media and Marketing Regulations for the FIFA World Cup Qatar 2022™》其中2.8条对伏击营销的具体行为作出了规定,其中提到每个合作伙伴及任何附属机构、任何赞助商、供应商或者其他第三方均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伏击营销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违规行为:侵犯国际足联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商业权利;未经授权的促销活动等。


其次,品牌在进行广告宣传时需严格遵循《广告法》规定,不要打擦边球。《广告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商业广告活动,适用本法。」

其中明确了「直接或者间接」,那么如果在国外世界杯赛场上通过网络直播用中文向国内受众输出广告,也应当受到中国广告法的管辖。在国外赛场上打出违反国内广告法规定的标语是不可取的,这种行为并不会给品牌树立更好的形象。

最后,品牌可以在世界杯期间使用足球、球迷等非官方知识产权元素进行一系列的营销活动,在进行抽奖活动中避免使用有官方知识产权元素的奖品、门票等。避免销售/使用未经授权制作、销售侵权的世界杯赛事周边产品,否则可能构成违法行为,被进一步追究刑事/民事责任。

参考:

1、央视国际网络有限公司诉上海聚力传媒技术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2、《FIFA Intellectual Property Guidelines》 6.0版本

3、《Media and Marketing Regulations for the FIFA World Cup Qat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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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足联知识产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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